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第七期《每周信息速递》总第124期-政策快讯
* 来源: * 作者: admin * 发表时间: 2008-03-03 0:00:00 * 浏览: 1002
2008年第七期《每周信息速递》
总第124期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东莞海关通告 2008年第1号
东莞海关根据电子化手册推广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3月26日起,寮步、道滘、茶山、石龙、石排五镇的加工贸易企业备案新合同全部采用电子化手册,不再签发纸质手册。请各相关企业尽快做好包括制作IC卡、申请IC卡授权及建立备案资料库等前期准备工作,务必在2008年5月16日前办理第一批备案资料库数据的备案(企业可分批次逐步建立资料库),以便海关做好建库工作。
(二)为使电子化手册推广工作顺利开展,对企业现所持的纸质手册原则上执行至合同有效期止,对企业确因特殊情况或办理后续核销需要等原因,并已办理了备案资料数据库的可适当给予延期,其他情况将从严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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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东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
为规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行为,保证处罚行为合法、有效,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在东莞市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公告》,东莞市人民政府制定了《东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
该规定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立案、检查、行政强制、调查取证、行政处罚程序、处罚决定、送达及执行等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自2008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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