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1期)《駐粵辦通訊》-驻粤办经贸通讯
* 来源: 香港驻粤办 * 作者: admin * 发表时间: 2020-08-17 9:55:57 * 浏览: 393
(第1231期)《駐粵辦通訊》(《通訊》)已於今天出版,並已上載至本辦網站(網址:https://www.gdeto.gov.hk/tc/newsletter/newsletter_2020/newsletter.html)。主要內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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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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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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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推動粵港服務業合作,為在粵香港服務業企業向政、商各界及消費者介紹其業務,提升企業在內地的知名度,協助企業開拓新的顧客群,和尋找合作夥伴和投資者。駐粵辦自2014年起與香港貿易發展局及中國香港(地區)商會-廣東合作,聯合彙編《在粵香港服務業企業名冊》。2020年起駐粵辦重點發展《名冊》網頁版(www.hkservicedirectoryingd.gov.hk)及手機版,方便公眾查閱。
- 《名冊》向內地政府部門、工商協會及企業家進行宣傳,讓業界認識貴公司的服務。
- 通過簡單的登記手續,企業的資料就可收錄在網頁版及手機版《名冊》上,達到宣傳效果。
歡迎下列企業,將資料提供《名冊》免費刊載:
1. 港資(獨資或合資)在大灣區廣東省九市開設提供服務的企業,或
2. 香港註冊企業在大灣區廣東省九市的分支機搆、代表處,或
3. 跨國企業在大灣區廣東省九市的分支機搆,其主要營運由位於香港的地區總部或分公司所監管的,或
4. 企業由香港人擔任持有人/合夥人/主要股東,或
5. 港資製造業企業中有為客戶提供生產性服務的,例如產品開發、設計、檢測、解決方案等服務。
有關《在粵香港服務業企業名冊》的簡介隨附如下,以供參考。
https://www.gdeto.gov.hk/filemanager/content/pdf/pdf_20200611.pdf
有興趣把企業資料加入《名冊》的粵港澳大灣區廣東省九個城市提供服務的香港企業,請下載企業資料表格,填妥後按表格上所列方式交回。
在線填寫企業資料:
https://mp.weixin.qq.com/s/WFBdLGue3nUGzoGykIQ1ZQ
下載企業資料表格:
https://www.gdeto.gov.hk/filemanager/content/docs/doc_20200611.docx
如有查詢,請與駐粵辦聯繫。
電話:(86 20) 3891 1220
傳真:(86 20) 3891 1221
電郵: crd@gdeto.gov.hk
網址:http://www.gdeto.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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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經貿快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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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政策
1.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穩外貿穩外資工作的意見》
國務院辦公廳於2020年8月12日發佈上述《意見》。主要內容包括:2020年底前,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根據外貿企業申請,可合理變更短期險支付期限或延長付款寬限期、報損期限等。
2.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會議於2020年8月11日通過上述《契稅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主要內容包括:契稅稅率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契稅的計稅依據包括土地使用權出讓、出售,房屋買賣,為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確定的成交價格,包括應交付的貨幣以及實物、其他經濟利益對應的價款等。
3. 《關於進一步推進運輸工具進出境監管作業無紙化的公告》海關總署於2020年8月11日發佈上述《公告》,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主要內容包括:進出境運輸工具負責人、進出境運輸工具服務企業辦理相關企業及運輸工具備案、備案變更、備案撤(註)銷手續,以及來往港澳公路貨運企業及公路車輛年審、驗車手續的,可向海關提交電子數據辦理相關手續等。
4.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維護建設稅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於2020年8月11日通過上述《建設稅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主要內容包括:城市維護建設稅以納稅人依法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稅額為計稅依據等。
5. 《國務院關於同意全面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的批復》國務院於2020年8月11日發佈上述《批復》。當中明確,同意商務部提出的《全面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總體方案》,同意在海南、廣州、昆明等28個省、市(區域)全面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全面深化試點期限為3年,自批復之日起算等。
6. 《公開募集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指引(試行)》中國證監會於2020年8月7日公佈上述《基金指引(試行)》。主要內容包括:因基礎設施基金的管理、運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財產和收益,歸入基礎設施基金財產。基礎設施基金財產的債務由基礎設施基金財產承擔等。
7. 《城鎮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理設施補短板強弱項實施方案》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以及生態環境部等3部門於2020年8月7日聯合印發上述《方案》。主要內容包括:全面推進焚燒處理能力建設。生活垃圾日清運量超過300噸的地區,要加快發展以焚燒為主的垃圾處理方式,適度超前建設與生活垃圾清運量相適應的焚燒處理設施,到 2023 年基本實現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等。
8. 《六部門關於組織開展國家綠色數據中心(2020年)推薦工作的通知》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發展改革委辦公廳以及商務部辦公廳等6部門於2020年8月6日聯合發佈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所推薦數據中心應具備數據中心所有者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數據中心產權清晰,在建設和運營過程中遵守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和標準,近3年(含成立不足3年)無較大及以上安全、環保等事故,無司法、行政機關認定的其他嚴重違法失信行為等基本條件等。
9. 《市場監管總局關於公開<全國被授予外商投資企業登記管理權的市場監管部門名單>的公告》市場監管總局於2020年8月6日發佈上述《公告》。當中明確了國務院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授權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名單,包括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等。
10. 《關於不再執行20種商品停止減免稅規定的公告》財政部、海關總署以及稅務總局於2020年8月5日聯合發佈上述《公告》。主要內容包括:自公告之日起,不再執行《國務院批轉關稅稅則委員會、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第二步清理關稅和進口環節稅減免規定意見的通知》(國發[1994]64號)中關於20種商品“無論任何貿易方式、任何地區、企業、單位和個人進口,一律停止減免稅”的規定等。
11. 《市場監管總局等六部門關於進一步優化企業開辦服務的通知》市場監管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以及公安部等6部門於2020年8月4日聯合發佈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全面推廣企業開辦一網通辦。2020年年底前,各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全部開通企業開辦一網通辦平臺,在全國各地均可實現企業開辦全程網上辦理等。
12. 《認監委秘書處關於進一步做好防爆電氣等產品強制性產品認證工作的通知》認監委秘書處於2020年8月4日發佈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由於疫情原因,認證機構不便直接派出檢查員實施境外工廠檢查的,鼓勵利用網絡平臺遠端審核或委託境外機構等方式開展境外企業的工廠檢查等。
13. 《八部門關於加強快遞綠色包裝標準化工作的指導意見》市場監管總局、發展改革委、科技部等8部門於2020年7月28日聯合發佈上述《指導意見》。主要內容包括:對現行快遞包裝標準進行梳理評估,清理一批與行業發展和管理要求不符、內容互不銜接的標準等。
14. 《五部門關於印發<國家新一代人工智能標準體系建設指南>的通知》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中央網信辦以及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五個部門於2020年7月27日聯合印發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到2021年,明確人工智能標準化頂層設計,研究標準體系建設和標準研製的總體規劃,明確標準之間的關係,指導人工智能標準化工作的有序開展等。
15. 《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 文化和旅遊部關於依法妥善處理涉疫情旅遊合同糾紛有關問題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以及文化和旅遊部於2020年7月13日聯合發佈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結合糾紛產生的實際情況,準確把握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與旅遊合同不能履行之間的因果關係,積極引導當事人在合理範圍內調整合同中約定的權利義務關係,包括延期履行合同、替換為其他旅遊產品,或者將旅遊合同中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人等合同變更和轉讓行為,助力旅遊企業復工複產等。廣東省政策
16. 《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於做好重大技術裝備進口稅收政策有關工作的通知》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於2020年8月10日發佈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申請享受2021年度重大技術裝備進口稅收政策的申報條件包括:申請享受政策的重大技術裝備和產品進口關鍵零部件、原材料應符合財關稅 [2019] 38號附件2《重大技術裝備和產品進口關鍵零部件、原材料商品目錄(2019年修訂)》有關要求,但《目錄2》“執行年限”為“2020年”的不在本次申請範圍等。
17. 《廣東省生態環境廳關於加快推進危險廢物處理設施建設工作的通知》廣東省生態環境廳於2020年8月6日發佈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到2023年底,各地級以上市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與產生種類、數量基本匹配,利用處置設施佈局趨於合理,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基本滿足實際需求等。
18. 《廣東省標準化條例》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於2020年8月3日公佈上述《條例》。主要內容包括:標準(含標準樣品)是指農業、工業、服務業以及社會事業等領域需要統一的技術要求,包括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和團體標準、企業標準,國家標準分為強制性標準、推薦性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是推薦性標準。強制性標準必須執行。鼓勵採用推薦性標準等。
19. 《廣東省商務廳關於印發中央財政2020年度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應對貿易摩擦)申報指南的通知》廣東省商務廳於2020年8月3日印發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支持對像是對廣東省參與各類國際貿易摩擦應對,或對進口產品發起貿易救濟調查,並提供有關材料的企業給予支持等。
20. 《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調整疫情防控所需醫療器械後續審批工作的通告》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於2020年7月31日發佈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自8月1日起,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新受理的醫用口罩、醫用防護服和紅外體溫計等三種疫情防控產品不再納入優先審批程序,按常規審評審批程序辦理等。
21. 《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關於進一步發揮稅收職能作用助力外貿穩定發展的通知》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於2020年7月21日發佈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在全國平均辦理時間8個工作日的基礎上,再壓縮3個工作日,確保符合規定的正常出口退稅平均辦理時間提速到5個工作日以內等。
22.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財政廳關於2020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以及廣東省財政廳於2020年7月6日聯合發佈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2019年12月31日前(含本日)已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基本養老金月標準從2020年1月1日起調整。2020年1月至6月首次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月標準從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之月起調整等。
23. 《廣州南沙經濟技術開發區金融工作局關於修訂廣州南沙新區(自貿片區)促進金融服務業發展扶持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廣州南沙經濟技術開發區金融工作局2020年8月11日印發上述《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主要內容包括:申請辦法獎勵的金融企業應當同時滿足工商註冊地、稅務徴管關係及統計關係在南沙區範圍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視同法人單位)、有健全的財務制度、實行獨立核算的金融企業等條件等。
24. 廣州《黃埔海關關於簡化報關單隨附單證有關事項的通告》廣州黃埔海關於2020年8月4日發佈上述《通告》,自發佈之日起實施。主要內容包括:企業通過國際貿易“單一視窗”申報系統無紙化申報時,進口環節無需提交合同、裝箱清單、載貨清單(艙單),出口環節無需提交合同、發票、裝箱清單、載貨清單(艙單)。海關審核時如有需要,再予提交等。
25. 深圳《關於積極應對新冠肺炎疫情進一步幫扶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緩解房屋租金壓力的實施方案》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深圳市財政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深圳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深圳市商務局、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及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於2020年8月6日聯合發佈上述《方案》,從發佈之日起執行。主要內容包括:對於租用國有物業(包括國有企業和政府部門、高校、研究院所等行政事業單位物業,含廠房、創新型產業用房、寫字樓、農批市場、商鋪、倉儲物流設施、配套服務用房等,下同)的非國有企業、科研機構、醫療機構、個體工商戶,在有關減免物業租金規定的基礎上,延長免租期限1個月等。
26. 《深圳海關關於開展綜合保稅區”互聯網+保稅物流”試點工作的通告》深圳海關於2020年7月30日發佈上述《通告》,自發佈之日起施行。明確試點內容,試點企業範圍及申請流程,監管模式及申報要求等。
27.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關於<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企業所得稅優惠產業認定操作指引(試行)>續期的通知》深圳市前海管理局於2020年7月29日發佈上述《通知》,決定對《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企業所得稅優惠產業認定操作指引(試行)》(深前海規[2018]4號)進行續期,文號更改為深前海規[2020]4號,自2020年8月1日起施行至2021年12月31日等。
28. 《深圳市深港澳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辦法》深圳科技創新委員會於2020年7月28日印發上述《辦法》,自2020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主要內容包括:申請單位應當符合在深圳市依法註冊、具有法人資格的高校、科研機構、企業;或香港公營科研機構或者創新及科技基金下成立的研發中心等。
29.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深圳市財政局關於貫徹落實延長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實施期限有關問題的通知》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深圳市財政局於2020年7月23日聯合印發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中小微企業、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的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以下簡稱三項社會保險)單位元繳費部分免徵的政策,延長執行到2020年12月底;大型企業及其他單位三項社會保險單位元繳費部分減半徵收的政策,延長執行到2020年6月底等。
30. 《深圳經濟特區污染物排放許可證管理辦法》
深圳市人民政府於2020年7月16日發佈上述《辦法》,自發佈之日起施行。主要內容包括:申請單位對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濃度(強度)控制指標、允許排放總量、排污口位置、污染物排放方式、
排放去向、 排放時間等事項有異議的,可以向核定的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書面提出申訴,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於接到申請後十五日內予以答覆等。
31. 《深圳市交通公用設施噪聲污染防治管理辦法》
深圳市交通運輸局、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深圳市生態環境局及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於2020年7月13日聯合印發上述《辦法》,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
5年。主要內容包括: 本辦法所指交通公用設施包括高速公路、快速路、主幹道、次幹道、支路、交通樞紐、港口碼頭等交通公用設施(不含城市軌道、鐵路、機場)等。
32.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做好階段性失業補助金申領發放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於2020年7月10日發佈上述《通知》,自發佈之日起施行。主要內容包括: 2020年3月至12月,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領取失業補助金:在深圳
市按月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 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參保失業人員,包括在深圳市參保繳費不足1年或參保繳費滿1年但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失業人員等。
33.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促進市人民政府建設粵港澳大灣區優質公共法律服務體系的決定》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於2020年8月6日公佈上述《決定》,自公佈之日起施行。主要內容包括:以粵港澳大灣區最優質為目標完善珠海市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加強公共法律服務立法,將仲裁、公證、調解、律師、法律援助等納入涉及粵港澳大灣區和“一帶一路”建設的工作體系等。
34. 《橫琴新區推進5G網絡建設及產業發展若干政策措施》
珠海市橫琴新區管理委員會於2020年8月6日印發上述《措施》,自印發之日起施行,除有明確約定期限之外的其他條款,政策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主要內容包括:享受本政策的企業除基礎電信運營商外,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註冊地、辦公地與稅收繳納地須在橫琴新區範圍內,在橫琴新區實際辦公人數須超過5人(以企業簽訂勞動合同且在珠海繳納社保的人員數量計算),且以實際辦公人數核實為准等。
35. 東莞市《關於組織申報中央財政2020年度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應對貿易摩擦)的通知》
東莞市商務局於2020年8月4日發佈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支持對象是對東莞市參與各類國際貿易摩擦應對,或對進口產品發起貿易救濟調查,並提供有關材料的企業給予支持等。
36. 東莞市《東莞市知識產權運營服務體系建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東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0年8月10日印發上述《管理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國家批復的東莞市知識產權運營服務體系重點城市建設期屆滿及具體項目實施完畢結束。主要內容包括:重點支持建設知識產權運營及創新平臺、高價值專利培育工程、骨幹知識產權運營機構培育工程等。
37. 《惠州市科學技術局關於促進新型研發機構發展的扶持辦法》
惠州市科學技術局於2020年8月7日印發上述《扶持辦法》,自2020年8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主要內容包括:市級新型研發機構認定條件包括在惠州註冊和運營。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註冊地在惠州,可依法註冊為科技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服務機構)、事業單位和企業,擁有一定的經濟實力和較穩定的資金來源,主要辦公和科研場所設在惠州等。福建省政策
38. 《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福建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福建省稅務局關於延長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實施期限等問題的通知》
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福建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福建省稅務局於2020年7月6日發佈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對中小微企業三項社會保險單位元繳費部分免徴的政策,延長執行到2020年12月底;對大型企業等其他參保單位元三項社會保險單位元繳費部分減半徵收的政策,延長執行到2020年6月底。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繼續參照中小微企業享受減免政策等。
39. 《福州市政府關於印發福州市進一步做好穩就業保就業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福州市政府於2020年8月6日印發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通過穩住現有就業崗位、擴大就業崗位供給、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抓好就業困難群體就業、促進相關重點群體就業、壓實就業工作責任共6大方面17條,確保2020年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3.5%以下,省會中心城市就業局勢基本穩定等。海南省政策
40. 《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中國(三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實施方案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於2020年8月7日印發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力爭到2022年,跨境電子商務年交易額達到50億元。到2025年,跨境電子商務年交易額達到100億元,培育15家跨境電子商務重點企業、1個國家跨境電子商務示範基地、1個離境(島)購物載體、5個離境(島)購物中心,總體發展水準位於國內前列等。
41. 《關於明確2020年度計發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有關數據的通知》
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於2020年7月23日發佈上述《通知》。當中明確,2020年度,海南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和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金的計發基數為6829元等。
42. 《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海南省醫療保障局關於明確2020年度徴繳社會保險費等有關數據的通知》
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以及海南省醫療保障局於2020年7月3日聯合發佈上述《通知》。當中明確,2020年度海南省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的下限繼續按2018年全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60%執行,上限按2019年全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300%執行等。
43. 《海南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海南省財政廳關於擴大失業保險保障範圍的通知》
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以及海南省財政廳於2020年7月1日聯合發佈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自2019年12月起,延長大齡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對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年的失業人員,可繼續發放失業保險金至法定退休年齡等。雲南省政策
44. 《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雲南省加快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和推廣應用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於2020年8月7日印發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加大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力度。按照“車樁相適、適度超前”原則和“滇中成網、幹線聯動、點狀佈局”思路,加快完善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佈局和建設等。公開徵求意見
45. 《江門市外經貿發展資金(扶持項目方向)實施細則 (徵求意見稿 ) 》公開徵求意見
江門市商務局於2020年8月10日就上述《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20年8月21日。
46. 《珠海市市級企業技術中心管理辦法 ( 徵求意見稿 ) 》公開徵求意見珠海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於2020年8月10日就上述《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20年8月21日。
47. 《家政服務企業信用評價指標(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商務部於2020年8月7日就上述《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20年8月23日。
48. 《廣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實施健康廣州行動的意見(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廣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於2020年8月6日就上述《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20年9月5日。
49. 《佛山市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實現利用外資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修訂版)》公開徵求意見佛山市商務局於2020年8月5日就上述《政策措施(修訂版)》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20年8月19日。
50. 《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關於出口退(免)稅企業分類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於2020年8月4日就上述《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20年9月2日。
51. 《關於修改〈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侵犯商業秘密案立案追訴標準的補充規定(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最高人民檢察院以及公安部於2020年7月10日聯合就上述《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20年8月23日。經貿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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