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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第四十一期《每周信息速递》(总第71期)-政策快讯

2006年第四十一期《每周信息速递》(总第71期)-政策快讯

* 来源: * 作者: admin * 发表时间: 2006-11-27 0:00:00 * 浏览: 1321
2006年第四十一期《每周信息速递》
总第71期
2006年11月24日(星期五)
 
一、国内信函和明信片的邮政资费调整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邮政局联合发出通知,决定自2006年11月15日起,上调国内信函和明信片业务资费,此次邮政资费调整只涉及信函和明信片,不包括包裹、快件寄送以及其他邮件。对于仍按照原资费标准投入信筒和信箱的平常信函和明信片,原则上在2006年12月15日前还可交寄,不作欠费处理。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二、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实施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的试行办法
 
为了逐步建立覆盖城乡劳动者的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制度,规范城乡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登记行为,促进充分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保障部《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力口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的意见》(粤府(2006)3号)精神,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制定了《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的试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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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6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汇编(中国海关1999-2006年归类决定Ⅰ)》
 
为便于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经营单位及其代理人正确确定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减少商品归类争议,加速通关,保障海关商品归类执法的统一及顺利实施,海关总署决定整理并公开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汇编(中国海关1999-2006年归类决定Ⅰ)》(以下简称《汇编》)。
 
该《汇编》中所列商品归类决定自2006年11月22日起执行。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customs.gov.cn/YWStaticPage/433/2c5d7da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