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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5期)《駐粵辦通訊》-驻粤办经贸通讯

(第1095期)《駐粵辦通訊》-驻粤办经贸通讯

* 来源: 香港驻粤办 * 作者: 东莞外商协会 * 发表时间: 2019-02-22 17:19:39 * 浏览: 436
最新一期(第1095期)《駐粵辦通訊》(《通訊》)已出版,網址:https://www.gdeto.gov.hk/tc/newsletter/newsletter_2019/newsletter.html。  主要內容包括: 

內地經貿快訊 


國家政策

1.  《關於2019年開展“便民辦稅春風行動”的意見》
      國家稅務總局於2019年2月20日發佈上述《意見》。主要內容包括:切實落實減稅降費措施。擴展初創科技型企業優惠政策適用範圍。落實擴大境外投資者以分配利潤直接投資暫不徵收預提所得稅範圍等。

2.  《印發<關於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有關問題座談會紀要>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和生態環境部於2019年2月20日聯合印發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單位犯罪的認定問題中,《關於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有關問題座談會紀要》規定了環境污染單位犯罪的認定標準,重點打擊出資者、經營者和主要獲利者等。

3.  《加大力度推動社會領域公共服務補短板強弱項提質量促進形成強大國內市場的行動方案》
      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民政部、財政部、商務部等18個部門於2019年2月19日聯合發佈上述《行動方案》。主要內容包括:健全基本養老服務體系。繼續加強公辦養老機構建設,穩步提高護理型床位占比。大力發展農村互助養老服務,統籌規劃建設公益性養老服務設施,推動50%的鄉鎮建有1所農村養老服務機構等。

4.  《關於變更業務用章及相關表格書式的公告》及《關於對奧林匹克標誌和殘奧會標誌實施保護的公告》
      國家知識產權局於2019年2月18日發佈上述兩個《公告》。其中,《關於變更業務用章及相關表格書式的公告》的主要內容包括:機構調整後專利、商標審查工作將以國家知識產權局的名義開展,涉及原單位的業務辦理程序不變等。而《關於對奧林匹克標誌和殘奧會標誌實施保護的公告》主要隨附《“北京2022年冬奧會會徽”等14件奧林匹克標誌和“北京2022年冬殘奧會會徽”等4件殘奧會標誌》,羅列該18項標誌等。

5.  《國務院關於在市場監管領域全面推行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的意見》
      國務院於2019年2月15日發佈上述《意見》。主要內容包括:到2020年底,實現市場監管領域相關部門“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全覆蓋,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相關部門在市場監管領域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常態化等。

6.  《關於印發<藥品流通統計調查制度>的通知》
      商務部於2019年2月15日印發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根據行業發展情況和各方面意見,對《藥品流通統計調查制度》進行了修訂,並經國家統計局批准,自2019年1月開始實施,有效期3年等。

7.  《海運固體散裝貨物安全監督管理規定》
      交通運輸部於2019年2月14日發佈上述《管理規定》,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主要內容包括:船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海域內從事載運固體散裝貨物,適用本規定等。

8.  《關於加強金融服務民營企業的若干意見》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於2019年2月14日聯合印發上述《若干意見》。主要內容包括:實施差別化貨幣信貸支持政策。鼓勵金融機構增加民營企業、小微企業信貸投放。完善普惠金融定向降准政策等。

9.  《關於有效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基金作用切實支持小微企業和“三農”發展的指導意見》
      國務院辦公廳於2019年2月14日發佈上述《指導意見》。主要內容包括:各級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要合理界定服務對象範圍,聚焦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戶、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等小微企業和“三農”主體,以及符合條件的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等。

10.  《關於辦理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非法買賣外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於2019年2月14日聯合發佈上述《解釋》。主要內容包括:違反國家規定,具有下列四種情形之一的,屬於《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第三項規定的“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使用受理終端或者網絡支付接口等方法,以虛構交易、虛開價格、交易退款等非法方式向指定付款方支付貨幣資金等。

11.  《關於進一步落實城鄉高效配送專項行動有關工作的通知》
      商務部、公安部、交通運輸部等5個部門於2019年2月14日聯合發佈上述《通知》,當中明確試點城市主管部門要結合當地已開展的供應鏈體系建設、物流標準化、冷鏈物流、智慧物流、無車承運人、電子商務、郵政快遞、新能源汽車等試點示範工作,綜合運用土地、規劃、資金、投資、稅費、用電用能等政策支持措施等。

12.  《關於複製推廣城市共同配送試點經驗的通知》
      商務部於2019年2月14日發佈上述《通知》。當中列明來自南京、廈門、成都等22個試點城市的共5個方面16項典型經驗、各項經驗的地方主要做法及成效等內容。

13.  《關於發佈公平競爭審查第三方評估實施指南的公告》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於2019年2月13日發佈上述《公告》,自發佈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主要內容包括:本指南所稱第三方評估,是指受政策制定機關委托,由利害關係方以外的組織機構,依據一定的標準和程序,對有關政策措施進行公平競爭評估,或者對公平競爭審查其他有關工作進行評估等。

14.  《關於印發全國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台投資審批管理事項統一名稱和申請材料清單的通知》
      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安全部等15個部門於2019年2月12日聯合發佈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各級有關部門應按照《全國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台投資審批管理事項統一名稱清單(2018年版)》,統一修改相關辦事指南中涉及的投資項目審批管理事項名稱等。

15.  《關於選拔第六批全國稅務領軍人才學員的通告》
      國家稅務總局於2019年2月12日發佈上述《通告》。主要內容包括:全國稅務領軍人才培養以集中培訓、在職自學、實踐鍛煉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培養週期為4年等。

16.  《關於調整增值稅專用發票防偽措施有關事項的公告》及《關於擴大小規模納稅人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試點範圍等事項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於2019年2月3日發佈上述兩個《公告》。其中,《關於調整增值稅專用發票防偽措施有關事項的公告》的主要內容包括:取消光角變色圓環纖維、造紙防偽線等防偽措施,繼續保留防偽油墨顏色擦可變、專用異型號碼、複合信息防偽等防偽措施等。而《關於擴大小規模納稅人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試點範圍等事項的公告》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主要內容包括:將小規模納稅人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試點範圍由住宿業,鑒證諮詢業,建築業,工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擴大至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等。

17.  《中國人民銀行令([2019]第1號)》及《關於取消企業銀行賬戶許可的通知》
      中國人民銀行於2019年2月2日發佈上述文件。其中,《中國人民銀行令([2019]第1號)》的主要內容包括:自2019年2月25日起在全國範圍分批取消企業銀行賬戶許可,2019年年底前實現完全取消等。而《關於取消企業銀行賬戶許可的通知》的主要內容包括:境內依法設立的企業法人、非法人企業、個體工商戶在銀行辦理基本存款賬戶、臨時存款賬戶業務(含企業在取消賬戶許可前已開立基本存款賬戶、臨時存款賬戶的變更和撤銷業務),由核准制改為備案制,人民銀行不再核發開戶許可證等。

18.  《網絡短視頻平台管理規範》及《網絡短視頻內容審核標準細則》
      國家廣播電視總局於2019年1月9日發佈上述《管理規範》及《審核標準細則》。其中,《平台管理規範》對平台應遵守的總體規範、賬戶管理、內容管理和技術管理規範提出了20條建設性要求等。而《內容審核標準細則》則針對短視頻領域的突出問題,提供了操作性審核標準100條等。

廣東省政策

19.  《關於印發廣東省優化口岸營商環境促進跨境貿易便利化措施的通知》
      廣東省政府於2019年2月19日印發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規範和降低口岸收費,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借鑒廣州市南沙區先行先試做法,依法依規適當擴大免除查驗未發現問題外貿企業吊裝、移位、倉儲費用適用範圍等。

20.  《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廣東省財政廳關於明確我省藥品醫療器械產品註冊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及《關於擴大部分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免征對象範圍的通知》
      廣東省發展改革委、廣東省財政廳於2019年2月19日聯合發佈上述兩個《通知》。其中,《關於明確我省藥品醫療器械產品註冊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的主要內容包括:藥品、醫療器械產品註冊費,是指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向藥品、醫療器械產品註冊申請人收取的註冊受理、審評、現場檢查等費用。而《關於擴大部分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免征對象範圍的通知》當中明確,自2019年3月1日起,免征對象由“廣東省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營業執照’且其組織機構代碼證機構類型為‘企業’的經營單位”,擴大至“經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含原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營業執照’且其組織機構代碼證機構類型為‘企業’的經營單位”等。

21.  《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轉發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佈出口退稅率文庫2019A版的通知》
      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於2019年2月18日轉發上述《通知》。當中明確,廣東省稅務局已對出口退稅審核系統中的文庫進行升級,請各地稅務機關將退稅率文庫發放給企業等。

22.  《關於做好廣東省鐵路、公路、水運、水利、能源、機場工程建設項目參加工傷保險工作的通知》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交通運輸廳、廣東省水利廳等6個部門於2019年1月1日發佈上述《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執行,長期有效。主要內容包括:工程建設項目施工單位應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等。

23.  《廣州市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實施方案》
      廣州市政府於2019年2月14日發佈上述《實施方案》。主要內容包括:推進商事登記確認制、“區塊鏈+商事服務”“全容缺+信用增值審批”三項改革試點。推動“人工智能+機器人”全程電子化商事登記全覆蓋,加快推進“一照一碼走天下”改革試點等。

24.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全面放開養老服務市場提升養老服務質量的通知》
      廣州市政府辦公廳於2019年2月12日印發上述《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主要內容包括:取消養老機構設立許可,按規定實施備案管理。鼓勵境外投資者在本市舉辦民辦營利性、非營利性養老機構等。

25.  《關於印發清遠市貫徹廣東省進一步促進就業若干政策措施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清遠市政府於2019年2月12日印發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嚴禁行政執法機關自行對企業歷史欠費進行集中清繳。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用人單位繳費費率維持不變,繼續執行分類確定繳費工資下限等。

26.  《陽江市科技型企業融資貸款風險補償資金管理辦法》
      陽江市科學技術局於2019年2月2日印發上述《管理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主要內容包括:本辦法適用于風險補償金的管理、運作、撥付情況、開支情況、總體規範和監督,適用範圍為陽江市全市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或廣東省科技型中小企業等。

27.  《茂名市政府辦公室印發茂名市加快新能源汽車產業創新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
      茂名市政府辦公室於2019年1月15日印發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大力引進和開發先進氫燃料電池乘用車,加快推進氫燃料電池汽車產業化基地建設。建設氫燃料電池汽車商業運營示範區等。

福建省政策

28.  《福州市政府關於進一步做好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促進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
      福州市政府於2019年2月3日發佈上述《意見》。主要內容包括:福州市小微企業當年新招用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員數量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人數25%(超過100人的企業達到15%)並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可申請最高3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等。

29.  《關於印發泉州市2019年企業技術中心培育方案的通知》
      泉州市政府於2019年1月25日印發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力爭2019年新增市級企業技術中心5家、省級企業技術中心2家等。

海南省政策

30.  《關於印發海南省推進運輸結構調整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海南省政府辦公廳於2019年1月30印發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到2020年,全省貨物運輸結構明顯優化,全省鐵路貨運量增加200萬噸以上,增長率超過20%等。

雲南省政策

31.  《雲南省政府關於調整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
      雲南省政府於2019年2月19發佈上述《决定》。主要內容包括: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根據有關規定,雲南省政府決定調整27項行政許可事項等。

32.  《雲南省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基礎科學研究的實施意見》
      雲南省政府於2019年2月14印發上述《實施意見》。主要內容包括:到2022年,力爭新建3個左右國家重點實驗室,新增10個左右省重點實驗室,進一步完善基礎研究體系和佈局等。

公開徵求意見

33.  《特種設備生產單位許可規則(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於2019年2月14日就上述《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19年3月3日。

34.  廣東省《關於進一步加強建設用地污染地塊開發利用聯動監管的通知(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廣東省生態環境廳於2019年2月18日就上述《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19年3月1日。

35.  《廣東省殘疾人就業辦法(草案)》公開徵求意見
      廣東省法制辦於2019年1月29日就上述《就業辦法(草案)》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19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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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快訊 


最新資訊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與廣東省人民政府和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於2019年2月21日共同舉辦《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宣講會,介紹《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規劃綱要》)內容和探討粵港澳大灣區(大灣區)的發展機遇,約八百名來自相關中央部委,以及香港、廣東省和澳門社會各界的代表應邀出席。

會上,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林念修、廣東省省長馬興瑞和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崔世安分別致辭。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家發改委)地區經濟司司長郭蘭峰亦就《規劃綱要》的內容作介紹。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致辭時指出,自國家發改委與粵港澳三地政府2017年7月1日在國家主席習近平見證下,共同簽署《深化粵港澳合作 推進大灣區建設框架協議》後,特區政府一直與中央相關部委和粵澳政府保持緊密聯繫,共同制定及推出發展大灣區的政策措施。

她指《規劃綱要》可說是三地政府緊密合作和與中央部委良性互動的最佳體現,香港特區政府在參與《規劃綱要》編制過程中,努力反映各政策局及部門透過徵詢業界及持份者所得的意見。她感謝中央政府一直非常重視而且基本上都接納香港提出的意見。

在闡述香港參與大灣區建設的機遇時,林鄭月娥說:「香港在『一國兩制』下,享有獨特的雙重優勢。香港是高度開放和國際化的城市,擁有開放便利的營商環境及優質的專業服務。我們可以把這些優勢與大灣區內地九市的廣闊市場、完整的產業體系和科技實力較強等優勢結合起來。事實上,透過推動大灣區協同發展,有助進一步提升香港國際金融、航運、貿易中心和國際航空樞紐的地位。」

林鄭月娥說,「一國兩制」既是香港在大灣區的優勢,亦是大灣區邁向國際的重要基礎。推進大灣區建設,是豐富「一國兩制」實踐的內涵,有利於保持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定。她表示,特區政府未來的重點工作包括:(一)鞏固和提升香港國際金融、航運、貿易中心和國際航空樞紐的地位;(二)建設國際科技創新中心;(三)為優勢範疇開拓發展空間;(四)加強大灣區內城市互聯互通;(五)推動青年創新創業;(六)充分用好香港的國際聯繫和國際網絡,向海外推廣大灣區,吸引資金和人才落戶大灣區。

林鄭月娥說,特區政府會不遺餘力,竭盡所能推動大灣區的發展,並會在「一國兩制」方針下,透過參與大灣區建設,積極為香港探索發展新路向、開拓發展新空間、增添發展新動力。

宣講會後,林鄭月娥在禮賓府為訪港的中央部委、廣東省政府和澳門特區政府代表舉行午宴,對各中央部委和粵澳兩地政府就舉辦是次宣講會所給予的支持和協助表示感謝,並就推進大灣區建設進一步交換意見。

特區政府會按照《規劃綱要》的指導方向,繼續與立法會議員、業界、商會、專業團體和相關持份者保持緊密聯繫,就有效推進大灣區建設聽取意見。特區政府亦會與中央相關部委和粵澳政府繼續商討,積極爭取政策創新和突破,擴闊業界在大灣區的發展機遇。

《規劃綱要》內容和粵港澳大灣區發展的最新消息已上載專題網站bayarea.gov.hk和新設的微信公眾號(微信帳號為hkcmab),歡迎市民瀏覽。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出席《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宣講會致辭全文: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902/21/P201902210041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