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第三十期《每周信息速递》总第105期-政策快讯
* 来源: * 作者: admin * 发表时间: 2007-09-29 0:00:00 * 浏览: 872
2007年第三十期《每周信息速递》
总第105期
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40号-公布《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
《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07年9月7日经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7年第三次局务会议通过,并予以公布,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
该办法对有关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的监督管理、相关方责任及相关处罚措施等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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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 2007年第61号-关于进口废纸审批和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推进造纸行业节能减排,规范进口废纸的加工利用和污染防治,国家环保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务院《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的有关规定,就进口废纸审批和管理的有关事项发出公告。
该公告对有关申请进口废纸作为原料利用的企业必须符合的条件以及须提交的申请材料等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
该公告自2007年11月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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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东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国庆假期征收期延期的通告
该通告规定:2007年国庆假期为10月1日-7日,10月份征收期将按规定顺延,增值税、消费税顺延至10月17日,个人所得税(利息税)顺延至10月15日,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顺延至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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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东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我市暂不使用财务报表电子申报的通知
该通知规定:基于新网报系统的财务报表电子申报的功能刚完成开发,还需要省局进一步的调试和修正,因此我市暂不使用财务报表电子申报,待系统进一步完善后方可使用。财务报表电子申报的正式使用时间,东莞市地方税务局将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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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敬请关注:“加工贸易最新政策宣讲会”宣讲内容
为了使企业更加深刻地了解有关加工贸易的最新政策,2007年9月21日上午,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与东莞市人民政府在东莞市会议大厦联合举办“加工贸易最新政策宣讲会”。
宣讲会由广东省外经贸厅吴军副厅长、广东省外经贸厅加工贸易处汪涛处长、海关总署海关分署加工贸易监管处彭海平处长以及中国银行广东分行国际部肖萍副总经理主讲,分别介绍了加工贸易最新政策调整和未来的发展趋势,以及就44号公告和71号公告的有关执行情况进行解读。
鉴于是次宣讲会的内容对加工贸易企业非常重要,敬请各会员密切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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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dgboftec.gov.cn/call_board/detail.asp?ID=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