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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第十七期《每周信息速递》(总第47期 )-政策快讯

2006年第十七期《每周信息速递》(总第47期 )-政策快讯

* 来源: * 作者: admin * 发表时间: 2006-06-10 0:00:00 * 浏览: 907

2006年第十七期《每周信息速递》  

总第47期

2006年6月2日(星期五)

 

一、黄埔海关公告2006年第8号

     为进一步规范出口监管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监管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133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黄埔海关制定了《黄埔海关出口监管仓库及所存货物管理企业须知》(详见附件)。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huangpu.customs.gov.cn/Default.aspx?TabID=1701&InfoID=26032&ctl=InfoDetail&mid=9752&ContainerType=G&ContainerName=_default&ContainerSrc=notitle.ascx&SkinType=L&SkinName=blank&SkinSrc=haiguan_hggk.ascx  

二、东莞停车收费大调整  月费普遍上升逾一成

     从7月1日起,东莞市将调整停车场停车服务计费方式,由现行的划分白天、夜间时段为主的计费方式改为按停放时间长短或选择按月的方式计费。

  停车1小时内免费

  从新停车收费方案的内容来看,市民在停车场停车不超过1个小时不用交钱,而现行的计费方式是区分不同车辆种类、时段(白天或晚上)以及停车场种类,分别要掏1~12元不等。

  物价部门强调,首6小时以内包括免费的首1小时,市民停车超过1小时的话,不能另外要求享受首1小时的免费大餐。

  月费普遍上升逾一成

  根据物价部门最终批准的这一方案,在停车场停车的收费标准有升有降,要视停车场种类、停车时间长短、停车所处时段而定。
  其中,在所有种类的停车场晚上停车1~6小时内市民都可以少花大约一半的钱,但超过6小时基本相差无几;停车一天的话,在小区室内停车场略有下降,而在露天及简易停车场除摩托车外的其他车辆都要多掏约两成的钱;而月费则全部要上升超过一成。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gdga.gov.cn/xwtd/gdxw/t20060602_88022.htm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将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06年4月29日通过,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mps.gov.cn/gab/flfg/info_detail.jsp?infoId=487

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将施行

     为了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赔偿,促进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制定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mps.gov.cn/gab/flfg/info_detail.jsp?infoId=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