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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第四十五期《每周信息速递》(总第162期)-政策快讯

2008年第四十五期《每周信息速递》(总第162期)-政策快讯

* 来源: * 作者: admin * 发表时间: 2008-12-12 0:00:00 * 浏览: 665
一、关于公布第一批政府重点支持中小工业企业和加工贸易企业名录的通知
  根据《关于实施重点中小工业企业和加工贸易企业融资支持计划的通知》(东府〔2008〕132号)精神,市经贸局、市外经贸局、中国人民银行东莞中心支行按有关入库程序对第一批公示的3105家企业进行入库资质审查,其中908家企业,因不符合认定条件、或企业自动放弃入库资格、或存在不良信贷记录等原因,不予列入第一批重点中小工业企业和加工贸易企业名录;2197家企业(其中重点中小工业企业1248家,重点加工贸易企业949家)条件符合,准予入库。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二、关于加工贸易手册到期提醒的通告  
根据《海关总署、商务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加工贸易逾期未核销手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署加发〔2006〕402号)的有关规定,东莞海关将进一步规范加工贸易手册核销工作,并公布(2008.12.30-2009.1.08)到期核销的纸质手册名单、(2008.12.30—2009.1.08) 到期核销的电子化手册名单、截至12月08日超有效期尚未报核的纸质及电子化手册名单,以提醒各企业及时报核。
各企业应当在手册有效期内办理完毕余料结转、内销征税等所有海关手续,并在有效期三十日内办理核销完手册。核销期(即有效期后三十日内)仅受理核销手续。
请各企业知悉并抓紧时间到海关办理核销手续。
通告中详细列示了纸质手册到期、电子手册到期、超有效期尚未报核的纸质手册以及超有效期尚未报核的电子化手册提醒名单,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