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登陆后台添加(banner)标题

公告

《每周信息速递》总第539期-政策快讯

《每周信息速递》总第539期-政策快讯

* 来源: * 作者: admin * 发表时间: 2016-09-30 0:00:00 * 浏览: 351
《每周信息速递总第539
2016年9月30日(星期五)
 
欢迎关注我会微信平台,获得最新政策信息。
微信号:东莞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二维码:
 
一、商务部: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白羽肉鸡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裁定(2016年第40号)
自2016年9月27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白羽肉鸡产品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5年。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美国的白羽肉鸡产品时,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缴纳相应的反倾销税。反倾销税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从价计征,计算公式为:反倾销税额=海关完税价格×反倾销税税率。进口环节增值税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和反倾销税作为计税价格从价计征。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二、商务部: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干玉米酒糟反补贴调查初步裁定(2016年第48号)
自2016年9月30日起,采用临时反补贴税保证金的形式对原产于美国的干玉米酒糟产品实施临时反补贴措施。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美国的干玉米酒糟产品时,应依据本初裁确定的各公司的从价补贴率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临时反补贴税保证金。临时反补贴税保证金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从价计征,计征公式为:临时反补贴税保证金金额=海关完税价格×临时反补贴税保证金比率;进口环节增值税保证金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乘以临时反补贴税保证金比率作为计税价格从价计征,计征公式为:进口环节增值税保证金=海关完税价格×临时反补贴税保证金比率×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进口经营者进口上述产品时可按下列公式一并缴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海关完税价格×临时反补贴税保证金比率)×(1+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三、商务部: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干玉米酒糟反倾销调查初步裁定(2016年第49号)
自2016年9月23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美国的干玉米酒糟时,应依据本初裁决定所确定的各公司的倾销幅度(见附件2)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保证金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从价计征,计算公式为:保证金金额=(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保证金征收比率)×(1+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四、商务部:《托盘租赁企业服务规范》等36项国内贸易行业标准(2016年第50号)
《托盘租赁企业服务规范》等36项国内贸易行业标准已经商务部审核,现予公布。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五、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6〕第24号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与俄罗斯中央银行合作备忘录》相关内容,中国人民银行决定授权中国工商银行(莫斯科)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俄罗斯人民币业务清算行。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六、国家外汇局:规范货物贸易外汇收支电子单证审核
为进一步促进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满足外汇指定银行(以下简称银行)和境内机构(以下简称企业)办理外汇业务的电子化需求,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电子单证审核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见原文附件),现予以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自2016年11月1日起,按照现行货物贸易外汇管理规定和《指引》要求,银行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时,可以审核其电子单证。
2、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地方性商业银行及外资银行。各中资银行收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下属分支机构。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反馈。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七、海关总署: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原产地管理系统上线运行事宜的(公告2016年第53号)
为简化和规范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以下统称“区域 (场所)”)内销货物适用协定税率或者特惠税率的管理,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原产地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将于2016年10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现就系统上线运行后的相关事项进行公告。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八、市科技局:2017年市科技项目申报有关安排
为贯彻落实《中共东莞市委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走在前列的意见》(东委发〔2015〕5号),充分发挥科技政策的引导作用,现将2017年市科技项目申报有关安排进行通知。
为便于各单位统筹申报科技项目,2017年计划受理的市科技项目专项名称、申报时间和经办人及咨询电话等信息实行一次性公布(详见原文附件),其中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贯标认证资助、专利质押融资及交易资助等项目实行常年受理,其他项目为限时受理。各专项项目的申报领域和条件等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中的申报指南。各专项申报指南将按附件计划的时间适时发布,请各单位及时关注。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九、海关总署:区域通关一体化报关单通关状态查询、审核业务咨询有关事宜(公告2016年第54号)
为做好通关状态查询、审单疑难业务咨询等公共服务,现就区域通关一体化报关单通关状态查询、审核业务咨询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以下统称“企业”)可通过海关总署门户网站(http://www.customs.gov.cn)“在线服务-在线查询”模块,自行查询报关单通关状态。
2、企业应及时通过中国电子口岸预录入客户端,查询报关单“挂起”或“退单”的原因。需进一步咨询报关单“挂起”或“退单”有关事宜的,可拨打预录入客户端显示的经办关员联系电话进行咨询,或拨打12360海关热线,由其协助联系经办关员。
3、企业可拨打12360海关热线,咨询区域通关一体化审单业务。已对外公布咨询电话的区域审单中心在工作时间内,继续提供区域通关一体化审单业务咨询服务。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十、海关总署:第230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实施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实施办法》已于2016年9月22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十一、国税总局:做好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所得税政策贯彻落实工作
为进一步鼓励科技创新,充分调动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积极性,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制发了《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为确保该项优惠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现将有关事项进行通知。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十二、国家工信部:印发纺织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中国制造2025》,促进纺织工业转型升级,创造竞争新优势,制定《纺织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现予以印发。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十三、国家工信部、标准会:印发《绿色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战略部署,全面推行绿色制造,加快实施绿色制造工程,进一步发挥标准的规范和引领作用,推进绿色制造标准化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共同组织制定了《绿色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现予以印发。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十四、省人大:修改《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的决定(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65号公告)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的决定》已由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6年9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十五、省人大:修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66号公告)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已由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6年9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十六、省环保局:广东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公布“十三五”规划,现予以印发。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十七、省工商局等五部门:在全省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
自2016年10月1日起,全省在全面实施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再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实现“五证合一、一照一码”。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以下统称企业)登记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下同)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下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不再另行发放。企业原需要使用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办理相关事务的,一律改为使用“五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办理。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十八、市加工贸易废料网上交易平台:版本更新内容
平台交易系统将于9月28日18时-19时进行升级。在此期间,平台暂停使用。计划于9月28日19时系统完成更新。
本次更新的内容为:
1、卖方企业可将金属废料与普通废料合并在一个项目进行提交。
2、申购企业申购金属废料与普通废料的混合项目时,必须同时具备金属废料与普通废料回收资质。
3、卖方企业在新建项目时不需提交《品质鉴定报告》附件,品质鉴定报告出具单位以及出具日期栏目删除。品质鉴定信息应在标的描述处填写(包括成份、比例、颜色、形状、瑕疵情况等)。
4、系统性能优化。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十九、市社保局:企业“五证合一”社会保险登记工作
从2016年10月1日起,在工商部门登记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以下统称企业)按照“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实行社会保险登证管理。具体事项如下:
1、企业到工商部门办理“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后,即完成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企业《社会保险登记证》不再发放。2018年1月1日前,原发放的《社会保险登记证》继续有效。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未纳入“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管理的单位仍按原办法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2、企业到工商部门办理“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后(含原领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仍未办社保登记的企业),必须按《社会保险法》的要求,在用工之日起30日内,依法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职工参保登记手续。企业首次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需携带以下资料:1.《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增减表》一式两份(需单位盖章,表格下载地址:http://www.dgsi.gov.cn);2.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3.社保专管员身份证原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仅原领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单位提供);5.《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一式两份(仅原领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单位提供)。
3、取消《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年度验证和换证,原来社会保险登记证验证时要求企业填报的参加社会保险人数等信息,纳入企业年度报告,由企业自行向工商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社保部门从工商部门接收企业年度报告信息。
4、企业名称、类型、住所、法定代表人等信息发生变更的,只需到工商部门办理登记信息变更即可,企业参保险种、社保专管员等社保登记事项变更直接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变更登记;企业在工商部门办理注销后,仍需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二十、市知识产权局:转发《专利收费减缴办法》
东莞市科技局现转发《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专利收费减缴办法>的通知》,请阅悉。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二十一、市质监局:组织东莞市企业申报2015年广东省名牌产品(工业类)
东莞市质监局现组织我市企业做好名牌产品申报,明确申报程序各环节时限要求,现将部分事项通知如下:
1. 申报时限要求
(1)10月10日前,申报企业必须填写《2015年省名牌产品申报企业信息表》(附件1),并将电子版发到我局质量科邮箱dgbrand@163.com,我局将协助企业取得税务部门出具的税收数据、环保部门出具的环保证明、统计部门出具的统计数据(不含申报品牌产品销售量、申报品牌产品销售额)。
(2)10月10日前,申报企业必须登录广东省名牌产品申报系统(地址:www.gdsmp.org.cn)注册企业信息(具体操作详见该网站说明)。
(3)该局将统计部门出具的统计数据(不含申报品牌产品销售量、申报品牌产品销售额)通过广东省名牌产品申报系统发至申报企业,申报企业补充申报品牌产品销售量、申报品牌产品销售额后,将统计数据通过申报系统发回我局。
(4)10月21日前,企业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1式4份(申报材料中的销售统计证明、人均工资支出统计证明、实缴国税证明、实缴地税证明仅需填写企业基本信息并由法人签名盖章,相关数据请留空),并交1份至所在地镇(街)质监站。质监站在《2015年省名牌产品申报企业推荐表》(附件2)上加具意见、盖章。
(5)10月21日前,复评企业向我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10月22日前,新评企业向我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材料包括:加盖镇街质监站推荐意见的《2015年省名牌产品申报企业推荐表》1份、申报材料1式3份。企业向我局提交申报材料时必须携带申报材料中含有的证照资质原件(例如:执照、商标证、专利证、认证证书、检验报告、奖牌奖状证书、会计报表、合同等),我局核对后现场交还企业。
(6)该局通过广东省名牌产品申报系统向企业发送纳税、统计等数据,10月28日前,申报企业按照我局发送的相关数据,在广东省名牌产品申报系统中完成申报信息的网上填报。
2. 注意事项
申报企业不需到市国税、地税、环保、统计等部门出具相关证明。申报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时间安排开展申报工作,逾期提交相关材料的不予受理,也不接受申报材料退换。
3.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质监局质量科,渠啸;联系电话:23109793;传真:23109797;电子邮箱:dgbrand@163.com。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二十二、市质监局:做好2015 年广东省名牌产品(工业类)申报工作
为组织企业做好申报工作,现将部分事项通知如下:
1. 按规定时间报送申报材料
(1)请各申报企业于 10 月 10 日前登录 “2015 年省名牌产品申报系统” (www.gdsmp.org.cn) 注册企业信息, 经广东卓越质量品牌研究院审核通过后,各企业须于 10 月 28 日前在申报系统中提交申报资料, 各地市质监部门于 11 月 2 日前在省名牌产品申报系统中审核提交本地所有申报企业资料。
(2)各企业须于 10 月 30 日前将书面申报材料上报当地市质监局或市场监管局,各市局将所有企业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二份(其中一份应附政府权威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于 11 月 5日前(以邮戳为准)寄送至广东卓越质量品牌研究院。逾期不予受理,不接受申报材料更换。
(3)广东卓越质量品牌研究院汇总申报企业资料后,组织人员进行资料审查,并按要求向社会公示,如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该企业的申报资格。
2.联系方式及资料邮寄地址
广东卓越质量品牌研究院
电子邮箱:mp@gdsmp.org.cn
联 系 人:周伟涛、李龙君
联系电话:020-38835598、38835591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 363 号 304 室
邮 编:510220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二十三、活动
1、东莞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电子商务委员会邀请函
为搭建政府与会员企业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沟通的平台,及时传递最新的电商资讯,落实政府相关的帮扶政策,进一步推动我市电商企业的快速健康发展,我会成立了电子商务委员会,由副监事长杨志雄担任荣誉主席,常务副会长王亚明担任主席。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传递电商发展新资讯,推广政府扶持政策,培训电商电商人才,组织参观考察先进电商企业等。
为切实发挥电子商务委员会的作用,扩大其影响力,现诚邀已发展电子商务或 对发展电子商务感兴趣的会员企业加入电子商务委员会,并委派负责电商有关工作人员为代表加入该委员会。该委员会将帮助企业发展电商业务、培养实干电商人才,为企业及时推送最新的电商和相关补贴政策、信息,共同推动我市电商企业的快速健康发展。入会工作步骤(暂行办法)如下:
(1)遵守东莞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章程。
(2)必须是东莞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会员企业。
(3)加入电子商务委员会后,在秘书处登记联系方式、公司基本资料,加入微信群组,共同参与电子商务委员会活动。
(4)如果申请成为委员会副主席、主任、副主任、委员等职级,请向秘书处登记,秘书处将提交电子商务委员会干部审议。
(5)无需缴交“加入电子商务委员会”相关费用。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2、“东莞外商高尔夫球队”入队邀请函
为了建立外商协会健康活泼的形象,扩大外商协会社会活动的范围,推动外商协会不断发展壮大,同时,打造一个了解营商资讯和投资商机的交流平台。现外商协会拟成立“东莞外商高尔夫球队”(以下简称“高球队”),立足高球,服务外商,有关事项拟安排如下:
高球队制:高球队实行个人会员制
队    费:2800元/年。用于每年派发统一的球衣,球帽、球包、高尔夫球等;高球队部分后勤经费(例如:餐费、奖杯、奖品、等)。
打球费用:果岭、球僮、球车、更衣柜及其它费用均由队员自理。
比赛安排:每年六场。拟安排2016年6、8、10、12月;2017年3、5月。
入队程序:1、填写、提交入队申请表并请公司负责人或推荐人签名作实;
2、入队申请表提交高球队秘书处,经理事会讨论通过或经队长核准同意;
3、缴交队费;
4、由秘书处颁发队员证。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3、东莞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青年委员会入会邀请函
为更好地凝聚外商投资企业家新生代和新一代的力量,我会成立了青年委员会,由常务副会长兼副秘书长何啟文先生担任委员会主席,并于我会2016年春茗晚宴上进行了授旗仪式。青年委员会是我会的一个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是招募具有共同目标、有冲劲、勇于创新、敢于承担的青年企业家,以外商协会的资源、人脉及活动为基础,促进青年的成长和发展,栽培新一代企业接班团队,为东莞工商界及社会作出贡献。其开展的具体活动有:
一、参观高新科技项目及自贸区运作等活动;
二、培训、交流和实习;
三、与其他地区青年委员会作拜访交流等活动。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4、为在粤就读的香港学生提供工作机会的通知
为协助在广东省内大学就读的香港学生于在学期间及毕业后,在广东找寻实习和工作的机会,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驻粤经济贸易办事处(以下简称“香港驻粤办”)特邀请我会会员企业,提供适合香港在粤就读学生/毕业生的招聘资料,让有意申请实习和职位的学生/毕业生与企业直接联系。同时,也特别欢迎企业在将至的2016年暑假期间,为在粤的香港学生提供短期实习及工作机会。学生可以透过实习了解企业的运作,同时为企业作出贡献。
欢迎有兴趣的企业填写回执表格,香港驻粤办会将相关资料交予广东省内大学,作为招聘在粤就读或毕业香港学生之用。此活动长期有效。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5、转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委托广东工业大学举办2016年装备制造业培训班的通知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和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广东工业大学受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委托举办2016年“装备制造业”专题培训班。培训目的旨在帮助企业家和高层管理者掌握国内外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状况和管理技术,借鉴成功企业的经验,提升竞争优势和管理水平。
培训时间为9月27日到10月9日期间,培训班共5期,每期培训3天,每期限招100人,培训内容一致。有关安排如下:
日期:2016年10月7-9日(星期五-星期日)
报名截止日期:2016年10月3日(星期一)  
地点1:佛山金雅轩大酒店(会议室另行通知)
地点2:佛山艾尚酒店(会议室另行通知)
地点3:肇庆金鹏巴顿酒店(会议室另行通知)
费用:由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全额补贴(不含往返交通费用),即培训、
食宿免费
对象:广东省各中小微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每家企业限报2名。
培训内容:装备制造业产业发展趋势解析;装备制造业集约化增长方式实现路径;物联网与智能制造; 3D打印技术演进与趋势;工业机器人发展演进与趋势;装备制造业战略转型;(汽车、船舶)行业经
验分享交流;企业参访。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6、转发新一期「清洁生产伙伴计划」推广活动——参观示范项目的通知
「清洁生产伙伴计划」是香港特区政府首次以资助方式,跨境向广东省地区的港资工厂提供技术支持,直接协助企业开展节能减排的工作。鉴于伙伴计划所带来的环境效益及业界反应良好,环保署将再投入 1 亿 5,000 万元,用以延展伙伴计划五年。新一期的清洁生产伙伴计划于 2015 年 6 月 15 日起开始接受申请,直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
为推广清洁生产技术,近期香港生产力促进局将分别举办参观整染厂、纺织厂、家具厂、纸厂、电子厂的活动,有关安排如下:
整染厂:日期:2016年10月20日(星期四)
纺织厂:日期:2016 年 10 月 25 日(星期二)
家具厂:日期:2016 年 10 月 28 日(星期五)
纸厂:日期:2016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二)
电子厂:日期:2016 年 11 月 24 日(星期四)
费用:免费,每家企业限报2名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7东莞职业技术学院2017届高校毕业生供需见面会邀请函
为搭建高校毕业生与东莞企业单位供需交流平台,更好地为东莞企业单位提供高校优秀毕业生,着眼于帮助企业有计划开发人力资源,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定于2016年11月12日举办2017届高校毕业生供需见面会。
本次供需见面会,参加应聘的毕业生人数将近3500人,涉及机电工程、计算机工程、电子工程、财经、管理科学、物流工程、艺术设计、媒体传播、应用外语、体育等十大学科等29个与企业运营息息相关的专业。其中包括会计、金融管理与实务、电气自动化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工商企业管理、酒店管理、社区管理与服务、电子商务、机械制造与自动化、制冷与空调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理工三二分段)、物联网应用技术、印刷技术、包装技术与设计(包装造型与设计)、物流管理、国际航运业务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园林技术、工业设计(产品造型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服装设计、商务英语、社会体育、计算机应用技术(信息管理)、机械制造与自动化、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子商务)、酒店管理、雕刻艺术与家具设计等。有关事项如下:
时    间:2016年11月12日(星期六)9:00-12:00
地    点:第一教学楼前区域(东莞市松山湖区大学路3号)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