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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第二十五期《每周信息速递》总第100期-政策快讯

2007年第二十五期《每周信息速递》总第100期-政策快讯

* 来源: * 作者: admin * 发表时间: 2007-08-24 0:00:00 * 浏览: 919
 2007年第二十五期《每周信息速递》
总第100期
 
一、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46号(关于《商务部、海关总署2007年第44号公告》的有关执行问题)
为进一步规范对限制类商品加工贸易的管理,海关总署现就《商务部、海关总署2007年第44号公告》(以下简称《44号公告》)的有关执行问题发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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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45号(关于废止部分公告)
 
为了更好地适应加快建设法治海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保障海关执法依据的明确、统一和协调,海关总署对2001年至2007年4月制发的公告进行了清理,其中部分公告已被新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公告所代替,或者适用期已过,或者与现行的规定不相一致,并决定对该部分公告(目录见附件)予以废止。废止的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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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埔海关公告 2007年第10号
 
为规范进出口无纸通关作业模式,方便企业办理无纸通关业务,现黄埔海关就无纸通关有关事项发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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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埔海关公告 2007年第11号
 
为方便加工贸易企业就近办理海关手续,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应企业要求,黄埔海关决定从2007年8月23日起,将东莞市东坑、横沥两镇加工贸易企业的登记注册、分类管理、合同备案、结转、核销、减免税审批等加工贸易管理、企业管理及相关业务从原主管海关东莞海关调整至黄埔海关驻常平办事处办理,并就有关问题发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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