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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第五期《每周信息速递》总第80期-政策快讯

2007年第五期《每周信息速递》总第80期-政策快讯

* 来源: * 作者: admin * 发表时间: 2007-03-16 0:00:00 * 浏览: 1187

 
2007年第五期《每周信息速递》
总第80期
 
一、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闭幕会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历经八次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于2007年3月16日上午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闭幕会上获得高票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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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闭幕会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将给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带来同等税收待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于2007年3月16日上午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闭幕会上获得高票通过。这标志着中国利用外资政策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外资企业在华享受20多年的超国民待遇走向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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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海关总署第158号令 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保证商品归类结果的准确性和统一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并予以公布,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2000年2月24日海关总署令第80号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预归类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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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海关总署第159号令 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
 
为了规范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并予以公布,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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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东莞市举报违法犯罪奖励试行办法
 
为打击违法犯罪活动,鼓励广大市民积极举报违法犯罪活动线索,东莞市人民政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东莞市举报违法犯罪奖励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予以公布。
本办法自2007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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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东莞市举报制造、销售、使用摩托车假牌假证违法犯罪行为奖励试行办法
 
为鼓励广大市民积极提供制造、销售、使用摩托车假牌假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线索,及时查扣有盗抢嫌疑的机动车,东莞市人民政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东莞市举报制造、销售、使用摩托车假牌假证违法犯罪行为奖励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予以公布。
本办法自2007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09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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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东莞市国土资源局:闲置土地满两年无偿回收,土地出让价最低384元/平方米
 
随着东莞经济和社会的转型发展,如何更有效地利用好土地资源是各级决策部门所面临的关键问题。东莞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将通过“总量控制、集约用地、盘活存量、市场配置”四项重要措施,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促进经济社会双转型,主要措施包括:
 
(一)四整四聚 有保有压  做好土地总量控制;
(二)集约用地  禁批单家独院式农民私宅;
(三)全力追缴土地闲置费  闲置地满两年无偿回收;
(四)工业用地“招拍挂”  土地出让最低限价384元/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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