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2期)《駐粵辦通訊》-驻粤办经贸通讯
* 来源: 香港驻粤办 * 作者: admin * 发表时间: 2020-06-17 9:28:26 * 浏览: 376
(第1212期)《駐粵辦通訊》
主要內容包括:
通告
為推動粵港服務業合作,為在粵香港服務業企業向政、商各界及消費者介紹其業務,提升企業在內地的知名度,協助企業開拓新的顧客群,和尋找合作夥伴和投資者。駐粵辦自2014年起與香港貿易發展局及中國香港(地區)商會-廣東合作,聯合彙編《在粵香港服務業企業名冊》。2020年起駐粵辦重點發展《名冊》網頁版(www.hkservicedirectoryingd.gov.hk)及手機版,方便公眾查閱。
- 《名冊》向內地政府部門、工商協會及企業家進行宣傳,讓業界認識貴公司的服務。
- 通過簡單的登記手續,企業的資料就可收錄在網頁版及手機版《名冊》上,達到宣傳效果。
歡迎下列企業,將資料提供《名冊》免費刊載:
1. 港資(獨資或合資)在大灣區廣東省九市開設提供服務的企業,或
2. 香港註冊企業在大灣區廣東省九市的分支機搆、代表處,或
3. 跨國企業在大灣區廣東省九市的分支機搆,其主要營運由位於香港的地區總部或分公司所監管的,或
4. 企業由香港人擔任持有人/合夥人/主要股東,或
5. 港資製造業企業中有為客戶提供生產性服務的,例如產品開發、設計、檢測、解決方案等服務。
https://www.gdeto.gov.hk/filemanager/content/pdf/pdf_20200611.pdf
有興趣把企業資料加入《名冊》的粵港澳大灣區廣東省九個城市提供服務的香港企業,請下載企業資料表格,填妥後按表格上所列方式交回。
在線填寫企業資料:
https://mp.weixin.qq.com/s/WFBdLGue3nUGzoGykIQ1ZQ
下載企業資料表格:
https://www.gdeto.gov.hk/filemanager/content/docs/doc_20200611.docx
如有查詢,請與駐粵辦聯繫。
電話:(86 20) 3891 1220
傳真:(86 20) 3891 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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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址:http://www.gdeto.gov.hk
內地經貿快訊
國家政策
1. 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支持適銷對路出口商品開拓國內市場,幫扶外貿企業渡難關
國務院於2020年6月9日召開會議。當中明確,簡化內銷認證和辦稅程序;支持電商平台、大型商業企業等開展外貿產品內銷活動;鼓勵金融機構加大信貸支持和應收賬款、存貨、訂單等質押融資;及依託大型電商平台加強對中小微外貿企業直貸業務等。
2. 《市場監管總局關於堅決整治涉企違規收費切實減輕企業負擔的通知》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於2020年6月9日發佈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重點查處商業銀行不落實小微企業“兩禁兩限”政策,違規收取有關信貸資金管理費用,利用貸款強勢地位捆綁強制收費、只收費不服務,將貸款業務及其他服務中產生的盡職調查、押品評估等相關成本轉嫁給企業承擔的行為等。
3.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做好交通運輸促進消費擴容提質有關工作的通知》
交通運輸部於2020年6月8日發佈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加快城際交通基礎設施建設。以京津冀地區、長三角地區、粵港澳大灣區、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等重點城市群、都市圈為重點,推動形成以軌道交通、高速公路為骨架的多層次快速交通網。完善城市群、都市圈中心城市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大力發展公共交通,提升交通一體化水平。逐步形成都市區1小時通勤,城市群2小時通達等。
4. 《關於在疫情防控常態化前提下積極服務落實“六保”任務堅決打贏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
生態環境部於2020年6月3日發佈上述《意見》,主要內容包括:創新監管方式,加大事中事後監管力度。對環境影響小、可以通過排污許可制度管理的部分行業建設項目,實行環評登記表備案與排污許可簡化管理有效銜接;強化“拓展環評告知承諾制審批改革試點”項目排污許可的證後監管;疫情期間到期排污許可證的延續、變更、換發手續可以適當延後辦理。對受疫情影響未能如期繳納罰款的,可依據有關規定申請延期或者分期繳納罰款等。
5. 《認監委關於發佈玩具、童車類產品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規則的公告》
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於2020年6月1日發佈上述《公告》,當中明確,自2020年7月1日起,指定認證機構應按照新版規則實施認證及頒發證書。此前已經頒發的有效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可繼續使用,認證證書轉換工作採取到期換證、產品變更、標準換版等自然過渡的方式完成等。
6. 三部門關於組織申報《智慧健康養老產品及服務推廣目錄(2020年版)》的通知
工業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和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於2020年5月30日聯合發佈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申報範圍為智能健康養老產品。智能健康養老產品是緊密結合大數據、物聯網、雲計算等新一代信息技術,具備顯著信息化、智能化特徵的新型智能健康養老終端產品。主要包括可穿戴健康管理類設備、便攜式健康監測設備、自助式健康檢測設備、智能養老監護設備、家庭服務機器人等五大類等。
7. 金融委辦公室發佈11條金融改革措施
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辦公室於2020年5月27日發佈上述資訊。主要內容包括:出台《商業銀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監管評價辦法》,完善對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激勵約束機制,從信貸投放、內部專業化體制機制建設、監管政策落實、產品及服務創新等方面進行評價,設置差別化評價指標,對商業銀行落實盡職免責要求,給予小微企業貸款差別定價,加強評價結果運用等。
8. 《融資租賃公司監督管理暫行辦法》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於2020年5月24日印發上述《暫行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主要內容包括:明確融資租賃公司的業務範圍、租賃物範圍以及禁止從事的業務或活動。完善融資租賃公司的公司治理、內部控制、風險管理、關聯交易等制度,同時明確融資租賃物購置、登記、取回、價值管理等其他業務規則等。
9. 《中國銀保監會行政許可實施程序規定》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於2020年5月24日公佈上述《程序規定》,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當中明確,增加了中止審查和恢復審查程序;明確了申請人、利害關係人申請聽證的權利和程序,進一步保證行政許可程序的完整性和對申請人、利害關係人權利保障的全面性;申請人向受理機關提交申請材料、相關文書送達申請人、申請人提交書面說明解釋等程序的文件傳輸方式中,均增加了“電子傳輸”這一方式等。
10. 《自然資源部 國家稅務總局 中國銀保監會關於協同推進“互聯網+不動產登記”方便企業和群眾辦事的意見》
自然資源部、國家稅務總局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於2020年5月15日聯合發佈上述《意見》。主要內容包括:繼續推進不動產登記向銀行業金融機構延伸服務網點並深化服務內容。對融資、轉貸、續貸、展期及涉及的簽訂不動產抵押合同、辦理抵押登記實行“一站式”服務,縮短辦理時間、無縫對接轉貸、減少過橋資金、拓寬融資渠道,緩解融資難、融資貴問題等。
11. 《注册商標專用權質押登記程序規定》
國家知識產權局於2020年4月24日發佈上述《程序規定》,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主要內容包括: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以其注冊商標專用權出質的,出質人與質權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並向國家知識產權局辦理質權登記。質權登記申請應由質權人和出質人共同提出。質權人和出質人可以直接向國家知識產權局申請,也可以委託商標代理機構代理辦理。在中國沒有經常居所或者營業所的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應當委託代理機構辦理等。
廣東省政策
12. 《廣東省內海關全面落實兩會部署支持廣東穩住外貿外資基本盤若干措施》
海關總署廣東分署於2020年6月8日印發上述《若干措施》。主要內容包括:在支持企業擴大進出口方面,更好地服務中小企業,支持網上廣交會舉辦,加強應對國外技術性貿易措施,引導更多外貿綜合服務企業成為海關高級認證企業,支持中小企業通過市場採購方式開拓出口市場等。
13. 《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關於進一步做好穩就業保就業稅務工作的通知》
廣東省稅務局於2020年6月5日印發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要加大力度貫徹執行下調增值稅稅率、階段性減免社保費、小微企業普惠性減免等重點普惠性減稅降費政策。及時組織落實2020年前期出台6月前到期、已明確延長到年底的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減免等政策,以及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所得稅延緩到2021年繳納等新增減稅降費政策等。
14. 《廣東省開發區總體發展規劃(2020-2035年)》
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於2020年6月5日印發上述《發展規劃(2020-2035年)》。主要內容包括:廣州、深圳、珠海等城市的開發區轉型升級為以創新驅動、全球資源配置為特色的高端發展平台。珠江口兩岸(佛山、東莞、中山、惠州、江門和肇慶等地)開發區共同打造有全球影響力的高新技術產業和先進製造業基地等。
15. 《關於在廣東省內註冊及從業的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助貸機構金融許可及備案信息公告》
廣東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於2020年6月5日發佈上述《公告》。主要內容包括:設立小額貸款公司需按程序經省級地方金融監督管理部門或其委託實施單位審批,獲批設立後依法向市場監管部門辦理登記。廣東省(不含深圳市)持牌小額貸款公司名錄及相關信息已定期在廣東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網站公開,請直接輸入“廣東省(不含深圳)小額貸款公司名錄”進行查詢等。
16. 《廣東省商務廳落實“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工作的通知》
廣東省商務廳於2020年6月5日發佈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對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事項直接取消審批;對挖援外項目實施企業資格認定、進出口國營貿易經營資格認定、供港澳活畜禽經營權審批、直銷企業及其分支機構設立和變更審批等事項優化審批服務,按規定辦理等。
17. 《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關於進一步推進稅務注銷簡化辦的通知》
廣東省稅務局於2020年5月22日印發上述《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執行。主要內容包括:對經人民法院裁定終結強制清算程序或終結破產程序的納稅人,納稅人(或其清算組、破產管理人)可直接向市場監管部門申請辦理注銷登記,免予到稅務機關辦理清稅證明。稅務機關依據市場監管部門共享的核准注銷信息以及人民法院的相關裁定文書,處理核銷“死欠”等相關涉稅事項等。
18.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支持廣州推動“四個出新出彩”實現老城市新活力推進廣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於2020年4月24日印發上述《若干政策措施》, 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主要內容包括:探索粵港澳職業資格互認機制,促進港澳專業人才在穗便利執業。積極爭取國家支持,允許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但累計繳費不足15年、在廣東省累計繳費年限(在全國範圍內)最長且最後參保地在廣州、繼續在廣州就業或永久居留的外籍高層次人才,可選擇在廣州繼續繳費,符合條件的可享受相應待遇等。
19. 《廣州市疫情常態化防控期間允許部分區域商家(個體戶)臨時借道經營工作方案》
廣州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於2020年6月4日印發上述《工作方案》,試行期為2個月。主要內容包括:在嚴格落實疫情常態化防控要求下,允許部分區域具備實施基本條件的商家(個體戶)臨時借道經營(《方案》中所指商家(個體戶)不包含流動攤販):允許商場、超市臨時借道經營;允許專業市場、批發市場臨時借道經營;允許步行街、酒吧街臨時借道經營;允許沿街商鋪臨時借道經營;允許餐飲店臨時借道設置占道經營;允許快遞企業臨時借道堆放派送包裹;以及其他可以允許借道經營的情形等。
20. 《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實施細則》
廣州市黃埔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和廣州開發區經濟和信息化局於2020年6月1日聯合印發上述《實施細則》,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主要內容包括:細則適用於工商註冊地、稅務徵管關係及統計關係在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及其受託管理和下轄園區(簡稱本區)範圍內,有健全財務制度、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實行獨立核算的企業或機構。細則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支持對象是全國範圍內正常開展經營活動,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獨立法人企業或機構等。
21. 《關於6月15日起深圳市跨境前往香港學校復課的中三至中五級學生的服務保障措施的通告》
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辦公室於2020年6月11日發佈上述《通告》。主要內容包括:對居住在深圳市的香港學校中三至中五級學生(以下稱“跨境學生”),在所就學學校開學期間,從深圳口岸跨境學生專用通道入境深圳可暫不實施隔離醫學觀察措施;跨境學生應定期前往指定醫療機構接受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費用自理。前往口岸通關就學時,應持有7日內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材料供相關部門驗核等。
22. 《深圳市商務局關於申報2020年廣東省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利用外資獎勵項目)的通知》
深圳市商務局於2020年6月8日發佈上述《通知》,符合指南規定申報條件的外商投資企業按屬地原則於2020年6月18日前向各轄區商務主管部門提交初審申請。主要內容包括支持領域,支持數量,支持方式,申報條件,支持內容和支持標準,申報材料等。
23. 《<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防控疫情支持企業共渡難關若干措施>申報指南》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於2020年6月8日發佈上述《指南》。適用期限為2020年2月1日至疫情防控結束。主要內容包括:支持項目包括辦公用房租金減免支持,商業租金減免支持,人才住房租金減免支持,金融紓困支持,企業用工支持,防疫物資採購支持,深港合作支持,法律服務支持,科技成果支持,前海灣保稅港區發展支持,政務服務支持,疊加配套支持等12項20條款等。
24. 《深圳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促進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若干措施》
深圳市政府辦公廳於2020年6月7日印發上述《措施》,自2020年6月7日起執行,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文件有效期屆滿後,上述政策措施不再執行。主要內容包括:允許持有效深圳市居住證的非深戶籍人員,及持有效身份證明並按本市公安機關規定辦理境外人員臨時住宿登記的華僑、港澳台地區居民及在本市辦理簽證或居留許可的外國人申請深圳市新能源小汽車增量指標。暫停實施非深戶籍人員最近連續24個月以上在本市繳納(不含補繳)基本醫療保險,華僑、港澳台地區居民近2年內每年在本市累計居住9個月以上及外國人在本市辦理簽證或居留許可連續滿2年且每年在本市累計居住9個月以上的新能源小汽車增量指標申請條件限制等。
25. 《深圳市創業擔保貸款實施辦法》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深圳市財政局、深圳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及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於2020年5月29日聯合發佈上述《辦法》,自2020年6月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主要內容包括:除深圳市戶籍人員和港澳台居民(以下稱重點扶持對象)外,其他人員(以下稱非重點扶持對象)所創辦的創業主體登記註冊時間應當在3年內等。
26. 《深圳市落實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用地供應的暫行規定》
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於2020年5月7日印發上述《規定》,自公佈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主要內容包括:本規定適用於深圳市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公共租賃住房(以下統稱公共住房)和市場商品住房的用地供應;住房供應需落實2035年前籌集建設各類住房170萬套的任務,實現市場商品住房和三類公共住房套數4∶6的供應結構要求等。
27. 《關於延長橫琴新區疫情防控期間支持企業復工復產貸款貼息適用時間的通知》
橫琴新區金融服務局於2020年6月8日發佈上述《通知》,當中明確,2020年4月2日印發的《橫琴新區金融支持疫情防控期間企業復工復產的若干措施》第三條的貸款貼息適用時間,由2020年6月1日延長至2020年9月1日。對於貸款貼息延長期間符合申請條件的新增貸款,請相關銀行機構於2020年9月15日前進行申報等。
28. 《珠海市科技創新專項資金管理試行辦法》
珠海市科技創新局和珠海市財政局於2020年5月28日聯合印發上述《試行辦法》,自2020年7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5年7月1日。主要內容包括:科技資金支持範圍主要包括:科技創新理論、戰略、路徑與方法研究等軟科學研究;基礎自然科學研究、前沿技術應用研究、社會公益性科技研究;高新技術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技術創新研發活動;產學研合作與技術攻關、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科技創新平台、科技孵化及支撐體系建設等。
29. 東莞市《保企業、促復蘇、穩增長政策資金管理辦法》
東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於2020年6月8日印發上述《管理辦法》。主要內容包括:資金使用包括項目資助及項目管理費。資金支持範圍內的項目共九項,企業貸款貼息項目、融資租賃補助項目最高可獲得100萬元的資助,2020年度技術改造設備獎補項目每年最高可獲得資助500萬元,首台(套)重點技術裝備推廣獎勵項目單個企業年度最高可獲得資助750萬元,產業集群工業互聯數字化升級項目每個項目最高可獲得資助600萬元,軟件與信息技術服務企業增量獎勵項目每家企業最高資助500萬元,中小企業增長獎勵項目每家企業最高資助5萬元,產業並購重組項目單個企業最高資助200萬元。扶持方式包括但不限於立項資助、事後獎補、獎勵、貼息、風險補償等方式等。
30. 《韶關市進一步穩定和促進就業若干政策措施》
韶關市政府於2020年5月17日印發上述《若干政策措施》。主要內容包括:2020年2月至6月,免徵中小微企業及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企業養老、工傷、失業保險單位繳費部分;2020年2月至4月,對大型企業、社會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企業養老、工傷、失業保險單位繳費部分減半徵收等。
福建省政策
31. 《廈門市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廈門市加快應急產業發展實施意見的通知》
廈門市政府於2020年5月15日印發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圍繞國家明確的監測預警、預防防護、處置救援、應急服務等重點方向,重點發展信息安全與智能安防業、生物技術與公共衛生安全業、應急裝備與物資生產業、應急服務業;到2025年建立1個國家級應急產業示範基地,培育20家以上國內領先、創新力強的應急產業骨幹企業等。
廣西區政策
32. 《關於印發加快建設面向東盟的金融開放門戶若干措施的通知》
廣西區政府於2020年6月9日發布上述《通知》,自發佈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主要內容包括:加大對持牌類金融機構引進力度,對在廣西新設立或新遷入的持牌類金融機構,按照其實繳註冊資本的2%給予一次性落戶獎勵,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6,000萬等。
海南省政策
33. 《海南自由貿易港博鼇樂城國際醫療旅遊先行區臨床急需進口醫療器械管理規定》
海南省政府於2020年6月2日印發上述《管理規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主要內容包括:先行區使用臨床急需進口醫療器械的特定醫療機構(醫療機構)應當具有國內領先醫療水平,並具備基本條件包括:依法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具有三級甲等條件,並具備與所申請臨床急需進口醫療器械相適應的專業科室; 具有符合臨床急需進口醫療器械特性和說明書要求的保管、貯存的設施和管理制度; 設置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機構和使用質量監督機構,配備專職人員並已接受專業培訓,能夠正確履行不良事件監測和使用質量監督職責; 具有使用臨床急需進口醫療器械可能發生嚴重不良事件的應急預案和處置能力;及通過省衛生健康管理部門組織的相關資質評估等。
雲南省政策
34. 《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支持中國(雲南)自由貿易試驗區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
雲南省政府於2020年6月10日印發上述《若干意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主要內容包括:新設立的貿易類企業,自取得第一筆主營業務收入起5年內,當年對地方經濟貢獻突出的,按照一定比例給予獎勵。支持設立外向型中小企業資金池,對中小企業、輕資產企業、外貿綜合服務平台等提供供應鏈融資、出口信用保險保單融資、出口退稅周轉、關稅保險等支持。對外貿孵化基地和在各片區註冊並通過“經認證的經營者(AEO)”的企業,予以重點支持等。
35. 《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進一步做好穩就業工作的若干意見》
雲南省政府於2020年6月8日發佈上述《若干意見》。主要內容包括:合理設定無固定經營場所攤販管理模式,預留自由市場、攤點群等經營網點。支持勞動者依託平台等實現新就業形態就業,對就業人員購置生產經營必需工具的,給予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支持;引導新業態企業放寬入駐條件、降低管理服務費,與就業人員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勞動保護等建立制度化、常態化溝通協調機制等。
公開徵求意見
36. 《關於進一步加強建設用地土壤環境聯動監管的通知(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廣東省生態環境廳於2020年6月10日就上述《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20年6月23日。
37.《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加強支付受理終端及相關業務管理的通知(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中國人民銀行於2020年6月8日就上述《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20年7月8日。
38.《廣州南沙新區(自貿片區)促進現代服務業發展扶持辦法實施細則(修訂稿)》公開徵求意見
南沙經濟技術開發區商務局於2020年6月8日就上述《修訂稿》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20年6月17日。
39.《電子商務產業基地建設與運營規範(徵求意見稿)》及《網絡零售平台合規管理指南(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商務部於2020年6月5日就上述兩個《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20年6月26日。
40.《關於規範商業匯票信息披露的公告(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中國人民銀行於2020年6月5日就上述《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20年7月5日。
41.《廣州南沙新區(自貿片區)促進商貿業發展扶持辦法實施細則(修訂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南沙經濟技術開發區商務局於2020年6月5日就上述《修訂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20年6月14日。
42.《重大技術裝備進口稅收政策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工業和信息化部於2020年6月4日就上述《實施細則》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20年7月4日。
43.《廣州市網上中介服務超市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廣州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於2020年5月25日就上述《實施細則》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20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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