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第十一期《每周信息速递》总第128期-政策快讯
* 来源: * 作者: admin * 发表时间: 2008-03-28 0:00:00 * 浏览: 892
2008年第十一期《每周信息速递》
总第128期
一、东莞市国税局关于总分机构企业进行企业所得税税种鉴定重新确认的通知
近日,东莞市国税局发出通知,从2008年1月1日起,总分机构企业实行企业所得税“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处理办法,因此,各总分机构企业纳税人在2008年第一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含网上申报)前,即4月1日前到主管国税分局进行企业所得税税种鉴定的重新确认。
纳税人需提供以下资料:填报《总、分机构企业信息调查表》(见附件);总机构或上级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其他能证明分支机构级别的资料。涉外企业纳税人还需要另外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汇总申报缴纳所得税确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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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公开征求对《东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了贯彻民主立规原则,使规范性文件更充分地体现人民群众的意愿,东莞市人民政府法制局将《东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于4月7日前,将书面意见寄送、传真或通过互联网发送电子邮件给东莞市人民政府法制局法规科。
东莞市人民政府法制局法规科地址:
东莞市鸿福路99号13楼84号,邮政编码:523888
传真:(0769)22831352
电子邮箱:dg283135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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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公开征求对《东莞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了贯彻民主立规原则,使规范性文件更充分地体现人民群众的意愿,东莞市人民政府法制局将《东莞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于4月7日前,将书面意见寄送、传真或通过互联网发送电子邮件给东莞市人民政府法制局法规科。
东莞市人民政府法制局法规科地址:
东莞市鸿福路99号13楼84号,邮政编码:523888
传真:(0769)22831352
电子邮箱:dg283135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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