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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第1225期)《駐粵辦通訊》-驻粤办经贸通讯

(第1225期)《駐粵辦通訊》-驻粤办经贸通讯

* 来源: 香港驻粤办 * 作者: admin * 发表时间: 2020-08-03 9:21:26 * 浏览: 371
(第1225期)《駐粵辦通訊》
主要內容包括:


通告

「粵港服務業交流會」
(2020年8月12日14:30 – 16:10

粵港澳大灣區廣東省九市的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個人所得稅補貼政策正開始落地實施。本次交流會邀請專家為大家講解:
·        各類服務業人員如何用好相關的人才政策?
·        個人所得稅申報和補貼申請要注意什麼?
·        如何未雨綢繆,更好準備來年大灣區個稅補貼申請?

另外,本次交流會也請來不同界別的服務業代表,分享他們在疫情中的生存之道。

「粵港服務業交流會」(以線上會議形式舉行), 內容及分享嘉賓如下:

主題演講:大灣區人才政策分享

主講嘉賓:普華永道個人稅務和全球派遣服務合夥人許惠君、普華永道廣州全球派遣服務副總監段斯健
經驗分享:如何在疫情中找到新商機

分享嘉賓:東亞銀行(中國)有限公司廣州分行行長呂志堅、大家樂食品實業有限公司行政總裁(中國)楊斌、長新亞洲有限公司執行董事陳嘉信、廣州市富景房地產有限公司廣州康萊德酒店業主代表羅慧馨
主持人:    中國香港(地區)商會廣東榮譽會長杜源申

主     辦: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駐粤經濟貿易辦事處、
             香港貿易發展局、中國香港(地區)商會-廣東
日     期: 2020年8月12日(星期三)
時     間: 下午2時30分至4時10分
形     式: 線上會議,費用全免
語     言: 普通話 及粵語
查     詢: 駐粵辦經貿關係助理  李潔樺女士
                (電話:(86 20) 3891  1220內線308;電郵:yolanda_li@gdeto.gov.hk
報     名: 請點擊以下鏈接或掃描圖中二維碼進行報名
  http://hksargeto.mikecrm.com/NTFByV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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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經貿快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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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政策

1.        國務院常務會議 部署進一步擴大開放穩外貿穩外資等
國務院於2020年7月29日召開會議,主要內容包括:支援外貿企業增強抗風險能力。針對企業訂單減少等突出問題,推出有效措施支持拓市場、增訂單。運用出口信用保險積極保障出運前訂單被取消風險。推廣“信保+擔保”,為外貿企業融資提供增信支援等。

2.        《關於做好2020年降成本重點工作的通知》
          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以及財政部等4個部門於2020年7月28日聯合發佈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減免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免徵公共交通運輸、餐飲住宿、旅遊娛樂、文化體
          育等服務增值稅政策實施期限延長至今年年底。允許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所得稅延緩至明年繳納。對除“兩高一資”外所有未按名義稅率退稅的出口產品全部實現足額退稅等。

3.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完善調整部分納稅人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方法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於2020年7月28日發佈上述《公告》,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主要內容包括:對一個納稅年度內首次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居民個人,扣繳義務人在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時,可按照5,000元/月乘以納稅人當年截至本月月份數計算累計減除費用等。

4.        《證券服務機構從事證券服務業務備案管理規定》
中國證監會、工業和信息化部以及司法部等4個部門於2020年7月24日聯合發佈上述《規定》,自2020年8月24日起施行。主要內容包括:會計師事務所從事為證券的發行、上市、掛牌、交易等證券業務活動製作、出具財務報表審計報告、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內部控制鑒證報告、驗資報告、盈利預測審核報告,以及中國證監會和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文件等證券服務業務,應當按照本規定向中國證監會和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備案等。

5.        《十七部門關於健全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制度的若干意見》
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及科學技術部等十七個部門於2020年7月24日聯合發佈上述《意見》。主要內容包括:加快構建具有中國特色、支持中小企業發展、保護中小企業合法權益的法律法規體系。鼓勵地方依法制定本地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地方法規。探索建立中小企業法律法規評估制度和執行情況檢查制度,督促法律法規落實到位等。

6.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辦公室關於印發<中醫藥服務監督工作指南(試行)>的通知》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辦公室於2020年7月24日印發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檢查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方可開展中醫藥服務的醫療機構,包括中醫醫院、中西醫結合醫院、民族醫醫院、中醫門診部、中西醫結合門診部、民族醫門診部、中醫(綜合)診所、中西醫結合診所、民族醫診所以及綜合醫院中醫科、鄉鎮衛生院中醫科、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中醫科等。

7.        《交通運輸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印發<綠色出行創建行動方案>的通知》
交通運輸部以及國家發展改革委於2020年7月23日聯合印發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城市建成區平均道路網密度和道路面積率持續提升,步行和自行車等慢行交通系統、無障礙設施建設穩步推進,加快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等。

8.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提升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示範基地帶動作用進一步促改革穩就業強動能的實施意見》
國務院辦公廳於2020年7月23日發佈上述《實施意見》。主要內容包括:切實落實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緩繳住房公積金等減負政策,根據所在統籌地區政策做好階段性減征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工作,落實好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減免等優惠政策等。

9.        《國家煤礦安監局關於印發<關於落實煤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指導意見>的通知》
國家煤礦安監局於2020年7月22日發佈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煤礦企業要切實把安全生產作為企業發展的前提、基礎和保障,始終把煤礦職工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的位置,做到不安全不安排生產任務、不安全不組織生產建設,為煤礦職工創造安全可靠的作業環境和工作條件,確保煤礦職工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等。

10.        《交通運輸部關於印發<港口及其一線人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三版)>的通知》
交通運輸部於2020年7月22日印發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港口企業對進出港口人員和車輛進行登記、核對,加強信息採集,實行閉環管理。對外開放碼頭,中國籍人員憑健康碼綠碼通行,上船船員和境外人員按國家有關規定通行等。

11.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全力做好下半年穩就業保就業有關工作的通知》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於2020年7月21日發佈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群體,持續開展跟蹤監測和動態分析,完善監測分析機制,擴大監測範圍,緊盯關鍵性指標,加強分類監測。進一步強化規模性失業風險預警和防範,及時開展就業影響程度評估,結合實際制定穩就業預案等。

12.        《關於印發<會計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服務業務備案管理辦法>的通知》
財政部以及證監會於2020年7月21日印發上述《通知》,自2020年8月24日起施行。主要內容包括:會計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服務業務,可以選擇登錄財政會計行業管理系統或證監會會計師事務所與資產評估機構備案系統填報備案信息等。

13.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於組織開展2020年度國家市場監管重點實驗室和技術創新中心申報工作的通知》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於2020年7月21日發佈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申報重點實驗室和技術創新中心應符合相關領域方向,具體名稱和主要研究方向一般應更明確和集中,突出優勢和特色,避免過於寬泛等。

14.        哥倫比亞對中國無框塗層鏡發起反傾銷調查
商務部表示,哥倫比亞於2020年7月21日發佈公告,對原產於中國的無框塗層鏡啟動反傾銷調查。

15.        銀行間債券市場與交易所債券市場相關基礎設施機構開展互聯互通合作
人民銀行以及證監會於2020年7月19日聯合發佈上述消息。主要內容包括:銀行間債券市場和交易所債券市場電子交易平臺可聯合為投資者提供債券交易等服務。銀行間債券市場和交易所債券市場債券登記託管結算機構等基礎設施可聯合為發行人、投資者提供債券發行、登記託管、清算結算、付息兌付等服務等。

16.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 人民銀行 國管局 銀保監會關於印發綠色建築創建行動方案的通知》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及教育部等七個部門於2020年7月15日聯合印發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制修訂相關標準,將綠色建築基本要求納入工程建設強制規範,提高建築建設底線控制水準;推動綠色建築標準實施,加強設計、施工和運行管理等。

17.        《中國銀保監會關於印發融資擔保公司非現場監管規程的通知》
中國銀保監會於2020年7月14日印發上述《通知》,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主要內容包括:融資擔保公司應當建立和落實非現場監管信息報送制度,按照監督管理部門的要求和時限報送非現場監管資料和非資料信息。銀行業金融機構(含法人及分支機搆)應當按照要求向銀保監局報送銀擔合作情況等。

18.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部門關於推動智能建造與建築工業化協同發展的指導意見》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及科學技術部等十三個部門於2020年7月3日發佈上述《指導意見》。主要內容包括: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築,推動建立以標準部品為基礎的專業化、規模化、信息化生產體系。加快推動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建築工業化技術協同發展,在建造全過程加大建築信息模型(BIM)、互聯網、物聯網、大資料、雲計算、移動通信、人工智慧、區塊鏈等新技術的集成與創新應用等。
       
廣東省政策

19.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自然資源廳中國人民銀行廣州分行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廣東監管局關於因地制宜發展共有產權住房的指導意見》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及廣東省財政廳等六個部門於2020年7月28日聯合發佈上述《指導意見》。主要內容包括:共有產權住房建築面積不超過120平方米等。

20.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中國(梅州)等7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實施方案的通知》
廣東省人民政府於2020年7月23日印發上述《通知》。其中《中國(梅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實施方案》的主要內容包括:搭建集通關、稅務、外匯、工商、信用、物流等服務於一體的梅州市跨境電子商務公共服務平臺,按照“一點接入”原則,建立資料標準和認證體系,為監管部門和企業提供統一的標準化資料介面和接入流程,實現海關、外匯、稅務、商務、市場監管、公安、郵政管理等部門之間資料互通、監管互認、信息互換等。

21.        《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於組織實施我省2020年中小企業人才免費培訓計劃的通告》
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於2020年7月22日發佈上述《通告》。主要內容包括:培訓時間為2020年7月-11月,培訓對象主要為全省中小微企業、服務機構中高層經營管理人員以及專業技術人員等,計劃免費培訓6,500人次以上等。

22.        《廣州南沙經濟技術開發區金融工作局關於印發關於優化提升廣州南沙新區(自貿片區)“1+1+10”產業政策體系檔之金融服務業發展扶持辦法的實施細則的通知》
廣州南沙經濟技術開發區金融工作局於2020年7月27日印發上述《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主要內容包括:申請獎勵的金融機構應當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工商註冊地、稅務徵管關係、統計關係及銀行基本帳戶在南沙區範圍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視同法人單位)、有健全的財務制度、對南沙區社會經濟發展具有帶動作用等。

23.        《廣州南沙經濟技術開發區金融工作局關於印發廣州市南沙區上市後備企業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廣州南沙經濟技術開發區金融工作局於2020年7月24日印發上述《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主要內容包括:(a) 重點類上市後備企業,應同時具備已建立健全的法人治理結構,運作較為規範,最近兩年內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等條件等。

24.        《廣州海關關於簡化報關單隨附單證有關事項的公告》
廣州海關於2020年7月17日發佈上述《公告》,自發佈之日起施行。當中明確,企業通過國際貿易“單一視窗”無紙化方式申報時,進口環節無需提交合同、裝箱清單、載貨清單(艙單),出口環節無需提交合同、發票、裝箱清單、載貨清單(艙單)。海關審核時如有需要,再行提交等。

25.        東莞市《關於進一步優化惠企扶持和經濟調度的實施辦法》
東莞市政府於2020年7月29日發佈上述《實施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施,除另有規定和要求外,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主要內容包括:降低企業在海外自建市場拓展中心、進出口集貨中心的資助門檻,單個中心面積從不少於1,500平方米下調至1,000平方米,年發貨量從不少於10萬票下調至5萬票等。

26.        東莞市《關於進一步幫扶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緩解房屋租金壓力實施方案》
東莞市發展和改革局於2020年7月24日印發上述《實施方案》,自發佈之日起執行。主要內容包括:對承租東莞市市屬和國有企業所屬物業,出現經營困難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免3個月租金,如疫情期間已享受其他政策減免優惠的,不足3個月部分予以補足,已達 3 個月的不再減免等。

27.        《東莞市加工貿易邊角廢料內銷網絡交易管理辦法》
東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0年7月16日印發上述《辦法》,自2020年9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5年8月31日。主要內容包括:加工貿易邊角廢料交易雙方應根據平臺指引註冊登記後,方可在平臺進行網絡交易等。

福建省政策

28.        《福州市政府關於進一步支持貨運航空加快發展的意見》
福州市政府於2020年7月20日發佈上述《意見》。主要內容包括:對開通福州直達洲際空白航點的貨運定期航班,按照機型及飛行小時給予三年的航班獎勵和貨量獎勵。第一年,大機型往返飛行時間20小時(含)以內的,給予2.3萬元/飛行小時航班獎勵,超過20小時部分給予1.5萬元/飛行小時獎勵;第二、三年航班獎勵分別按第一年標準的85%、70%執行。中機型按照大機型航班獎勵標準的70%執行等。
海南省政策

29.        《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快推動休閒漁業試點促進休閒漁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
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於2020年7月27日發佈上述《指導意見》。主要內容包括:製造、更新改造、購置、進口休閒漁船的,其設計圖紙應當符合漁船檢驗部門公佈的休閒漁船標準化船型要求,並經漁船檢驗部門審查批准,由申請人向戶籍所在地、法人或非法人組織登記地的市縣農業農村部門提出申請,市縣農業農村部門進行初審並報省級農業農村部門批准,核發休閒漁船指標批准書等。

30.        《海南省旅遊和文化廣電體育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旅遊和文化經營企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提示函》
海南省旅遊和文化廣電體育廳於2020年7月25日發佈上述《提示函》。主要內容包括:電影院、劇院等演出場所觀眾人數不得超過劇場座位數的30%,間隔就坐,保持1米以上距離,進入劇場必須佩戴口罩、測量體溫、出示健康碼。含有多個劇場的綜合性演出場所,同時只能開一個劇場。暫緩舉辦中大型營業性演出活動,暫緩新批涉外、涉港澳臺營業性演出活動(演職人員已在境內的除外)等。

31.        《海南省自然資源和規劃廳 海南省農業農村廳關於規範設施農業用地管理促進現代農業健康發展的通知》
海南省自然資源和規劃廳以及海南省農業農村廳於2020年7月22日聯合發佈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嚴格界定設施農業用地範圍:設施農業是綜合應用工程裝備技術、生物技術和環境技術,按照動植物生長發育所要求的最佳環境,進行動植物生產的現代農業生產方式等。
公開徵求意見

32.        《<廣州南沙新區(自貿片區)集聚人才創新發展若干措施實施細則>的補充通知(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廣州南沙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才發展局以及廣州市南沙區教育局聯合於2020年7月28日就上述《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20年8月6日。

33.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修訂稿)(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中國證監會於2020年7月25日就上述《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20年8月23日。

34.        《經常項目外匯業務指引(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國家外匯管理局於2020年7月25日就上述《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20年8月7日。

35.        《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監管工作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於2020年7月24日就上述《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20年8月7日。

36.        《雲南省眾創空間認定管理辦法(修訂稿)》公開徵求意見
雲南省科學技術廳於2020年7月24日就上述《修訂稿》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20年8月7日。

37.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關於修改部分規章的決定(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市場監管總局於2020年7月22日就上述《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20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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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快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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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資訊

l        特區政府推出「再工業化資助計劃」資助設立智能生產線
特區政府於2020年7月27日推出「再工業化資助計劃」(「計劃」),旨在資助生產商在香港設立新的智能生產線。

香港的經濟一向以服務業為主。隨着近年創新及科技迅速發展,高端製造業有進一步的發展空間。香港擁有世界級的大學和優秀的科研人才,經濟自由開放,法律制度完善及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健全,是工業家(特別是從事高增值及高科技生產業務的廠商)設立生產線的理想地點。

為推動香港再工業化,特區政府在『創新及科技基金』下撥款20億元推行『再工業化資助計劃』,鼓勵生產商在港發展以智能生產為基礎的先進製造業,為香港本地經濟尋找新增長點。

申請資格
根據《公司條例》(第622章)在香港成立的公司。

計劃簡介
(a)        特區政府會以1 (政府):2 (公司)的配對形式提供資助。資助上限為獲批項目總開支的三分之一或1,500萬元,金額以較低者為準。
(b)        資助範圍涵蓋在香港設立新智能生產線直接相關的費用,包括機械/設備/儀器的購置、安裝及投產成本、就設計及建立相關生產線而委聘技術顧問的費用、相關測試及員工培訓費用等。
(c)        項目生產線整條或其大部份應符合「智能生產」準則,即在生產程序中透過綜合和「智能」化方式應用智能科技,包括物聯網、實時數據、應用數據分析及先進人機界面、人工智能/機器學習/深度學習、自動化及機械人技術、傳感器及致動器等。
(d)        項目一般應在24 個月內完成。
為確保獲資助項目能在合理時間內為香港帶來實質經濟效益,除非獲特區政府創新科技署事先書面批准,生產線於項目完成後的指明期限內(資助額500萬元或以上為5年;資助額500萬元以下為3年),不能轉讓予第三方或轉移至香港以外的地方。創新科技署會為相關生產線設立法定押記,並在公司註冊處登記該押記。


申請方法
「計劃」全年接受申請。申請公司須先透過創新科技署基金管理系統 (https://itcfas.itf.gov.hk/itcfas/)登記其機構和有關人員的資料,然後以電子方式提交申請。

發放資助資助款項將在申請公司完成項目、項目最終報告及最終審計帳目獲「再工業化資助計劃」評審委員會及創新科技署接納及創新科技署為相關生產線設立法定押記後,以發還方式發放。
詳細資料及查詢
就計劃的詳細内容和申請指南,請瀏覽創新科技署網站:https://www.itf.gov.hk/tc/funding-programmes/facilitating-technology/rfs/index.html
電話:(852) 3655 5678
傳真:(852) 2199 7004
電郵:rfs-enquiry@itc.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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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有與《通訊》有關的問題,請與本辦經貿關係助理胡巧明女士聯絡(電話:(86 20)3891 1220 內線 307;傳真:(86 20) 3891 1221;電郵:mia_hu@gdeto.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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