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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6期)《駐粵辦通訊》(號外)-驻粤办经贸通讯

(第1046期)《駐粵辦通訊》(號外)-驻粤办经贸通讯

* 来源: 香港驻粤办 * 作者: 东莞外商协会 * 发表时间: 2018-08-22 12:55:01 * 浏览: 501
2018年8月21日出版了(第1046期)《駐粵辦通訊》(號外),


內地經貿快訊
 

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於2018年8月16日就上述《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18年8月23日。主要內容包括:

(a)工作目標為2018年年底前,將廣東省開辦企業時間整體壓縮至5個工作日內,全面提升市場准入便利化水平;

(b)申請人通過“一窗受理”系統提交設立登記申請,並在企業設立後,提交刻章、申領發票等業務申請,相關部門並行啟動信息分發、預審預核、業務辦理等相關工作,實現刻章、申領發票“並行辦理”;

(c)全面推行企業名稱自主申報,壓縮商事登記環節。除涉及前置審批事項或企業名稱依法應當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核准外,取消名稱預先核准,名稱自主申報和企業設立登記合併辦理。申請人可通過“一窗受理”系統辦理企業設立登記。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收到企業設立登記申請後,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於3個工作日內作出准予登記的決定;

(d)嚴格落實取消公章刻制審批,實行公章刻制備案管理,嚴禁以任何形式變相設置事前審批。企業可通過“一窗受理”系統線上選擇公章製作單位、公章類型、材質等並支付費用。公章製作單位在0.5個工作日內完成公章刻制,通知企業領取公章,並由公章製作單按照規定向公安機關辦理印模備案等手續;以及

(e)企業可通過“一窗受理”系統辦理新辦納稅人業務套餐。主管稅務機關收到申請後在2個工作日內辦結,並通知企業辦稅員攜發票專用章印模到辦稅服務廳進行資料確認及辦理稅控設備發行後領取發票等。

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gdgs.gov.cn/siteapp/webpage/page/web/solicitation/collect_view.jsp?opinion_seq=c42a035271704c0b817529a39ad6ac41
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向社會公開徵求《廣東省壓縮開辦企業時間工作方案》意見的公告


廣州市南沙區政府於2018年8月17日就上述《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18年8月27日。主要內容包括:

(a)人才綠卡申領條件:每年在廣州市南沙區(自貿區南沙片區)工作或創業超過半年,非廣州市戶籍的境內居民,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台灣地區居民及外國人,持中國護照、擁有國外永久(長期)居留權且國內無戶籍的留學人員和其他人員,在廣州市有合法住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可申請人才綠卡:
  • 經廣州或南沙認定或審核確認的高層次人才、高技能人才;
  • 具有一定海外工作、學習和創新創業經歷經驗的海外高層次人才;
  • 具有正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並具有相關領域從業經歷10年以上的專家;
  • 具有“985工程”“211工程”“雙一流”研究生學歷並具有博士學位,或
  • 具有全球前300名的境外一流大學研究生學歷並有碩士以上學位的人員;
  • 具有高級技術職業資格的技能人才;
  • 工資性年收入達到60萬元以上,且年繳納個人所得稅達到12萬元人員;
  • 符合南沙區(自貿區南沙片區)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经有关部门认定的重点产业急需人才;
  • 經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認定的其他人才;以及

(b)當中還明確,廣州市人才綠卡持有人的相關待遇及人才綠卡申請及審批程序等。

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gzns.gov.cn/hdjl/myzj/201808/t20180817_373547.html
關於徵求《廣州南沙新區(自貿片區)落實廣州市人才綠卡審核事權實施辦法(徵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