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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第三十七期《每周信息速递》总第112期-政策快讯

2007年第三十七期《每周信息速递》总第112期-政策快讯

* 来源: * 作者: admin * 发表时间: 2007-11-26 0:00:00 * 浏览: 839

 
 2007年第三十七期《每周信息速递》
总第112期
 
一、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61号(海关关于明确外商投资企业出口应税商品予以征税)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出口应税商品是否征收出口关税的问题,经商财政部、商务部同意,海关总署现公告如下:
 
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可以免征出口关税外,对外商投资企业出口的应税商品,一律照章征收出口关税。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二、关于请协助做好2008年对欧双边监控纺织品出口企业资质审核工作的补充通知
 
根据中欧双方就合作建立纺织品双边监控体系达成的共识,为规范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经营秩序,促进中欧纺织品贸易健康有序发展,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中国纺织工业协会、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建议对2008年中国输欧盟的T恤衫等八类纺织品实行企业经营资质审核,并成立了审核小组。凡符合资质标准的企业可以从事双边监控输欧纺织品的出口经营活动。根据2007年度我市获得输欧纺织品出口分配数量的企业名单和商务部公布的2007年度对欧盟出口监控纺织品有海关业绩企业名单(详见附件)。为了保证2008年我市纺织品正常出口,东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现就我市出口企业资质审核工作的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请附件内的纺织企业登录我局网站(www.dgboftec.gov.cn)查询“关于做好2008年对欧双边监控纺织品出口企业资质审核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及相关内容。
(二)对于表一的企业,请尽快按通知要求于12月30日前将申请资料提交我局国际贸易科。
(三)对于表二的企业,如确有2007年对欧盟出口监控纺织品业绩的,除提交通知里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注明目的国为欧盟的海关报关单。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2007输欧纺织品有分配数量但商务部无业绩统计的企业名单:
 
三、关于公开征求对《东莞市科技创新奖励办法》意见的通知
 
为了贯彻民主立规原则,更充分地体现人民群众的意愿,东莞市人民政府法制局现将《东莞市科技创新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于11月30日前,将书面意见寄送或通过互联网发送电子邮件给东莞市人民政府法制局法规科。
 
东莞市人民政府法制局法规科地址:东莞市鸿福路99号13楼84号,邮政编码:523888。
电子邮箱:bsbling@126.com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