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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第四十七期《每周信息速递》(总第457期)-政策快讯

2014年第四十七期《每周信息速递》(总第457期)-政策快讯

* 来源: * 作者: admin * 发表时间: 2014-12-15 0:00:00 * 浏览: 620

 
2014年第四十七期《每周信息速递
总第457期
2014年12月15日(星期一)
 
一、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89号(关于电子保函区域通用的公告)
为配套京津冀、长江经济带和广东地区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海关总署决定在区域内海关推动电子保函“一关备案、区域通用”改革试点,打破关区界限,降低通关成本,促进贸易便利化。就《区域通关一体化电子担保试点操作规范》及有关事项公告,海关总署发布了《关于电子保函区域通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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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般反避税管理办法(试行)
为规范一般反避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制定了《一般反避税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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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国经济明年将有哪些新动向?——聚焦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六大看点
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新常态下明年经济发展态势如何?调结构能否保持稳增长?改革有哪些重头戏?民生有哪些新看点?11日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透出了明年经济工作的一系列新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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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取消报送《小型微利企业情况表》的公告
为进一步减少纳税人报送资料,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决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取消报送《小型微利企业情况表》。 
本公告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相关问题的公告》(2014年第6号)第一条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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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东莞企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为9%下线为3%
日前,全国共有23个省份公布了2014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多地下调相关标准引热议。其中,基准线最低的是广东省为9%,比去年的10.5%下调1.5个百分点。12月11日,记者从东莞市人力资源局获悉,东莞的企业工资指导线也已提请市政府批准,标准与全省保持一致,即基准线为9%,上线为14%,下线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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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2014年12月15日东莞市部分废旧物资收购参考价
为规范东莞市废旧物资的市场价格,打造公平的交易市场,东莞市供销社每天公布部分废旧物资收购参考价。各镇街废品回收商的回收价格原则上不得低于市场指导价,若低于市场指导价,企业可致电东莞市供销合作联社86-769-22221885咨询及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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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近期活动
1、会员优惠——我会委派专人免费协助您申请成为海关A类管理企业
享受海关A类管理企业的通关便利措施有:属地报关、口岸验放,便捷通关、按规定实行银行保证金台帐“空转”或不实行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优先办理加工贸易手续等。
近年,海关不断深化企业分类通关改革,给予A类、AA类企业更多的通关便利。为了协助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来料加工会员企业除外)申请成为海关A类管理企业,我会与东莞各海关关区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共识:海关欢迎全部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成为A类管理企业。根据海关要求,我会委派专人免费指导企业完成有关申请材料及办理相关手续;海关委派专人负责,集中审核,加快办理相关手续。
我会开展此项服务已近两年,并成功协助了近二十家会员企业获得海关A类管理企业资格。此项服务长期接受申请,如欲了解详情或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秘书处肖国林86-769-2288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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