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第十三期《每周信息速递》(总第43期)-政策快讯
* 来源: * 作者: admin * 发表时间: 2006-06-10 0:00:00 * 浏览: 803
2006年第十三期《每周信息速递》
总第43期
2006年4月28日(星期五)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7月试行
为进一步节约集约用地,防止开发商长期囤积土地,减少土地闲置,国土资源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日前联合发布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示范文本(试行),自2006年7月1日起试行。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共16条,对出让土地的竣工时间、投资总额、投资强度、宗地容积率、建筑系数、工业项目用地中非生产性设施用地比例、闲置土地认定、终止履行合同、改变合同约定的用地条件等合同条件及违约责任进行了明确约定。
自2006年7月1日起,各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人,在与受让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应同时按照示范文本签订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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