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信息速递》总第579期-政策快讯
* 来源: * 作者: admin * 发表时间: 2017-08-02 0:00:00 * 浏览: 291
《每周信息速递》总第579期
2017年7月28日(星期五)
2017年7月28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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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号:东莞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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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制革等5个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进一步形成统一、系统、规范的清洁生产技术支撑文件体系,指导和推动企业依法实施清洁生产,国家发改委整合修编了《制革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制定了《环氧树脂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1,4-丁二醇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有机硅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活性染料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国家发改委发布了上述《公告》,并于9月1日起施行。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ndrc.gov.cn/zcfb/zcfbgg/201707/t20170727_855837.html
为贯彻落实《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进一步形成统一、系统、规范的清洁生产技术支撑文件体系,指导和推动企业依法实施清洁生产,国家发改委整合修编了《制革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制定了《环氧树脂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1,4-丁二醇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有机硅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活性染料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国家发改委发布了上述《公告》,并于9月1日起施行。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ndrc.gov.cn/zcfb/zcfbgg/201707/t20170727_855837.html
二、国务院:关于印发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方案》明确,严格固体废物进口管理,2017年年底前,全面禁止进口环境危害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固体废物;2019年年底前,逐步停止进口国内资源可以替代的固体废物。《方案》提出,分批分类调整进口固体废物管理目录,逐步有序减少固体废物进口种类和数量;提高固体废物进口门槛,提高进口废纸加工利用企业规模要求;限定进口固体废物口岸,取消贸易单位代理进口。《方案》强调,加快国内固体废物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生产者责任延伸制,提高国内固体废物的回收利用率;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基础设施,规范国内固体废物加工利用产业发展。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7-07/27/content_5213738.htm
《方案》明确,严格固体废物进口管理,2017年年底前,全面禁止进口环境危害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固体废物;2019年年底前,逐步停止进口国内资源可以替代的固体废物。《方案》提出,分批分类调整进口固体废物管理目录,逐步有序减少固体废物进口种类和数量;提高固体废物进口门槛,提高进口废纸加工利用企业规模要求;限定进口固体废物口岸,取消贸易单位代理进口。《方案》强调,加快国内固体废物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生产者责任延伸制,提高国内固体废物的回收利用率;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基础设施,规范国内固体废物加工利用产业发展。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7-07/27/content_5213738.htm
三、国家财政部:关于政府参与的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全面实施PPP模式的通知
国家财政部于近期发布了上述《通知》,旨在进一步规范污水、垃圾处理行业市场运行,提高政府参与效率,充分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促进污水、垃圾处理行业健康发展,国家财政部发布了上述《通知》。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gov.cn/xinwen/2017-07/19/content_5211736.htm
国家财政部于近期发布了上述《通知》,旨在进一步规范污水、垃圾处理行业市场运行,提高政府参与效率,充分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促进污水、垃圾处理行业健康发展,国家财政部发布了上述《通知》。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gov.cn/xinwen/2017-07/19/content_5211736.htm
四、海关总署:关于进一步明确税款滞纳金减免事宜的公告
近日,海关总署发布了上述《公告》,自2017年8月1日起实施。《公告》规定,纳税义务人符合《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27号--关于明确税款滞纳金减免相关事宜的公告》(下称“27号公告”)第一条规定的可以依法减免税款滞纳金情形的,应通过中国电子口岸执法系统中“税款滞纳金减免申请”功能录入信息并提交相关材料的电子数据,并可通过执法系统查询办理情况。《公告》明确,27号公告第一条第(三)项规定的“自查发现”,仅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实施办法》第四章有关主动披露的规定,并按照海关规定程序办理的情形。《公告》提出,海关需要验核纸质材料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提交相关纸质材料。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9/716179/index.html
近日,海关总署发布了上述《公告》,自2017年8月1日起实施。《公告》规定,纳税义务人符合《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27号--关于明确税款滞纳金减免相关事宜的公告》(下称“27号公告”)第一条规定的可以依法减免税款滞纳金情形的,应通过中国电子口岸执法系统中“税款滞纳金减免申请”功能录入信息并提交相关材料的电子数据,并可通过执法系统查询办理情况。《公告》明确,27号公告第一条第(三)项规定的“自查发现”,仅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实施办法》第四章有关主动披露的规定,并按照海关规定程序办理的情形。《公告》提出,海关需要验核纸质材料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提交相关纸质材料。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9/716179/index.html
五、海关总署:关于取消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有关事宜的公告
近日,海关总署、商务部发布了上述《公告》,明确取消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有关事宜,自8月1日执行。《公告》规定如下:
1、对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63号(简称63号公告)规定实施保证金台帐“空转”管理的情形,企业办理加工贸易手(账)册设立时无须开设保证金台帐,无须提供涉及限制类商品加工贸易的担保。此前已设立的保证金台帐“空转”加工贸易手册仍按照保证金台帐制度执行完毕。
2、对63号公告规定实施保证金台帐“实转”管理的情形,设置过渡期,过渡期从2017年8月1日起至2018年2月1日结束。过渡期内,企业继续按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5号和2014年第61号有关规定办理保证金台帐“实转”手续;过渡期结束后的业务办理程序另行公告。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9/716606/index.html
近日,海关总署、商务部发布了上述《公告》,明确取消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有关事宜,自8月1日执行。《公告》规定如下:
1、对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63号(简称63号公告)规定实施保证金台帐“空转”管理的情形,企业办理加工贸易手(账)册设立时无须开设保证金台帐,无须提供涉及限制类商品加工贸易的担保。此前已设立的保证金台帐“空转”加工贸易手册仍按照保证金台帐制度执行完毕。
2、对63号公告规定实施保证金台帐“实转”管理的情形,设置过渡期,过渡期从2017年8月1日起至2018年2月1日结束。过渡期内,企业继续按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5号和2014年第61号有关规定办理保证金台帐“实转”手续;过渡期结束后的业务办理程序另行公告。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9/716606/index.html
六、省商务: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内贸流通创新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快内贸流通改革创新,优化供给结构,扩大消费需求,省商务厅发布了上述《通知》,规划用两年左右时间,实施“加快内贸流通创新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消费专项行动”,着力“优商品、通商路、减商负、立商信”,推动消费需求扩大和消费全面升级。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h/redht/201707/20170702607371.shtml?from=timeline
为进一步加快内贸流通改革创新,优化供给结构,扩大消费需求,省商务厅发布了上述《通知》,规划用两年左右时间,实施“加快内贸流通创新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消费专项行动”,着力“优商品、通商路、减商负、立商信”,推动消费需求扩大和消费全面升级。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h/redht/201707/20170702607371.shtml?from=timeline
七、省质监局:关于网上办事大厅新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电子审批系统上线运行的通告
自2017年8月1日起,正式启用新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电子审批系统,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业务(发证、延续、增项、迁址、变更、补领和其他)的申请人,应当登陆新的审批系统提交申请。8月1日前已通过旧审批系统申请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业务的申请人,如需了解相关事项的办理进程,仍可在原审批系统中进行查询。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gdqts.gov.cn/zjxx/tzgg/zlgl/201707/t20170728_133952.htm
自2017年8月1日起,正式启用新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电子审批系统,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业务(发证、延续、增项、迁址、变更、补领和其他)的申请人,应当登陆新的审批系统提交申请。8月1日前已通过旧审批系统申请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业务的申请人,如需了解相关事项的办理进程,仍可在原审批系统中进行查询。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gdqts.gov.cn/zjxx/tzgg/zlgl/201707/t20170728_133952.htm
八、省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
省政府于2017年7月20公布上述《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部分条款被修改的省政府规章包括:植物检疫实施办法,进出境货运车辆检查场管理规定,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规定,政府规章清理工作规定,外国人管理服务暂行规定等。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zwgk.gd.gov.cn/006939748/201707/t20170726_715150.html
省政府于2017年7月20公布上述《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部分条款被修改的省政府规章包括:植物检疫实施办法,进出境货运车辆检查场管理规定,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规定,政府规章清理工作规定,外国人管理服务暂行规定等。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zwgk.gd.gov.cn/006939748/201707/t20170726_715150.html
九、省发改委:关于规范我省港口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为顺应国家港口收费政策改革变化,完善我省港口服务价格形成机制,规范港口经营主体的收费行为,维护港口经营、使用、管理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港口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广东省定价目录》等规定,省发改委发布了上述《通知》。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gddrc.gov.cn/zwgk/tzgg/jggg/201707/t20170728_403065.html
为顺应国家港口收费政策改革变化,完善我省港口服务价格形成机制,规范港口经营主体的收费行为,维护港口经营、使用、管理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港口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广东省定价目录》等规定,省发改委发布了上述《通知》。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gddrc.gov.cn/zwgk/tzgg/jggg/201707/t20170728_403065.html
十、省发改委:关于防雷装置检测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省发改委发布了上述《通知》,将进一步放开防雷设施定期检测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通知》自2017年7月27日起执行,原省物价局《关于核定防雷设施检测等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4〕409号)废止。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gddrc.gov.cn/zwgk/tzgg/zxtz/201707/t20170728_402914.html
省发改委发布了上述《通知》,将进一步放开防雷设施定期检测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通知》自2017年7月27日起执行,原省物价局《关于核定防雷设施检测等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4〕409号)废止。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gddrc.gov.cn/zwgk/tzgg/zxtz/201707/t20170728_402914.html
十一、省国土厅:印发《关于完善工业用地供应制度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指导意见》对降低实体经济初始用地成本,加强工业用地批后管理,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程度提出了五点具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包括缩减工业用地出让期限、鼓励租赁工业用地、提出工业用地续期政策、提出工业用地转型利用政策及建立政策实施部门联动机制和工业用地供后共同监管机制等。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gdlr.gov.cn/gdsgtzyt/_132477/_132501/_134112/1852240/index.html
《指导意见》对降低实体经济初始用地成本,加强工业用地批后管理,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程度提出了五点具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包括缩减工业用地出让期限、鼓励租赁工业用地、提出工业用地续期政策、提出工业用地转型利用政策及建立政策实施部门联动机制和工业用地供后共同监管机制等。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gdlr.gov.cn/gdsgtzyt/_132477/_132501/_134112/1852240/index.html
十二、省国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管理工作的通知
省国土资源厅出台上述《通知》,自2017年7月2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通知》主要内容包括对规划计划管理、存量用地盘活、闲置土地处置、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园区土地利用等方面作出严格规定,明确要求从落实土地出让计划、出让公告、出让履约、出让价款、出让信息公开等方面入手,强化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和土地出让计划制定实施,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zwgk.gd.gov.cn/006939932/201707/t20170725_714897.html
省国土资源厅出台上述《通知》,自2017年7月2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通知》主要内容包括对规划计划管理、存量用地盘活、闲置土地处置、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园区土地利用等方面作出严格规定,明确要求从落实土地出让计划、出让公告、出让履约、出让价款、出让信息公开等方面入手,强化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和土地出让计划制定实施,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zwgk.gd.gov.cn/006939932/201707/t20170725_714897.html
十三、省地税局:关于印发《“十三五”时期广东省地方税收发展规划》的通知
为明确“十三五”时期我省地方税收发展的目标要求和重大举措,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根据《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十三五”时期税收发展规划》,结合我省地税实际,制定了上述《规划》。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gdltax.gov.cn/gdsite/portal/gdsite/2017-07/26/content_d91543d038b54e119667042aa723955f.shtml
为明确“十三五”时期我省地方税收发展的目标要求和重大举措,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根据《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十三五”时期税收发展规划》,结合我省地税实际,制定了上述《规划》。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gdltax.gov.cn/gdsite/portal/gdsite/2017-07/26/content_d91543d038b54e119667042aa723955f.shtml
十四、省环保厅:关于印发《广东省VOCs重点监管企业综合整治实施情况评审技术指南》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监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指引》(粤环函〔2016〕1054号),指导我省VOCs重点监管企业“一企一策”评审工作,省环保厅印发了上述《通知》。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gdep.gov.cn/zwxx_1/zfgw/shbtwj/201707/t20170726_226372.html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监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指引》(粤环函〔2016〕1054号),指导我省VOCs重点监管企业“一企一策”评审工作,省环保厅印发了上述《通知》。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gdep.gov.cn/zwxx_1/zfgw/shbtwj/201707/t20170726_226372.html
十五、省环保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省环保厅印发了上述《通知》,规划目标到2020年,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进一步减少,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排放量比2013年下降12%,涉重金属行业绿色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城镇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重点污染物指标稳定达标,部分重点区域重金属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重金属环境风险防控和环境监管水平进一步提升,基本建立起完善的重金属全生命周期污染防治、风险防控和健康风险评估管理体系,环境安全得到切实维护。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gdep.gov.cn/zwxx_1/zfgw/shbtwj/201707/t20170724_226212.html
省环保厅印发了上述《通知》,规划目标到2020年,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进一步减少,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排放量比2013年下降12%,涉重金属行业绿色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城镇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重点污染物指标稳定达标,部分重点区域重金属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重金属环境风险防控和环境监管水平进一步提升,基本建立起完善的重金属全生命周期污染防治、风险防控和健康风险评估管理体系,环境安全得到切实维护。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gdep.gov.cn/zwxx_1/zfgw/shbtwj/201707/t20170724_226212.html
十六、省环保厅:广东省贯彻落实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整改方案》明确了全面完成督察问题整改、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建立健全长效治理机制的工作目标,提出到2020年,全省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2.5%以上,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稳定达标,空气质量改善继续走在全国前列,为国家重点城市群大气污染治理树立标杆;确保全省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100%达标,确保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达到84.5%,全省基本消除、珠三角区域消除已划定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的劣V类断面;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确保土壤安全。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gdep.gov.cn/news/xwfb/201707/t20170725_226262.html
《整改方案》明确了全面完成督察问题整改、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建立健全长效治理机制的工作目标,提出到2020年,全省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2.5%以上,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稳定达标,空气质量改善继续走在全国前列,为国家重点城市群大气污染治理树立标杆;确保全省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100%达标,确保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达到84.5%,全省基本消除、珠三角区域消除已划定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的劣V类断面;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确保土壤安全。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gdep.gov.cn/news/xwfb/201707/t20170725_226262.html
十七、省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广东省人民政府合作框架协议》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广东省人民政府合作框架协议》(下称《合作框架协议》),深入实施《中国制造2025》和“互联网+”行动计划,加快广东工业和信息化转型升级,发布了上述《通知》。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zwgk.gd.gov.cn/006939748/201707/t20170725_714913.html
为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广东省人民政府合作框架协议》(下称《合作框架协议》),深入实施《中国制造2025》和“互联网+”行动计划,加快广东工业和信息化转型升级,发布了上述《通知》。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zwgk.gd.gov.cn/006939748/201707/t20170725_714913.html
十八、省发改委:关于印发《广东省2017年节能减排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为进一步降低能源消耗强度、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实现2017年全省单位GPD能耗比2016年下降3.7%、能耗消费总量控制在3.23亿吨标准煤以内、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完成国家下达的减排目标任务。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gdep.gov.cn/zwxx_1/zfgw/shbtwj/201707/U020170719525764773579.pdf
为进一步降低能源消耗强度、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实现2017年全省单位GPD能耗比2016年下降3.7%、能耗消费总量控制在3.23亿吨标准煤以内、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完成国家下达的减排目标任务。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gdep.gov.cn/zwxx_1/zfgw/shbtwj/201707/U020170719525764773579.pdf
十九、市安监局: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办事指南(2017版)》的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市安监局印发了上述《通知》,自2017年8月1日起施行,适用于市安监局许可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储存、装卸危险化学品的港口经营企业除外),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dgsafety.gov.cn/787966174/0801/201707/4d28066631b449329172e037bb1168d0/files/5ddfdebdae654cfbad26b3776340cf18.pdf
为进一步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市安监局印发了上述《通知》,自2017年8月1日起施行,适用于市安监局许可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储存、装卸危险化学品的港口经营企业除外),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dgsafety.gov.cn/787966174/0801/201707/4d28066631b449329172e037bb1168d0/files/5ddfdebdae654cfbad26b3776340cf18.pdf
二十、市经信局: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东莞市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项目的通知
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关于强化产业政策支持推动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的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15〕101号)、《东莞市打造智能制造全生态链财政资助实施细则(试行)》(东府办〔2017〕98号)等有关规定,为加快推动我市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市经信局组织开展2017年度东莞市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项目申报工作,认定时间截止到2017年8月21日。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dgetb.dg.gov.cn/dgetbWebLib/WebPage/NewsViewImg.aspx?SNID=2017072017095131
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关于强化产业政策支持推动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的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15〕101号)、《东莞市打造智能制造全生态链财政资助实施细则(试行)》(东府办〔2017〕98号)等有关规定,为加快推动我市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市经信局组织开展2017年度东莞市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项目申报工作,认定时间截止到2017年8月21日。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dgetb.dg.gov.cn/dgetbWebLib/WebPage/NewsViewImg.aspx?SNID=2017072017095131
二十一、市经信局: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东莞市智能制造示范项目的通知
根据《东莞市打造智能制造全生态链财政资助实施细则(试行)》,市经信局组织申报2017年东莞市智能制造示范项目,申报对象为我市制造企业实施建设的搭建产品数据管理系统、车间制造执行系统、工厂内部通信网络架构、生产过程数据采集和分析系统等,推进企业数字化升级、装备智能化升级、工艺流程精益化升级,质量控制与追溯、智能物流等方面提升,并具有行业示范带动推广作用的智能制造示范项目,截止申报时间为8月15日。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dgetb.dg.gov.cn/dgetbWebLib/WebPage/NewsViewImg.aspx?SNID=20170720170242187
根据《东莞市打造智能制造全生态链财政资助实施细则(试行)》,市经信局组织申报2017年东莞市智能制造示范项目,申报对象为我市制造企业实施建设的搭建产品数据管理系统、车间制造执行系统、工厂内部通信网络架构、生产过程数据采集和分析系统等,推进企业数字化升级、装备智能化升级、工艺流程精益化升级,质量控制与追溯、智能物流等方面提升,并具有行业示范带动推广作用的智能制造示范项目,截止申报时间为8月15日。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dgetb.dg.gov.cn/dgetbWebLib/WebPage/NewsViewImg.aspx?SNID=20170720170242187
二十二、市商务局:转发《关于取消65项审批事项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职能的部署,在前期取消事项基础上,再取消65项审批事项。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dgboftec.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wjj/s31323/201707/1138672.htm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职能的部署,在前期取消事项基础上,再取消65项审批事项。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dgboftec.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wjj/s31323/201707/1138672.htm
二十三、活动
1、「东莞外商高尔夫球队」系列公开课—“塑造简洁的短杆动作”
为了丰富东莞外商高尔夫球队活动,提升对高球运动的兴趣,增加球队凝聚力,现拟举办“高尔夫球系列公开课”,帮助队员学习和提升技术并以此结交朋友,诚邀各会员 或 您的同事 或 好友参加,有关安排如下:
主办单位:东莞外商高尔夫球队
协办单位:张雄武高尔夫工作室
日 期:2017年8月8日(星期二)
人 数:30人,先报先得
地 点:塘厦湖畔培训中心二楼 雄鹰高尔夫
行程安排:14:00 来宾报到
14:10热身动作
14:25短杆60码测试记录
14:40短杆劈起动作原理讲解
15:00 练习
15:30 测试并记录
15:45学员提问及反馈
16:00 教练总结
费 用:免费,自带高尔夫球杆
着装要求:高尔夫球服装及高尔夫球鞋
1、「东莞外商高尔夫球队」系列公开课—“塑造简洁的短杆动作”
为了丰富东莞外商高尔夫球队活动,提升对高球运动的兴趣,增加球队凝聚力,现拟举办“高尔夫球系列公开课”,帮助队员学习和提升技术并以此结交朋友,诚邀各会员 或 您的同事 或 好友参加,有关安排如下:
主办单位:东莞外商高尔夫球队
协办单位:张雄武高尔夫工作室
日 期:2017年8月8日(星期二)
人 数:30人,先报先得
地 点:塘厦湖畔培训中心二楼 雄鹰高尔夫
行程安排:14:00 来宾报到
14:10热身动作
14:25短杆60码测试记录
14:40短杆劈起动作原理讲解
15:00 练习
15:30 测试并记录
15:45学员提问及反馈
16:00 教练总结
费 用:免费,自带高尔夫球杆
着装要求:高尔夫球服装及高尔夫球鞋
2、“公平贸易知识培训会”邀请函
为帮助我会会员企业进一步学习公平贸易相关知识,强化会员企业应对国际贸易摩擦的能力和防范意识,发挥公平贸易工作站作用,我会定于2017年8月3日(星期四)举办“公平贸易知识培训会”。具体安排如下:
日 期:2017年8月3日(星期四)
地 点:东莞市会展国际酒店四楼7号会议室
(地址:东莞市会展北路1号)
程 序:14:30-15:00 签到
15:00-15:30 省商务厅领导介绍我省贸易摩擦的形势与应对
15:30-16:30 专家分析钢铁加工与纺织行业的国际形势及应对策略
介绍广东泡沫包装和打印耗材反倾销应诉案例
费 用:全免
为帮助我会会员企业进一步学习公平贸易相关知识,强化会员企业应对国际贸易摩擦的能力和防范意识,发挥公平贸易工作站作用,我会定于2017年8月3日(星期四)举办“公平贸易知识培训会”。具体安排如下:
日 期:2017年8月3日(星期四)
地 点:东莞市会展国际酒店四楼7号会议室
(地址:东莞市会展北路1号)
程 序:14:30-15:00 签到
15:00-15:30 省商务厅领导介绍我省贸易摩擦的形势与应对
15:30-16:30 专家分析钢铁加工与纺织行业的国际形势及应对策略
介绍广东泡沫包装和打印耗材反倾销应诉案例
费 用:全免
上一条: 《每周信息速递》总第58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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