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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22期)《駐粵辦通訊》-驻粤办经贸通讯

(第1222期)《駐粵辦通訊》-驻粤办经贸通讯

* 来源: 香港驻粤办 * 作者: admin * 发表时间: 2020-07-27 10:21:16 * 浏览: 415
(第1222期)《駐粵辦通訊》(號外)
內容如下:

內地經貿快訊
 
1.        《深圳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關於進一步調整由香港經深港口岸入境人員防控措施的通告》

深圳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於2020年7月22日發佈上述《通告》,自2020年7月23日上午10時起實施。當中規定對經批准豁免入境隔離的跨境貨車司機,由香港經深港口岸入境時必須持有粵港兩地政府共同認可的具備資質的檢測機構出具的72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非特殊必要應當天往返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ka.sz.gov.cn/xxgk/qt/tzgg/content/post_7915178.html
      《深圳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關於進一步調整由香港經深港口岸入境人員防控措施的通告》

2.        《珠海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關於進一步調整由香港經珠港口岸入境人員防控措施的通告》

珠海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於2020年7月22日發佈上述《通告》, 自2020年7月23日10時起實施。當中明確對經批准豁免入境隔離的跨境貨車司機,由香港經珠港口岸入境時必須持有粵港兩地政府共同認可的具備資質的檢測機構出具的72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非特殊必要應當天往返等。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s://mp.weixin.qq.com/s/61rZg4HvCBMv-zOmud1H-A
     《珠海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關於進一步調整由香港經珠港口岸入境人員防控措施的通告》
 


如有與《通訊》有關的問題,請與本辦經貿關係助理胡巧明女士聯絡(電話:(86 20)3891 1220 內線 307;傳真:(86 20) 3891 1221;電郵:mia_hu@gdeto.gov.hk)。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駐粵經濟貿易辦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