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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第三十期《每周信息速递》(总第393期)-政策快讯

2013年第三十期《每周信息速递》(总第393期)-政策快讯

* 来源: * 作者: admin * 发表时间: 2013-08-26 0:00:00 * 浏览: 675

 
2013年第三十期《每周信息速递》
总第393期
2013年8月26日(星期一)
 
一、关于免收出口商品检验检疫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进出口稳增长、调结构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3]83号),就有关问题,财政部发出了《关于免收出口商品检验检疫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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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46号(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出境物品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进出境物品表》有关问题解释的公告)
为有效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出境物品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进出境物品表》,就有关问题解释,海关总署发布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出境物品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进出境物品表〉有关问题解释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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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规范电子银行个人结售汇业务接入审核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便利和规范银行开办电子银行个人结售汇业务,根据《电子银行个人结售汇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汇发[2011]10号印发)(以下简称《办法》),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发出了《关于规范电子银行个人结售汇业务接入审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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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印发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的通知
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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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关于印发《东莞市“三旧”改造产业类项目操作办法》的通知
为贯彻实施《加快推进“三旧”改造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若干意见》(东府办〔2012〕114号),鼓励和规范旧厂房用地整合改造,发展产业类项目,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制定《东莞市“三旧”改造产业类项目操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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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关于印发《东莞市创建名牌奖励办法》的通知
为推动我市名牌带动战略工作的实施,提高企业竞争力,增强经济发展后劲,推动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东莞市创建名牌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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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关于加工贸易手册到期提醒的通告(2013年8月20日)
根据《海关总署、商务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加工贸易逾期未核销手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署加发〔2006〕402号)的有关规定,我关将进一步规范加工贸易手册核销工作;现予以公布 2013.09.18  到期核销的电子化手册名单,以提醒各企业及时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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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2013年8月23日东莞市部分废旧物资收购参考价
为规范东莞市废旧物资的市场价格,打造公平的交易市场,东莞市供销社每天公布部分废旧物资收购参考价。各镇街废品回收商的回收价格原则上不得低于市场指导价,若低于市场指导价,企业可致电东莞市供销合作联社86-769-22221885咨询及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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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近期活动
1、香港贸易发展局“转型升级香港博览-莞港企业对接交流会”
国家「十二·五」规划大力鼓励企业转型升级。香港服务业拥有丰富的国际管理经验及专业人才,是内地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及转型升级的理想伙伴。2013年正值CEPA签署十周年,香港贸易发展局将于2013年8月再度在广州举办转型升级香港博览活动。该局将集结香港服务业精英,锐意为内地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平台,助内地企业增强竞争力。博览会将分设三大专区,汇聚超过200家香港服务业代表,展示接近20个范畴的专业服务。
香港贸易发展局定于2013年8月28日(博览会开幕当日)在现场特设“莞港企业对接交流会”,为东莞企业提供与香港服务业精英“一对一”免费咨询、洽谈服务,以帮助东莞企业利用香港的服务业优势转型升级。有关安排如下:
日期:2013年8月28日(星期三)
地点:广州市海珠区保利世贸博览馆1号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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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香港贸易发展局国际电子组件及生产技术展
香港贸易发展局定于2013年10月13至16日在香港会议展览中心举行「国际电子组件及生产技术展」。是次展览为亚洲数一数二的业内盛事,汇聚最新电子科技发展及应用方案、零配件、设备和产品,为业者提供扩展业务的黄金机会。去年,展会吸引了逾570家参展商及超过33,000名买家参观。今年,展会将秉承过往佳绩,展出各类型最新的电子组件、组件及产品,并展示最先进的显示技术以至智能装置关键元器件。
日期:2013年10月13至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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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会员优惠——我会委派专人免费协助您申请成为海关A类管理企业
享受海关A类管理企业的通关便利措施有:属地报关、口岸验放,便捷通关、按规定实行银行保证金台帐“空转”或不实行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优先办理加工贸易手续等。
近年,海关不断深化企业分类通关改革,给予A类、AA类企业更多的通关便利。为了协助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来料加工会员企业除外)申请成为海关A类管理企业,我会与东莞各海关关区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共识:海关欢迎全部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成为A类管理企业。根据海关要求,我会委派专人免费指导企业完成有关申请材料及办理相关手续;海关委派专人负责,集中审核,加快办理相关手续。
我会开展此项服务已近两年,并成功协助了近二十家会员企业获得海关A类管理企业资格。此项服务长期接受申请,如欲了解详情或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秘书处肖国林86-769-2288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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