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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信息速递》总第578期-政策快讯

《每周信息速递》总第578期-政策快讯

* 来源: * 作者: admin * 发表时间: 2017-07-25 0:00:00 * 浏览: 883

 
 
《每周信息速递总第578
2017年7月21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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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号:东莞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二维码:
 
 
一、国家商务部:关于开展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商务部办公厅发布了上述《通知》,定于2017年7月至9月底集中开展全国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主要内容包括:对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餐饮企业、住宿场所和加油站等商贸领域,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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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家商务部 :关于2017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商务部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项)申报工作的通知》(商办财函〔2017〕288号)要求,今年国家贴息项目申报工作正式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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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务院:关于印发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的通知
国务院印发了上述《通知》。主要内容包括:到2020年人工智能总体技术和应用与世界先进水平同步,人工智能产业成为新的重要经济增长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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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海关总署:关于以企业为单元加工贸易监管模式改革试点的公告
海关总署发布了上述《公告》,自2017年8月1日起施行。主要内容包括:各试点海关(天津、拱北、黄埔等海关)可结合实际情况,组织本关区内企业试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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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9/715157/index.html
 
五、海关总署:关于执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有关问题的公告
海关总署发布了上述《公告》,自2017年8月1日起施行。主要内容包括:自2017年7月28日起,对属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鼓励类范围的外商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以及按照合同随上述设备进口的技术和配套件、备件,按相关规定免征关税,照章徵收进口环节增值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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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9/715460/index.html
 
六、国税总局:关于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6年版)》填报口径的公告
为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6年版)》填报工作,发布了上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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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国家财政部: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下发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要点如下:
1.时间:施行起始日从前期的2017年7月1日,推迟至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并且不再回溯,已缴纳的可抵减。
2.税率:预期为6%,此次明确表示为3%;
3.抵扣:因为是简易征收,所以不能抵扣;
4.纳税主体:资产管理人(包括公募基金公司);
5.纳税范围:利息收入与资本利得收入均需缴纳。(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利息免20%的所得税,但是仍需要缴3%的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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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国家财政部:关于支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支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布了上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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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省质监局:关于印发《广东省质监局工业产品(含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决策部署,构建权责明确、透明高效、“放管服”相结合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事中事后监管新机制,保障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省局制订了上述《工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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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省食监局 :关于印发《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七部门关于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办法(试行)》的通知
为规范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根据《食品安全法》、《突发事故应对法》及《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和事故原因、性质、责任的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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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省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13号),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药品质量疗效,规范药品流通和使用行为,制定了上述《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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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统一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的通知
上述《通知》自2017年7月1日起实行,有效期暂定3年。根据通知,全省地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统一至14%,其中单位缴费比例高于14%的调整至14%;低于全省统一比例的,逐步过渡至全省统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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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省发改委:关于调整销售电价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从2017年1月1日起,全省除深圳市外的大工业电度电价和一般工商业电度电价每千瓦时统一降低2.33分,广东电网公司对深圳供电局的售电关口电价每千瓦时降低2.3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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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17年第二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自建研发机构备案登记的通知
2017第二批规模以上企业自检研发机构备案登记工作现已展开,符合条件的企业应尽快登记备案,并由各镇街科技主管部门将相关登记资料在8月4日前上报。经备案后如实填写相关研发数据的,将获得我市财政一次性10万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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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市商务局 :关于印发《东莞市商务局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上述《申报指南》适用申请项目包括《东莞市促进融资租赁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莞市促进企业开拓境内外市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莞市促进外商投资与对外投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莞市促进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莞市稳增长调结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莞市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各企业单位可以按《申报指南》要求做好项目的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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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市商务局 :关于转发《广东省内外经贸发展与口岸建设专项资金服务贸易发展事项项目库申报指南》的通知
为促进我省服务贸易发展,省商务厅于即日起开展相关资金申报工作,按照《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内外经贸发展与口岸建设专项资金服务贸易发展拓展内销市场事项项目库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发布了上述《通知》,申报截止时间2017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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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市外侨局: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公安厅关于报考普通高校入学考试的“三侨生”证明办理规定》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第十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第十七条、《广东省归侨侨眷权益保护实施办法》第十四条,结合我省实际,为进一步规范“三侨生”证明办理工作,方便“三侨生”及其家属申请办理,发布了上述《通知》,2014年我省“三侨生”证明书的办理时间为2014年1月28日至201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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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骨干人才资助实施细则》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重点企业规模与效益倍增计划全面提升产业集约发展水平的意见》(东府〔2017〕1号)及《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实施重点企业规模与效益倍增计划行动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17〕11号)政策第十九条“留住骨干人才”中的“对经认定的试点企业技术骨干及中高层管理人员,按试点企业营收规模将试点企业分成3个扶持档次,每年分别给予每家企业10个、6个和3个名额指标,市财政按其上年度所缴纳工薪收入个人所得税市级留成部分的80%标准奖励至个人,并每人每月可获2000元的住房补贴”精神,制定了上述《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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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骨干人才子女入学资助实施细则》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重点企业规模与效益倍增计划全面提升产业集约发展水平的意见》(东府〔2017〕1号)及《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实施重点企业规模与效益倍增计划行动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17〕11号)政策第二十条“保障教育资源”中“按试点企业规模每年向试点企业提供最多6个公办义务教育入学指标;试点企业已享有子女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入学指标的,数量在原有基础上翻一倍执行。对试点企业骨干人才子女入读民办学校的,由政府通过购买一定数量优质民办学校学位的方式给予支持”的精神, 制定了上述《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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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产业政策倍增扶持实施细则》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重点企业规模与效益倍增计划全面提升产业集约发展水平的意见》(东府〔2017〕1号)及《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实施重点企业规模与效益倍增计划行动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17〕11号),保障“倍增计划”实施成效,我市多项财政资金政策将按高于现行政策标准对“倍增计划”试点企业给予扶持,制定了上述《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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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规划》确定了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生物技术、节能环保、增材制造(3D打印)等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提出,力争到2020年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突破5000亿元,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6%左右等目标。为此,我市将安排每年不少于15亿元的资金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给予超大力度扶持,同时在土地、人才、金融、技术和国际合作上给予多项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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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规划》提出,以新能源汽车整车发展为主线,兼顾关键零部件、智能制造等传统优势产业升级,打造整车与关键零部件两个增长极,形成“以整带零、以零促整、整零结合、双线发展”的“一体两翼”发展格局,推动我市初步建成以大中型客车、专用车、乘用车生产为基础,动力电池及材料、驱动电机系统、充电设备等关键零部件为支撑的在国内外具备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产业发展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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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东莞市加工贸易废料网上交易平台:业内动态
东莞市加工贸易废料网上交易平台将于2017年8月1日进行升级。本次更新的内容为:
一、系统新增项目模板功能。加贸企业在填报项目后,可将项目内容存为模板,下一次填报项目时可将选用项目模板的内容。
二、系统新增互动模块,交易双方可通过互动模块进行申诉和处理纠纷。
三、项目的公告期由加贸企业自行选定,项目的公告期由“不少于7个自然日”修改为“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四、成交项目的退保证金流程由原“成交双方的保证金于平台运营单位出具鉴证报告后退回”改为“成交双方的保证金于平台运营单位出具鉴证报告后,由买卖双方在交易系统上操作申请退回,买卖双方申请退回保证金时应提供有效的银行收付款凭证、标的物《交割完毕证明》等材料,平台运营单位审核后于2个工作日内按原途径方式予以退回。”
五、《东莞市商务局加工贸易废料网上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东莞市加工贸易废料网上交易规则》、《东莞市加工贸易废料网上交易诚信管理规则》将重新修订并在平台网站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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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活动
1、「东莞外商高尔夫球队」系列公开课—“塑造简洁的短杆动作”
为了丰富东莞外商高尔夫球队活动,提升对高球运动的兴趣,增加球队凝聚力,现拟举办“高尔夫球系列公开课”,帮助队员学习和提升技术并以此结交朋友,诚邀各会员 或 您的同事 或 好友参加,有关安排如下:
主办单位:东莞外商高尔夫球队
协办单位:张雄武高尔夫工作室
日    期:2017年8月8日(星期二)
人    数:30人,先报先得
地    点:塘厦湖畔培训中心二楼 雄鹰高尔夫
行程安排:14:00 来宾报到
14:10热身动作
14:25短杆60码测试记录
14:40短杆劈起动作原理讲解
15:00 练习
15:30 测试并记录
15:45学员提问及反馈
16:00 教练总结
费    用:免费,自带高尔夫球杆
着装要求:高尔夫球服装及高尔夫球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