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7期)《駐粵辦通訊》(號外)-驻粤办经贸通讯
* 来源: 香港驻粤办 * 作者: 东莞外商协会 * 发表时间: 2018-10-23 8:56:00 * 浏览: 693
(第1067期)《駐粵辦通訊》(號外)已出版,
內地經貿快訊
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於2018年10月20日就上述《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於2018年11月4日。修訂的主要內容包括:
(a) 現行實施條例共48條,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共48條,其中修改25條,刪除19條,新增19條;
(b) 在完善有關納稅人的規定。新稅法將居民個人的時間判定標準由一年調整為183天。規定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個人,構成居民納稅人連續不滿五年或滿五年但其間有單次離境超過30天情形的,其來源於中國境外的所得,經向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可以只就由中國境內企業和個人支付的部分繳納個人所得稅;構成居民納稅人滿五年,且在五年內未發生單次離境超過30天情形的,從第六年起,中國境內居住累計滿183天的,其來源於中國境外的全部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c) 完善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範圍。明確在中國境內開展經營活動而取得與經營活動相關的所得、轉讓對中國境內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投資形成的權益性資產取得的所得,以及由中國境內單位和個人支付或負擔的稿酬所得和偶然所得等所得,為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
(d) 完善經營所得範圍。規定個體工商戶業主、個人獨資企業投資者、合夥企業個人合夥人以及其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的經營所得,減除費用6萬元、專項扣除以及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e) 明確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的範圍。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的應納稅所得額,可以減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條例規定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包括個人繳付符合規定的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個人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的支出,以及國務院規定可以扣除的其他項目;以及
(f) 增加個人實名辦稅和使用納稅人識別號有關要求。明確個人應當憑納稅人識別號實名辦稅,對沒有中國公民身份號碼的個人在首次發生納稅義務時,由稅務機關賦予其納稅人識別號。明確個人首次取得應稅所得或者首次辦理納稅申報時,應當向扣繳義務人或者稅務機關如實提供納稅人識別號及與納稅有關的信息等。
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yjzj.chinatax.gov.cn/hudong/noticedetail.do?noticeid=1701567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徵求意見
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於2018年10月20日就上述《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於2018年11月4日。主要內容包括:
(a) 辦法所稱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是指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贍養老人等6項專項附加扣除。自2019年1月1日起實施;
(b) 納稅人的子女接受學前教育和學歷教育的相關支出,按照每個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納稅人接受學歷或非學歷繼續教育的支出,在規定期間可按每年3,600元或4,800元定額扣除;
(c) 大病醫療支出方面,一個納稅年度內,在社會醫療保險執行信息系統記錄的(包括醫保目錄範圍內的自付部分和醫保目錄範圍外的自費部分)由個人負擔超過15,000元的醫藥費用支出部分,為大病醫療支出,可以按照每年60,000元標準限額據實扣除。大病醫療專項附加扣除由納稅人辦理匯算清繳時扣除;
(d) 住房貸款利息方面,納稅人本人或配偶使用商業銀行或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為本人或其配偶購買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在償還貸款期間,可以按照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標準定額扣除。非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納稅人不得扣除。納稅人只能享受一套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扣除;以及
(e) 贍養老人支出方面,納稅人為獨生子女的,按照每年24,000元(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應當與其兄弟姐妹分攤每年24000元(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分攤方式包括平均分攤、被贍養人指定分攤或者贍養人約定分攤,具體分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得變更。採取指定分攤或約定分攤方式的,每一納稅人分攤的扣除額最高不得超過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並簽訂書面分攤協議等。
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yjzj.chinatax.gov.cn/hudong/noticedetail.do?noticeid=1701566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徵求意見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於2018年10月19日就上述《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於2018年11月2日。主要內容包括:
(a) 規定所稱區塊鏈信息服務,是指基於區塊鏈技術或者系統通過互聯網站、應用程式等形式,向社會公眾提供信息服務。規定所稱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是指向社會公眾提供區塊鏈信息服務的主體或者節點,以及為區塊鏈信息服務的主體提供技術支持的機構或者組織;本規定所稱區塊鏈信息服務使用者,是指使用區塊鏈信息服務的機構或者個人;
(b) 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在提供服務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通過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區塊鏈信息服務備案管理系統填報《區塊鏈信息服務備案登記表》(《備案登記表》),主要包括服務提供者、服務類別、服務形式、應用領域、伺服器位址等信息,履行備案手續。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根據實際情況對《備案登記表》進行調整,並按規定進行公示。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變更、登出服務項目、平台網址等事項的,應當在變更、註銷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辦理變更、註銷手續;
(c) 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在收到備案人提交的備案材料後,材料齊全的,應當在二十個工作日內予以備案,向其發放備案編號,並通過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區塊鏈信息服務備案管理系統向社會公布有關備案信息;材料不齊全的,不予備案,在二十個工作日內通知備案人並說明理由;
(d) 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落實信息內容安全管理主體責任,配備與服務規模相適應的專業人員和技術能力,建立健全使用者註冊、信息審核、應急處置、安全防護等管理制度;以及
(e) 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記錄區塊鏈信息服務使用者發布內容和日誌等信息,記錄備份應當保存六個月,並在相關執法部門依法查詢時予以提供等。
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cac.gov.cn/2018-10/19/c_1123585598.htm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關於《區塊鏈信息服務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
(a) 現行實施條例共48條,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共48條,其中修改25條,刪除19條,新增19條;
(b) 在完善有關納稅人的規定。新稅法將居民個人的時間判定標準由一年調整為183天。規定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個人,構成居民納稅人連續不滿五年或滿五年但其間有單次離境超過30天情形的,其來源於中國境外的所得,經向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可以只就由中國境內企業和個人支付的部分繳納個人所得稅;構成居民納稅人滿五年,且在五年內未發生單次離境超過30天情形的,從第六年起,中國境內居住累計滿183天的,其來源於中國境外的全部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c) 完善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範圍。明確在中國境內開展經營活動而取得與經營活動相關的所得、轉讓對中國境內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投資形成的權益性資產取得的所得,以及由中國境內單位和個人支付或負擔的稿酬所得和偶然所得等所得,為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
(d) 完善經營所得範圍。規定個體工商戶業主、個人獨資企業投資者、合夥企業個人合夥人以及其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的經營所得,減除費用6萬元、專項扣除以及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e) 明確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的範圍。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的應納稅所得額,可以減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條例規定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包括個人繳付符合規定的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個人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的支出,以及國務院規定可以扣除的其他項目;以及
(f) 增加個人實名辦稅和使用納稅人識別號有關要求。明確個人應當憑納稅人識別號實名辦稅,對沒有中國公民身份號碼的個人在首次發生納稅義務時,由稅務機關賦予其納稅人識別號。明確個人首次取得應稅所得或者首次辦理納稅申報時,應當向扣繳義務人或者稅務機關如實提供納稅人識別號及與納稅有關的信息等。
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yjzj.chinatax.gov.cn/hudong/noticedetail.do?noticeid=1701567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徵求意見
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於2018年10月20日就上述《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於2018年11月4日。主要內容包括:
(a) 辦法所稱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是指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贍養老人等6項專項附加扣除。自2019年1月1日起實施;
(b) 納稅人的子女接受學前教育和學歷教育的相關支出,按照每個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納稅人接受學歷或非學歷繼續教育的支出,在規定期間可按每年3,600元或4,800元定額扣除;
(c) 大病醫療支出方面,一個納稅年度內,在社會醫療保險執行信息系統記錄的(包括醫保目錄範圍內的自付部分和醫保目錄範圍外的自費部分)由個人負擔超過15,000元的醫藥費用支出部分,為大病醫療支出,可以按照每年60,000元標準限額據實扣除。大病醫療專項附加扣除由納稅人辦理匯算清繳時扣除;
(d) 住房貸款利息方面,納稅人本人或配偶使用商業銀行或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為本人或其配偶購買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在償還貸款期間,可以按照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標準定額扣除。非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納稅人不得扣除。納稅人只能享受一套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扣除;以及
(e) 贍養老人支出方面,納稅人為獨生子女的,按照每年24,000元(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應當與其兄弟姐妹分攤每年24000元(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分攤方式包括平均分攤、被贍養人指定分攤或者贍養人約定分攤,具體分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得變更。採取指定分攤或約定分攤方式的,每一納稅人分攤的扣除額最高不得超過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並簽訂書面分攤協議等。
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yjzj.chinatax.gov.cn/hudong/noticedetail.do?noticeid=1701566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徵求意見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於2018年10月19日就上述《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於2018年11月2日。主要內容包括:
(a) 規定所稱區塊鏈信息服務,是指基於區塊鏈技術或者系統通過互聯網站、應用程式等形式,向社會公眾提供信息服務。規定所稱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是指向社會公眾提供區塊鏈信息服務的主體或者節點,以及為區塊鏈信息服務的主體提供技術支持的機構或者組織;本規定所稱區塊鏈信息服務使用者,是指使用區塊鏈信息服務的機構或者個人;
(b) 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在提供服務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通過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區塊鏈信息服務備案管理系統填報《區塊鏈信息服務備案登記表》(《備案登記表》),主要包括服務提供者、服務類別、服務形式、應用領域、伺服器位址等信息,履行備案手續。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根據實際情況對《備案登記表》進行調整,並按規定進行公示。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變更、登出服務項目、平台網址等事項的,應當在變更、註銷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辦理變更、註銷手續;
(c) 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在收到備案人提交的備案材料後,材料齊全的,應當在二十個工作日內予以備案,向其發放備案編號,並通過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區塊鏈信息服務備案管理系統向社會公布有關備案信息;材料不齊全的,不予備案,在二十個工作日內通知備案人並說明理由;
(d) 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落實信息內容安全管理主體責任,配備與服務規模相適應的專業人員和技術能力,建立健全使用者註冊、信息審核、應急處置、安全防護等管理制度;以及
(e) 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記錄區塊鏈信息服務使用者發布內容和日誌等信息,記錄備份應當保存六個月,並在相關執法部門依法查詢時予以提供等。
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cac.gov.cn/2018-10/19/c_1123585598.htm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關於《區塊鏈信息服務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
《國務院關於印發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的通知》
國務院於2018年10月16日發佈上述《通知》,印發《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主要內容包括:
(a) 戰略定位:發揮海南島全島試點的整體優勢,緊緊圍繞建設全面深化改革開放試驗區、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國際旅遊消費中心和國家重大戰略服務保障區,實行更加積極主動的開放戰略,加快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推動形成全面開放新格局,把海南打造成為我國面向太平洋和印度洋的重要對外開放門戶;
(b) 發展目標:到2020年,自貿試驗區建設取得重要進展,國際開放度顯著提高,努力建成投資貿易便利、法治環境規範、金融服務完善、監管安全高效、生態環境質量一流、輻射帶動作用突出的高標準高質量自貿試驗區,為逐步探索、穩步推進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分步驟、分階段建立自由貿易港政策體系打好堅實基礎。
(c) 實施範圍。自貿試驗區的實施範圍為海南島全島。自貿試驗區土地、海域開發利用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貫徹生態文明和綠色發展要求,符合海南省“多規合一”總體規劃,並符合節約集約用地用海的有關要求。涉及無居民海島的,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島保護法》有關規定;
(d) 功能劃分。按照海南省總體規劃的要求,以發展旅遊業、現代服務業、高新技術產業為主導,科學安排海南島產業佈局。按發展需要增設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在海關特殊監管區域開展以投資貿易自由化便利化為主要內容的制度創新,主要開展國際投資貿易、保稅物流、保稅維修等業務。在三亞選址增設海關監管隔離區域,開展全球動植物種質資源引進和中轉等業務;
(e) 大幅放寬外資市場准入。對外資全面實行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取消蔬菜新品種選育和種子生產外資股比限制。將增值電信業務外資准入審批權下放給海南省,取消國內多方通信服務業務、上網用戶互聯網接入服務業務、存儲轉發類業務外資股比限制,允許外商投資國內互聯網虛擬專用網業務(外資股比不超過50%)。允許設立外商投資文藝表演團體(中方控股)。放寬人身險公司外資股比限制至51%。取消船舶(含分段)及幹線、支線、通用飛機設計、製造與維修外資股比限制。取消石油天然氣勘探開發須通過與中國政府批准的具有對外合作專營權的油氣公司簽署產品分成合同方式進行的要求。取消國際海上運輸公司、國際船舶代理公司外資股比限制。允許在自貿試驗區內設立的外商獨資建築業企業承攬區內建築工程項目,不受項目雙方投資比例限制。允許取得我國一級註冊建築師或一級註冊結構工程師資格的境外專業人士作為合伙人,按相應資質標準要求設立建築工程設計事務所。取消新能源汽車製造外資准入限制;
(f) 推動現代服務業集聚發展。依託博鰲樂城國際醫療旅遊先行區,大力發展國際醫療旅遊和高端醫療服務,對先行區範圍內確需進口的、關稅稅率較高的部分醫療器械研究適當降低關稅。鼓勵中外航空公司新開或加密海南直達全球主要客源地的國際航線。支持引進國際化的規劃、建築工程、建築設計、仲裁、會計、知識產權、醫療健康、影視、會展等專業服務機構,推進服務要素集聚。授權自貿試驗區制定港澳專業人才執業管理辦法,允許具有港澳執業資格的金融、建築、規劃、專利代理等服務領域專業人才經備案後為自貿試驗區內企業提供專業服務等;
(g) 提升高端旅遊服務能力。研究支持三亞等郵輪港口參與中資方便旗郵輪公海遊試點,將海南納入國際旅遊“一程多站”航線。積極支持實施外國旅遊團乘坐郵輪15天入境免簽政策。建設郵輪旅遊岸上國際配送中心,創建與國際配送業務相適應的檢驗、檢疫、驗放等海關監管制度。簡化遊艇入境手續。允許海南對境外遊艇開展臨時開放水域審批試點。實施瓊港澳遊艇自由行等;以及
(h) 在其他自由貿易試驗區已經試點可複製的稅收政策均可在海南自貿試驗區進行試點。其他自由貿易試驗區施行的政策,凡符合海南發展定位的,海南省均可按程序報批後在自貿試驗區進行試點等。
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8-10/16/content_5331180.htm
(a) 戰略定位:發揮海南島全島試點的整體優勢,緊緊圍繞建設全面深化改革開放試驗區、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國際旅遊消費中心和國家重大戰略服務保障區,實行更加積極主動的開放戰略,加快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推動形成全面開放新格局,把海南打造成為我國面向太平洋和印度洋的重要對外開放門戶;
(b) 發展目標:到2020年,自貿試驗區建設取得重要進展,國際開放度顯著提高,努力建成投資貿易便利、法治環境規範、金融服務完善、監管安全高效、生態環境質量一流、輻射帶動作用突出的高標準高質量自貿試驗區,為逐步探索、穩步推進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分步驟、分階段建立自由貿易港政策體系打好堅實基礎。
(c) 實施範圍。自貿試驗區的實施範圍為海南島全島。自貿試驗區土地、海域開發利用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貫徹生態文明和綠色發展要求,符合海南省“多規合一”總體規劃,並符合節約集約用地用海的有關要求。涉及無居民海島的,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島保護法》有關規定;
(d) 功能劃分。按照海南省總體規劃的要求,以發展旅遊業、現代服務業、高新技術產業為主導,科學安排海南島產業佈局。按發展需要增設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在海關特殊監管區域開展以投資貿易自由化便利化為主要內容的制度創新,主要開展國際投資貿易、保稅物流、保稅維修等業務。在三亞選址增設海關監管隔離區域,開展全球動植物種質資源引進和中轉等業務;
(e) 大幅放寬外資市場准入。對外資全面實行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取消蔬菜新品種選育和種子生產外資股比限制。將增值電信業務外資准入審批權下放給海南省,取消國內多方通信服務業務、上網用戶互聯網接入服務業務、存儲轉發類業務外資股比限制,允許外商投資國內互聯網虛擬專用網業務(外資股比不超過50%)。允許設立外商投資文藝表演團體(中方控股)。放寬人身險公司外資股比限制至51%。取消船舶(含分段)及幹線、支線、通用飛機設計、製造與維修外資股比限制。取消石油天然氣勘探開發須通過與中國政府批准的具有對外合作專營權的油氣公司簽署產品分成合同方式進行的要求。取消國際海上運輸公司、國際船舶代理公司外資股比限制。允許在自貿試驗區內設立的外商獨資建築業企業承攬區內建築工程項目,不受項目雙方投資比例限制。允許取得我國一級註冊建築師或一級註冊結構工程師資格的境外專業人士作為合伙人,按相應資質標準要求設立建築工程設計事務所。取消新能源汽車製造外資准入限制;
(f) 推動現代服務業集聚發展。依託博鰲樂城國際醫療旅遊先行區,大力發展國際醫療旅遊和高端醫療服務,對先行區範圍內確需進口的、關稅稅率較高的部分醫療器械研究適當降低關稅。鼓勵中外航空公司新開或加密海南直達全球主要客源地的國際航線。支持引進國際化的規劃、建築工程、建築設計、仲裁、會計、知識產權、醫療健康、影視、會展等專業服務機構,推進服務要素集聚。授權自貿試驗區制定港澳專業人才執業管理辦法,允許具有港澳執業資格的金融、建築、規劃、專利代理等服務領域專業人才經備案後為自貿試驗區內企業提供專業服務等;
(g) 提升高端旅遊服務能力。研究支持三亞等郵輪港口參與中資方便旗郵輪公海遊試點,將海南納入國際旅遊“一程多站”航線。積極支持實施外國旅遊團乘坐郵輪15天入境免簽政策。建設郵輪旅遊岸上國際配送中心,創建與國際配送業務相適應的檢驗、檢疫、驗放等海關監管制度。簡化遊艇入境手續。允許海南對境外遊艇開展臨時開放水域審批試點。實施瓊港澳遊艇自由行等;以及
(h) 在其他自由貿易試驗區已經試點可複製的稅收政策均可在海南自貿試驗區進行試點。其他自由貿易試驗區施行的政策,凡符合海南發展定位的,海南省均可按程序報批後在自貿試驗區進行試點等。
詳情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8-10/16/content_5331180.htm
《國務院關於印發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的通知》(國發[2018]3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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