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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第三十二期《每周信息速递》(总第442期)-政策快讯

2014年第三十二期《每周信息速递》(总第442期)-政策快讯

* 来源: * 作者: admin * 发表时间: 2014-08-26 0:00:00 * 浏览: 852
2014年第三十二期《每周信息速递
总第442期
2014年8月25日(星期一)
 
为了保障公平竞争,促进企业诚信自律,规范企业信息公示,强化企业信用约束,维护交易安全,提高政府监管效能,扩大社会监督,国务院制定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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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排污权是指排污单位经核定、允许其排放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2007年以来,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天津、河北、内蒙古等11个省(区、市)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取得了一定进展。为进一步推进试点工作,促进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有效减少,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办公厅发出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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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商总局关于做好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后的登记注册工作的通知
改革工商登记制度,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是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政府简政放权、转变职能的重要举措,是稳增长、调结构、促就业、惠民生的重要抓手。《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将31项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决定,工商总局发出了《关于做好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后的登记注册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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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商标注册申请分割业务说明及申请注意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工商总局发布了《关于商标注册申请分割业务说明及申请注意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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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全球法人机构识别编码国内注册工作的公告
为适应全球法人机构识别编码(LEI)体系发展,中国人民银行推动建设了我国本地系统,自2014年8月18日起正式提供全球法人机构识别编码国内注册服务(见附件)。需要全球LEI编码的国内相关法人机构可登录我国全球LEI编码管理网站(www.leichina.org)注册申请,服务热线:(86)010-57687197,服务邮箱:service@leichina.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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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为正确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工伤保险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行政审判实际,制定《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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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广东省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
为全面推进我省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加快建设全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示范区,促进全省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特制定《广东省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通过本行动计划的实施,力争至2015年末,全省加工贸易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加快实现产品加工由低端向高端转型、产业链条由短向长转变、经营主体由单一向多元转变、营销市场由出口为主向国内外两个市场并举转变,进一步为全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积累经验、提供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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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广东省社会保险信息公开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工作的透明度,方便群众依法及时获取社会保险有关信息,根据《社会保险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广东省实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定了《广东省社会保险信息公开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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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广东省省级技术改造贷款贴息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现将《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广东省省级技术改造贷款贴息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粤经信技改函〔2014〕124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发动本地区、本行业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本次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与书面申报相结合。申报单位需在2014年9月20日前登陆网上申报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平台”进行网上填报。书面申报请于2014年9月12日前将纸质申报资料一式五份(含电子版)报送至市经信局技术进步与质量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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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关于做好2014年度境外投资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
为了做好2014年境外投资联合年检工作,根据广东省商务厅的有关要求,市商务局发出了《关于做好2014年度境外投资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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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东莞市建设加工贸易中小企业产业提升综合服务体系实施办法
推动加工贸易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提升创新能力和营销能力,是实施“扶企强企”行动的重要内容。近年来,东莞把握建设全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试点城市机遇,引进和建成了一批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公共服务平台,探索实践出一套服务工作机制,取得了先行经验。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扶持实体经济发展,创新加工贸易模式,构建更加有利于加工贸易企业产业提升的综合服务体系,继续创新突破,提升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质量效益,当好全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排头兵,特制定《东莞市建设加工贸易中小企业产业提升综合服务体系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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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2014年8月25日东莞市部分废旧物资收购参考价
为规范东莞市废旧物资的市场价格,打造公平的交易市场,东莞市供销社每天公布部分废旧物资收购参考价。各镇街废品回收商的回收价格原则上不得低于市场指导价,若低于市场指导价,企业可致电东莞市供销合作联社86-769-22221885咨询及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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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近期活动
1、会员优惠——我会委派专人免费协助您申请成为海关A类管理企业
享受海关A类管理企业的通关便利措施有:属地报关、口岸验放,便捷通关、按规定实行银行保证金台帐“空转”或不实行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优先办理加工贸易手续等。
近年,海关不断深化企业分类通关改革,给予A类、AA类企业更多的通关便利。为了协助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来料加工会员企业除外)申请成为海关A类管理企业,我会与东莞各海关关区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共识:海关欢迎全部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成为A类管理企业。根据海关要求,我会委派专人免费指导企业完成有关申请材料及办理相关手续;海关委派专人负责,集中审核,加快办理相关手续。
我会开展此项服务已近两年,并成功协助了近二十家会员企业获得海关A类管理企业资格。此项服务长期接受申请,如欲了解详情或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秘书处肖国林86-769-2288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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