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登陆后台添加(banner)标题

公告

《每周信息速递》总第525期-政策快讯

《每周信息速递》总第525期-政策快讯

* 来源: * 作者: admin * 发表时间: 2016-06-24 0:00:00 * 浏览: 701
               


 
2016年6月24日(星期五)
 
  欢迎关注我会微信平台,获得最新政策信息。
  微信号:东莞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二维码:
 
 
一、海关总署:调整部分监管方式代码名称及适用范围
为规范海关业务管理,根据《关于进出口货样和广告品监管有关事项的公告》(海关总署2010年第33号),现对监管方式代码“3010”(货样广告品A)和“3039”(货样广告品B)的名称和适用范围作如下调整:
1.监管方式代码“3010”,简称“货样广告品”,全称“进出口的货样广告品”。适用于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单位进出口货样广告品。暂时进出口的货样、广告品和驻华商业机构不复运出口的进口陈列样品不适用本监管方式。
2.取消监管方式代码“3039”(货样广告品B)。
上述规定自2016年7月1日起实施。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二、海关总署:公布2016年商品归类决定(Ⅳ)
为便于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经营单位及其代理人正确确定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减少商品归类争议,保障海关商品归类执法的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58号)有关规定,海关总署决定公布2016年商品归类决定(Ⅳ)。本公告自2016年7月1日起执行。
有关商品归类决定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发生变化的,商品归类决定同时失效。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三、国家发改委:宣布失效一批文件
根据国务院部署,为纵深推进简政放权,消除不利于激发市场内生动力和社会创造力的制度性障碍,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提供服务保障支撑,我委对改革开放以来截至2015年底发布的文件进行了清理,经商国务院相关部门,宣布失效一批文件(见随文附件),现予以公告。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四、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能源局:中国制造2025—能源装备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新一届国家能源委员会首次会议精神和《中国制造2025》,推动能源装备自主创新和产业升级,充分发挥能源装备自主创新在能源技术革命和装备制造业升级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组织编制了《中国制造2025—能源装备实施方案》。请阅悉。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五、环保部:新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发布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近日由环境保护部联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向社会发布,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新版名录修订坚持问题导向,遵循连续性、实用性、动态性等原则,不仅调整了危险废物名录,还增加了《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请阅悉。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六、财政部: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再保险、不动产租赁和非学历教育等政策
经研究,财政部对营改增试点期间有关再保险、不动产租赁和非学历教育等政策进行补充通知自,并于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七、省商务厅: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公告
根据商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统计局《关于开展2016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凡2015年12月31日前依法设立并登记注册、获得法人资格的外商投资企业必须按规定申报2015年度联合年报。联合年报时间为2016年5月16日至8月31日。申报企业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网上联合报告及共享系统(http://lhnb.gov.cn/),填报及提交《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书》,无需报送纸质材料及盖章。企业所填报的信息将在联合年报结束后,通过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公示平台向社会公示。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八、省人社厅:省本级统筹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业务下放属地管理
自2016年7月1日起,在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以下简称“参保单位”),其参保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人员的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确认)、在省社保局参加养老保险且办理提前退休手续人员的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业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相应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参保缴费仍向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依法申报并缴纳。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九、市商务局:东莞市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申报指南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认定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16〕27号)结合工作实际,市商务局编制了《东莞市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申报指南》,自发布之日起,请相关企业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做好申报工作。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十、市商务局:开展第五批“广东老字号”评定工作
广东省老字号协会自即日起至8月15日前,开展第五批“广东老字号”评定工作,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申报的企业,按照通知(请见随文附件)的“(四)报送材料”的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按顺序装订好,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到东莞市商务局4楼贸易促进科进行初审,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及电话:彭国光22806513。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十一、市经信局:申报2016年省级工业与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省政府相关重点工作)项目计划
市经信局组织申报2016年省级工业与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省政府相关重点工作)项目,请符合申报条件企业,将项目纸质申报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后一式三份(含电子版一份)于2016年7月1日(周五)前报送至市经信局技术进步与质量科。联系人:刘宇、刘植标;联系电话:0769-22221295、22222425。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十二、市经信局:征集产业互联网创新解决方案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开展产业互联网创新解决方案征集活动的通知》(工信软函〔2016〕488 号)的要求,国家工信部决定开展产业互联网创新解决方案征集活动,面向国内产业化互联网相关企业征集有关领域和行业的创新解决方案,举办优秀解决方案评选和宣传推广活动。
现市经信局组织企业踊跃申报,各自填写《产业互联网创新系统解决方案申报表》(详见随文附件 2),并于 8 月12 日前将方案申报表、解决方案、典型应用案例一并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到该局信息化推进科邮箱(jyyaze312@163.com),由该局统一汇总后上报。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十三、市人力资源局:2016年东莞市成长型企业企业人才扶持申报公告
市人力资源局自6月20日起接受2016年东莞市成长型企业人才扶持申报工作,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个人,于7月31日前登陆“东莞市专业技术人才服务管理系统”提交申请材料。
联系方式:东莞市鸿福路99号行政办事中心东楼6楼601室,联系电话:22836652。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十四、活动
1、东莞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电子商务委员会邀请函
为搭建政府与会员企业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沟通的平台,及时传递最新的电商资讯,落实政府相关的帮扶政策,进一步推动我市电商企业的快速健康发展,我会成立了电子商务委员会,由副监事长杨志雄担任荣誉主席,常务副会长王亚明担任主席。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传递电商发展新资讯,推广政府扶持政策,培训电商电商人才,组织参观考察先进电商企业等。
为切实发挥电子商务委员会的作用,扩大其影响力,现诚邀已发展电子商务或 对发展电子商务感兴趣的会员企业加入电子商务委员会,并委派负责电商有关工作人员为代表加入该委员会。该委员会将帮助企业发展电商业务、培养实干电商人才,为企业及时推送最新的电商和相关补贴政策、信息,共同推动我市电商企业的快速健康发展。入会工作步骤(暂行办法)如下:
(1)遵守东莞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章程。
(2)必须是东莞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会员企业。
(3)加入电子商务委员会后,在秘书处登记联系方式、公司基本资料,加入微信群组,共同参与电子商务委员会活动。
(4)如果申请成为委员会副主席、主任、副主任、委员等职级,请向秘书处登记,秘书处将提交电子商务委员会干部审议。
(5)无需缴交“加入电子商务委员会”相关费用。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2、“东莞外商高尔夫球队”入队邀请函
为了建立外商协会健康活泼的形象,扩大外商协会社会活动的范围,推动外商协会不断发展壮大,同时,打造一个了解营商资讯和投资商机的交流平台。现外商协会拟成立“东莞外商高尔夫球队”(以下简称“高球队”),立足高球,服务外商,有关事项拟安排如下:
高球队制:高球队实行个人会员制
队    费:2800元/年。用于每年派发统一的球衣,球帽、球包、高尔夫球等;高球队部分后勤经费(例如:餐费、奖杯、奖品、等)。
打球费用:果岭、球僮、球车、更衣柜及其它费用均由队员自理。
比赛安排:每年六场。拟安排2016年6、8、10、12月;2017年3、5月。
入队程序:1、填写、提交入队申请表并请公司负责人或推荐人签名作实;
2、入队申请表提交高球队秘书处,经理事会讨论通过或经队长核准同意;
3、缴交队费;
4、由秘书处颁发队员证。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3、东莞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青年委员会入会邀请函
为更好地凝聚外商投资企业家新生代和新一代的力量,我会成立了青年委员会,由常务副会长兼副秘书长何啟文先生担任委员会主席,并于我会2016年春茗晚宴上进行了授旗仪式。青年委员会是我会的一个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是招募具有共同目标、有冲劲、勇于创新、敢于承担的青年企业家,以外商协会的资源、人脉及活动为基础,促进青年的成长和发展,栽培新一代企业接班团队,为东莞工商界及社会作出贡献。其开展的具体活动有:
一、参观高新科技项目及自贸区运作等活动;
二、培训、交流和实习;
三、与其他地区青年委员会作拜访交流等活动。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4、为在粤就读的香港学生提供工作机会的通知
为协助在广东省内大学就读的香港学生于在学期间及毕业后,在广东找寻实习和工作的机会,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驻粤经济贸易办事处(以下简称“香港驻粤办”)特邀请我会会员企业,提供适合香港在粤就读学生/毕业生的招聘资料,让有意申请实习和职位的学生/毕业生与企业直接联系。同时,也特别欢迎企业在将至的2016年暑假期间,为在粤的香港学生提供短期实习及工作机会。学生可以透过实习了解企业的运作,同时为企业作出贡献。
欢迎有兴趣的企业填写回执表格,香港驻粤办会将相关资料交予广东省内大学,作为招聘在粤就读或毕业香港学生之用。此活动长期有效。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5、转发第五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港澳台赛暨第三届两岸四地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为响应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推进两岸创新创业的交流和互动,深入贯彻落实国家鼓励港澳台地区人才来大陆创新创业,促进两岸经济融合发展的有关精神,在科技部等国家部委及支持单位的指导下,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于2014年新增加港澳台暨两岸四地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落户广东省,每年一届,作为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体系中的特色赛之一,是联通两岸创新创业项目及要素的赛事平台。
赛事已成功举办两届,形成独特的赛事品牌,搭建了两岸创新创业的交流平台,大赛往届优秀的参赛项目不仅获得社会投资,更是获得大陆的市场资源。大赛组委会通过赛事的持续举办,将广泛吸引各类创新要素围绕两岸创业者的实际需求开展创新创业服务和支持工作。
一、参赛条件
团队组:
1、在2016年6月15日前尚未在国内注册成立企业;
2、核心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其中须包括至少1名港澳台籍成员。
3、相关专利归属明晰,无产权纠纷。
企业组:
1、港澳台全资或参股企业(港澳台股权比例在30%以上);
2、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3、2015年销售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
大学生组:
1、在读或者毕业两年内的本科生、研究生创新创业团队;
2、核心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3、参赛项目的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参赛团队,无产权纠纷。
*注:获得往届大赛奖项的创新创业项目不能重复参赛。
二、大赛流程
报名时间:2016年5月10日-7月15日
团队组/企业组:登陆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官网www.cxcyds.com,选择港、澳、台赛区报名。
大学生组:登陆两岸四地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官网www.ccds.org.cn,下载报名表格,填写完整后发送至大赛组委会邮箱ccds@gz-cxjy.com
行业领域说明:大赛作为一项综合性创新赛事,分为七大行业领域——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先进制造、新能源及节能环保、新材料、文化创意。
参赛项目确认:大赛组委会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确认时间:2016年7月15日-20日。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