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五十一期《每周信息速递》(总第365期)-政策快讯
* 来源: * 作者: admin * 发表时间: 2013-01-21 0:00:00 * 浏览: 684
2013年1月21日(星期一)
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流通费用提高流通效率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39号),降低流通费用,提高流通效率,国务院办公厅制定并发出了《关于印发降低流通费用提高流通效率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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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为指导各地进一步加强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管理,规范征收标准制定行为,促进水资源节约和保护,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水利部联合制定并发出了《关于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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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 关于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切实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进一步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维护社会稳定,国家人社部、全国工商联联合制定并发布了《关于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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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印发《2013年失业保险工作要点》的函
加快修订失业保险条例,稳步推进失业预警试点工作,加强扩面征缴和基金管理,切实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推动失业保险事业新发展,国家人社部制定并发布了《2013年失业保险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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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关于做好2013年春节假期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有关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批转交通运输部等部门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37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精神,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在总结2012年国庆长假免费通行工作的基础上,国家交通运输部、发改委、公安部、监察部、财政部、国务院纠风办、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出了《关于做好2013年春节假期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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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国家税务总局 交通运输部 关于发布《船舶车船税委托代征管理办法》的公告
为了贯彻落实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方便纳税人缴纳车船税,提高船舶车船税的征管质量和效率,国家税务总局、交通运输部制定并发布了《船舶车船税委托代征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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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关于印发《总分支机构试点纳税人增值税计算缴纳暂行办法》的通知
为解决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期间总分机构试点纳税人缴纳增值税问题,根据《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1]111号)和现行增值税有关规定,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制定并发布了《总分支机构试点纳税人增值税计算缴纳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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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关于调整机电产品国际招标备案程序的通知
按照省外经贸厅的通知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十二五”时期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的批复》,国务院同意广东停止实施“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文件备案”的行政审批,东莞市外经贸局发出了《关于调整机电产品国际招标备案程序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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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2013年黄埔海关加工贸易边角料内销计税参考价格表(第1期)
为规范加工贸易边角料的市场价格,打造公平的交易市场,黄埔海关公布部分加工贸易边角料内销计税参考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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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关于加工贸易手册到期提醒的通告(2013年1月18日)
根据《海关总署、商务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加工贸易逾期未核销手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署加发〔2006〕402号)的有关规定,东莞海关将进一步规范加工贸易手册核销工作;现予以公布2013.02.18到期核销的电子化手册名单,以提醒各企业及时报核。
各企业应当在手册有效期内办理完毕余料结转、内销征税等所有海关手续,并在有效期三十日内办理核销完手册。核销期(即有效期后三十日内)仅受理核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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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2013年1月18日东莞市部分废旧物资收购参考价
为规范东莞市废旧物资的市场价格,打造公平的交易市场,东莞市供销社每天公布部分废旧物资收购参考价。各镇街废品回收商的回收价格原则上不得低于市场指导价,若低于市场指导价,企业可致电东莞市供销合作联社86-769-22221885咨询及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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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近期活动
1、会员优惠——我会委派专人免费协助您申请成为海关A类管理企业
享受海关A类管理企业的通关便利措施有:属地报关、口岸验放,便捷通关、按规定实行银行保证金台帐“空转”或不实行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优先办理加工贸易手续等。
近年,海关不断深化企业分类通关改革,给予A类、AA类企业更多的通关便利。为了协助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来料加工会员企业除外)申请成为海关A类管理企业,我会与东莞各海关关区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共识:海关欢迎全部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成为A类管理企业。根据海关要求,我会委派专人免费指导企业完成有关申请材料及办理相关手续;海关委派专人负责,集中审核,加快办理相关手续。
我会开展此项服务已近两年,并成功协助了近二十家会员企业获得海关A类管理企业资格。此项服务长期接受申请,如欲了解详情或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秘书处肖国林86-769-2288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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