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三十六期《每周信息速递》(总第446期)
* 来源: * 作者: admin * 发表时间: 2014-09-22 0:00:00 * 浏览: 1068
2014年第三十六期《每周信息速递》
总第446期
2014年9月22日(星期一)
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发展
国务院常务会议于2014年9月17日部署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发展,主要内容包括:从今年10月1日至2015年底,将月销售额2-3万元的也纳入暂免征税范围。对小微企业从事国家鼓励类项目,进口自用且国内不能生产的先进设备,免征关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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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印发重大环保装备与产品产业化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落实国务院印发的《“十二五”国家战略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国发[2012]28号),加快提升我国环保技术装备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和环境保护部制定了《重大环保技术装备与产品产业化工程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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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
为落实国务院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要求,进一步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释放改革红利,激发企业和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动力,不断提高税收管理法治化和科学化水平,就相关事宜,国家税务总局发出了《关于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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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公布减轻企业负担举报电话、邮箱和地址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轻企业负担的部署,完善企业负担问题举报和反馈机制,按照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工业和信息化部)要求,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设立广东省减轻企业负担举报电话和邮箱,并向社会公布。欢迎广大企业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向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反映各类侵害企业权益、加重企业负担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违规行为。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将及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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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指导目录(试行)的公示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大技术改造力度、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工作部署,推动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开展新一轮技术改造,并实行目录制管理,依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订本)》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转型升级投资指南》,结合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十二五”规划及行业发展规划,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编制了《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指导目录(试行)》。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从9月15日至9月21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反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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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提纲)公开征求意见
按照省政府今年规章制定计划,为建立完善劳动争议调解机制,促进劳动人事关系和谐,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正在研究起草《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实施办法》(修订草案)。欢迎社会各界于10月15日前,围绕以下征求意见提纲,献计献策,提出完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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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关于正确申报CIQ编码的通知
东莞检验检疫局近期发现一些报检企业在申报录入报检单时,选择了错误的CIQ编码,导致系统抽查率异常,也严重影响了产品监管和统计的有效性。
特此提醒相关报检企业,每个HS编码可能对应多个CIQ编码,录入报检单时应根据产品的实际用途、参数或特征,如实选择一个正确的编码。对故意报错逃避监管的行为,一经查实,东莞检验检疫局将按相关法规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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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关于领取产地证书的通知
为方便企业领取中-瑞、中-冰原产地证书,从2014年10月1日起,东莞辖区企业可选择到东莞检验检疫局产地证科或东莞局各办事处领证点领取中-瑞、中-冰原产地证书。首次申领中-瑞、中-冰证书企业,请致电产地证科办公电话:22802703,或前往东莞检验检疫局产地证科进行登记,产地证科将对首次办理中-瑞、中-冰原产地证书的企业数据录入并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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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关于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计算公式两大系数参数征求意见的公告
《东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于8月22日至9月1日向社会各界征求了意见。为配合《办法》的出台,我中心以重点支持职工,特别是中低收入职工、长时间缴存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为出发点,综合考虑资金安全、资金平衡、放贷情况、职工缴存情况等因素,根据可贷额度计算公式“可贷额度Y=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B×(缴存时间系数T
+收入调节系数I)×流动性调节系数L”,拟订了首次“缴存时间系数”、“收入调节系数”两大系数的参数列表。
为充分听取民意,使政策更切实际,现公开征求广大缴存职工意见。相关意见请在9月28日前邮寄至“东莞市东城区罗沙路岗贝路口银盈楼六楼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管理科”,或发送至邮箱:gjjoffice@126.com,感谢您的支持和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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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东莞市人力资源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保障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制定了《东莞市人力资源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有效期为2014年8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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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东莞市残疾人联合会 东莞市地方税务局 关于征收2014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通告
根据东莞市残联、市地税局、市财政局《转发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暂行办法〉的通知》(东残联[2011]9号)规定,就2014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残保金)征收工作的具体事项,发出了《关于征收2014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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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关于组织参展参观2014中国(东莞)国际机器人展览会的通知
2014中国(东莞)国际机器人展览会(以下简称“首届东莞机器人展”)将于2014中国(东莞)国际科技合作周(以下简称“合作周”)期间(2014年12月2日—5日)在东莞厚街广东现代国际展览中心3号展馆B厅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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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关于印发《东莞市重点锅炉综合整治台账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
为推进我市重点锅炉(10t/h以上(含)燃煤、燃水煤浆、燃重油、燃生物质成型颗粒锅炉和使用不足8年的4t/h(不含)—10t/h(不含)燃煤锅炉)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强化我市重点锅炉综合整治台账的有效管理,确保台账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为重点锅炉的综合整治提供有力支撑,特制订《东莞市重点锅炉综合整治台账管理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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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2014年9月19日东莞市部分废旧物资收购参考价
为规范东莞市废旧物资的市场价格,打造公平的交易市场,东莞市供销社每天公布部分废旧物资收购参考价。各镇街废品回收商的回收价格原则上不得低于市场指导价,若低于市场指导价,企业可致电东莞市供销合作联社86-769-22221885咨询及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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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近期活动
1、会员优惠——我会委派专人免费协助您申请成为海关A类管理企业
享受海关A类管理企业的通关便利措施有:属地报关、口岸验放,便捷通关、按规定实行银行保证金台帐“空转”或不实行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优先办理加工贸易手续等。
近年,海关不断深化企业分类通关改革,给予A类、AA类企业更多的通关便利。为了协助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来料加工会员企业除外)申请成为海关A类管理企业,我会与东莞各海关关区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共识:海关欢迎全部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成为A类管理企业。根据海关要求,我会委派专人免费指导企业完成有关申请材料及办理相关手续;海关委派专人负责,集中审核,加快办理相关手续。
我会开展此项服务已近两年,并成功协助了近二十家会员企业获得海关A类管理企业资格。此项服务长期接受申请,如欲了解详情或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秘书处肖国林86-769-2288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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