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粤经贸办11月8日出版《驻粤经贸办通讯》(号外)-驻粤办经贸通讯
* 来源: * 作者: admin * 发表时间: 2006-11-13 0:00:00 * 浏览: 1024
驻粤经贸办11月8日出版《驻粤经贸办通讯》(号外) 内容如下(网址:http://www.gdeto.gov.hk/chi/letter/index.htm)
《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有关问题解释
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员会、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和增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的通知》(财税[2006]139号)要求,商务部、海关总署和环保总局于2006年11月1日发出《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公告2006年第82号),将自2006年 11月22日起执行。新一批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以该公告规定为准。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mofcom.gov.cn/aarticle/b/e/200611/20061103621171.html 驻粤经贸办于2006年11月6日已就上述文件的发布作出报导,由于香港企业对事件十分关注,驻粤经贸办于2006年11月7日与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和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的官员会面,以便了解上述公告的详情。现将所得到的讯息作出总结,详情请参阅以下附件: 《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有关问题解释.doc
《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有关问题解释
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员会、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和增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的通知》(财税[2006]139号)要求,商务部、海关总署和环保总局于2006年11月1日发出《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公告2006年第82号),将自2006年 11月22日起执行。新一批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以该公告规定为准。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mofcom.gov.cn/aarticle/b/e/200611/20061103621171.html 驻粤经贸办于2006年11月6日已就上述文件的发布作出报导,由于香港企业对事件十分关注,驻粤经贸办于2006年11月7日与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和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的官员会面,以便了解上述公告的详情。现将所得到的讯息作出总结,详情请参阅以下附件: 《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有关问题解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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