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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信息速递》总第526期-政策快讯

《每周信息速递》总第526期-政策快讯

* 来源: * 作者: admin * 发表时间: 2016-07-06 0:00:00 * 浏览: 337

 
《每周信息速递总第526期
2016年7月1日(星期五)
欢迎关注我会微信平台,获得最新政策信息。
微信号:东莞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二维码:
 
 
一、财政部:管理会计基本指引
财政部印发了《管理会计基本指引》,请阅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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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改委:全面实行收费目录清单制度
去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紧紧围绕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在全面清理规范涉企收费的基础上,建立了涉企经营服务收费、进出口环节经营服务收费和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三项目录清单制度。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权力清单、做好政务公开、对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务收费等实行目录清单管理的要求精神,现对全面实行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有关问题进行通知,请阅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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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改委:促进具备条件的开发区向城市综合功能区转型的指导意见
开发区作为带动区域经济增长的重要载体和引擎,在改革开放、科技创新、聚集产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发展阶段和条件变化,部分开发区单一生产功能、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功能不足、管理体制不畅等现状已难以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明确提出,要加强现有开发区城市功能改造,推动单一生产功能向城市综合功能转型。据此,特提出了相关指导意见,请阅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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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海关总署:中韩自贸协定原产地电子联网及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有关事宜
为进一步便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韩民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实施,自2016年7月1日起,中韩海关原产地电子信息交换系统将实时交换《协定》项下货物原产地数据。现就《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要求及相关事宜进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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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工信部:组织推荐2016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工信部现正开展2016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认定工作,并就有关事项进行通知。
1、联系方式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技术创新处
电话:010-68205231
财政部经建司产业政策处
电话:010-68552508
2、材料报送地点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22号
单位:机械工业信息研究院战略与规划研究所
邮编:100037
电话:010-88379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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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国家知识产权局:落实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文件清理工作有关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文件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函〔2016〕12号)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截至2016年3月31日发布的部门规章和政策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商国务院相关部门及有关地方人民政府,保留部门规章35件、政策性文件138件,拟修改政策性文件7件,宣布失效政策文件165件,废止政策性文件49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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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商务部: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碳钢紧固件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裁定
根据《反倾销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调查机关根据调查结果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出实施反倾销措施的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做出决定,自2016年6月29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碳钢紧固件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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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安监总局:印发工贸行业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意见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了《工贸行业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意见》,请阅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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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省国税局: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有关事项
为做好我省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经广东省国税局公告征集广东省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代理机构,广东省国税局会同广东省财政厅、海关总署广东分署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择优选定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为广东省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代理机构。
2、经广东省国税局公告征集广东省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商店,广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正佳商店等21户企业经广东省国税局备案成为广东省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退税商店(退税商店名单详见随文附件)。今后,广东省国税局将定期更新退税商店名单,并在广东省国税局网站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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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省地税局:合理简并纳税人申报次数
为深入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理简并纳税人申报缴税次数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号)等有关规定,现就合理简并纳税人申报次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从2016年7月1日起,对定期定额征收的纳税人,将原按月申报缴纳税款简并为按季申报缴纳税款。
2、从2016年7月1日起,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纳税人,凡未开展生产经营且未发生纳税义务的,无需进行税种(基金、费)核定(不含社保费)。
本公告自2016年7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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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省经信委:征集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建设项目
省经信委现征集我省高端新型电子信息、生物制药、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材料、太阳能光伏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投资拉动大、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关键领域重大技术攻关、示范推广应用与重点产业化建设项目。
联系人:童文锦、范国良,电话:020-83133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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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市政府:调整第六阶段环保限行措施
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加快黄标车淘汰,切实改善我市空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大气污染防治办法》、《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14—2017年)》的相关规定,本市定于2016年7月24日起将《关于实施东莞市进一步扩大环保标志限制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东府〔2014〕128号)中于2015年12月1日实施的第六阶段环保限行措施调整为:
全市范围内24小时禁止未持有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汽车通行(过境高速公路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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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市政府:关于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全面提升外经贸水平的实施方案
市政府印发《关于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全面提升外经贸水平的实施方案》,请阅悉。方案政策有效期自印发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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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市政府:东莞市开展“亲企清政”工程促进非公经济发展实施方案
市政府印发《东莞市开展“亲企清政”工程促进非公经济发展实施方案》,提出了36项政策措施。该方案力争到2018年底,全市非公经济特别是民营经济形成质量效益显著提高、创新水平明显提升、发展后劲持续增加的良好发展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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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市商务局:开展第五批“广东老字号”评定工作
现将省老字号协会《关于开展第五批“广东老字号”评定工作的通知》进行通知:
1.申报以自愿为原则。
2.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申报的企业,按照通知的“(四)报送材料”的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按顺序装订好,于8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到东莞市商务局4楼贸易促进科进行初审,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及电话:彭国光22806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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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市商务局:认定2014年东莞市重点会展项目
根据《东莞市重点会展项目认定办法》(东府办〔2013〕115号)的精神,为加强对重点展会和品牌展会的培育和扶持,形成重质量、重效益、重声誉的会展业发展格局,经市人民政府同意,认定“第31届国际名家具(东莞)展览会”等8个会展项目为“2014年东莞市重点会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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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市国土局:东莞市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
按照国家和省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总体部署,经东莞市人民政府同意,东莞市自2016年6月30日起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并就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和职责、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区域、不动产统一登记的业务类型、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受理地点等内容进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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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市国土局:东莞市土地交易中心(东莞市矿业权交易中心)和东莞市国土资源局不再代征土地交易相关税费
从2016年5月1日起,东莞市土地交易中心(东莞市矿业权交易中心)和东莞市国土资源局不再代征东莞市辖区范围内土地转让环节(除个人住宅用地和已经办理房地产权证的地上建筑物外)所缴纳的营业税、堤围防护费、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及印花税和土地出让环节所缴纳的印花税。委托代征证书(编号:地税代字第03303号及地税代字第03053号)于2016年5月1日起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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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市国税局:致纳税人的护廉助廉公开信、廉洁自律承诺
市国税局发布《市国税局:致纳税人的护廉助廉公开信、廉洁自律承诺》,请阅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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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市安监局:搬迁通知
根据工作需要,自2016年7月5日起,市安监局办公场所由东莞市东城街道鸿福东路红峰大厦搬迁到东莞市东城街道八一路1号机关二号大院(原东莞军分区大院)。
该局各科室联系方式不便。办事窗口电话:22228986,邮编:523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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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活动
1、东莞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电子商务委员会邀请函
为搭建政府与会员企业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沟通的平台,及时传递最新的电商资讯,落实政府相关的帮扶政策,进一步推动我市电商企业的快速健康发展,我会成立了电子商务委员会,由副监事长杨志雄担任荣誉主席,常务副会长王亚明担任主席。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传递电商发展新资讯,推广政府扶持政策,培训电商电商人才,组织参观考察先进电商企业等。
为切实发挥电子商务委员会的作用,扩大其影响力,现诚邀已发展电子商务或 对发展电子商务感兴趣的会员企业加入电子商务委员会,并委派负责电商有关工作人员为代表加入该委员会。该委员会将帮助企业发展电商业务、培养实干电商人才,为企业及时推送最新的电商和相关补贴政策、信息,共同推动我市电商企业的快速健康发展。入会工作步骤(暂行办法)如下:
(1)遵守东莞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章程。
(2)必须是东莞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会员企业。
(3)加入电子商务委员会后,在秘书处登记联系方式、公司基本资料,加入微信群组,共同参与电子商务委员会活动。
(4)如果申请成为委员会副主席、主任、副主任、委员等职级,请向秘书处登记,秘书处将提交电子商务委员会干部审议。
(5)无需缴交“加入电子商务委员会”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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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东莞外商高尔夫球队”入队邀请函
为了建立外商协会健康活泼的形象,扩大外商协会社会活动的范围,推动外商协会不断发展壮大,同时,打造一个了解营商资讯和投资商机的交流平台。现外商协会拟成立“东莞外商高尔夫球队”(以下简称“高球队”),立足高球,服务外商,有关事项拟安排如下:
高球队制:高球队实行个人会员制
队    费:2800元/年。用于每年派发统一的球衣,球帽、球包、高尔夫球等;高球队部分后勤经费(例如:餐费、奖杯、奖品、等)。
打球费用:果岭、球僮、球车、更衣柜及其它费用均由队员自理。
比赛安排:每年六场。拟安排2016年6、8、10、12月;2017年3、5月。
入队程序:1、填写、提交入队申请表并请公司负责人或推荐人签名作实;
2、入队申请表提交高球队秘书处,经理事会讨论通过或经队长核准同意;
3、缴交队费;
4、由秘书处颁发队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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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东莞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青年委员会入会邀请函
为更好地凝聚外商投资企业家新生代和新一代的力量,我会成立了青年委员会,由常务副会长兼副秘书长何啟文先生担任委员会主席,并于我会2016年春茗晚宴上进行了授旗仪式。青年委员会是我会的一个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是招募具有共同目标、有冲劲、勇于创新、敢于承担的青年企业家,以外商协会的资源、人脉及活动为基础,促进青年的成长和发展,栽培新一代企业接班团队,为东莞工商界及社会作出贡献。其开展的具体活动有:
一、参观高新科技项目及自贸区运作等活动;
二、培训、交流和实习;
三、与其他地区青年委员会作拜访交流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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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为在粤就读的香港学生提供工作机会的通知
为协助在广东省内大学就读的香港学生于在学期间及毕业后,在广东找寻实习和工作的机会,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驻粤经济贸易办事处(以下简称“香港驻粤办”)特邀请我会会员企业,提供适合香港在粤就读学生/毕业生的招聘资料,让有意申请实习和职位的学生/毕业生与企业直接联系。同时,也特别欢迎企业在将至的2016年暑假期间,为在粤的香港学生提供短期实习及工作机会。学生可以透过实习了解企业的运作,同时为企业作出贡献。
欢迎有兴趣的企业填写回执表格,香港驻粤办会将相关资料交予广东省内大学,作为招聘在粤就读或毕业香港学生之用。此活动长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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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转发第五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港澳台赛暨第三届两岸四地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为响应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推进两岸创新创业的交流和互动,深入贯彻落实国家鼓励港澳台地区人才来大陆创新创业,促进两岸经济融合发展的有关精神,在科技部等国家部委及支持单位的指导下,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于2014年新增加港澳台暨两岸四地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落户广东省,每年一届,作为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体系中的特色赛之一,是联通两岸创新创业项目及要素的赛事平台。
赛事已成功举办两届,形成独特的赛事品牌,搭建了两岸创新创业的交流平台,大赛往届优秀的参赛项目不仅获得社会投资,更是获得大陆的市场资源。大赛组委会通过赛事的持续举办,将广泛吸引各类创新要素围绕两岸创业者的实际需求开展创新创业服务和支持工作。
一、参赛条件
团队组:
1、在2016年6月15日前尚未在国内注册成立企业;
2、核心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其中须包括至少1名港澳台籍成员。
3、相关专利归属明晰,无产权纠纷。
企业组:
1、港澳台全资或参股企业(港澳台股权比例在30%以上);
2、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3、2015年销售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
大学生组:
1、在读或者毕业两年内的本科生、研究生创新创业团队;
2、核心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3、参赛项目的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参赛团队,无产权纠纷。
*注:获得往届大赛奖项的创新创业项目不能重复参赛。
二、大赛流程
报名时间:2016年5月10日-7月15日
团队组/企业组:登陆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官网www.cxcyds.com,选择港、澳、台赛区报名。
大学生组:登陆两岸四地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官网www.ccds.org.cn,下载报名表格,填写完整后发送至大赛组委会邮箱ccds@gz-cxjy.com
行业领域说明:大赛作为一项综合性创新赛事,分为七大行业领域——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先进制造、新能源及节能环保、新材料、文化创意。
参赛项目确认:大赛组委会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确认时间:2016年7月15日-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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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转发电子商务新政与实务交流会
随着近年跨境电子商务日益蓬勃,国家自去年以来出台多项政策,以推动电商产业的健康发展。而《广东省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实施方案》于今年5月11日公布,当中提到要大力推进电子商务成为广东省经济发展的新动力。
为协助港资企业进一步了解电子商务最新政策法规以及行业发展,并为企业发展电子商务提供实务参考,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驻粤经济贸易办事处(驻粤办)将于2016年7月12日(星期二)在广州市举办「电子商务新政与实务交流会」,并邀请专家介绍上述相关内容,同时作出分享经验。有关安排如下:
日期:2016年7月12日(星期二)
时间:14:30-17:00(14:00开始签到)
地点:广州中天凯旋国际商务会议中心 404会议室
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233号中信广场商场4楼(近广州火车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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