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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第十九期《每周信息速递》(总第183期)-政策快讯

2009年第十九期《每周信息速递》(总第183期)-政策快讯

* 来源: * 作者: admin * 发表时间: 2009-05-25 0:00:00 * 浏览: 588
   2009年第十九期《每周信息速递》
总第183期
2009年5月22日(星期五)
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十一条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就企业清算有关所得税处理问题通知如下:
(一)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是指企业在不再持续经营,发生结束自身业务、处置资产、偿还债务以及向所有者分配剩余财产等经济行为时,对清算所得、清算所得税、股息分配等事项的处理。
(二)下列企业应进行清算的所得税处理:
1、按《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规定需要进行清算的企业;
2、企业重组中需要按清算处理的企业。
(三)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包括以下内容:
1、全部资产均应按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2、确认债权清理、债务清偿的所得或损失;
3、改变持续经营核算原则,对预提或待摊性质的费用进行处理;
4、依法弥补亏损,确定清算所得;
5、计算并缴纳清算所得税;
6、确定可向股东分配的剩余财产、应付股息等。
(四)企业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除资产的计税基础、清算费用、相关税费,加上债务清偿损益等后的余额,为清算所得。
企业应将整个清算期作为一个独立的纳税年度计算清算所得。
(五)企业全部资产的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除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结清清算所得税、以前年度欠税等税款,清偿企业债务,按规定计算可以向所有者分配的剩余资产。
被清算企业的股东分得的剩余资产的金额,其中相当于被清算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中按该股东所占股份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剩余资产减除股息所得后的余额,超过或低于股东投资成本的部分,应确认为股东的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
被清算企业的股东从被清算企业分得的资产应按可变现价值或实际交易价格确定计税基础。
(六)本通知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二、关于加工贸易手册到期提醒的通告
根据《海关总署、商务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加工贸易逾期未核销手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署加发〔2006〕402号)的有关规定,东莞海关将进一步规范加工贸易手册核销工作;并予以公布(2009.06.16-2009.06.22)到期核销的纸质手册名单、(2009.06.16-2009.06.22)到期核销的电子化手册名单、截至5月18日超有效期尚未报核的纸质及电子化手册名单,以提醒各企业及时报核。
各企业应当在手册有效期内办理完毕余料结转、内销征税等所有海关手续,并在有效期三十日内办理核销完手册。核销期(即有效期后三十日内)仅受理核销手续。
请各企业周知并抓紧时间到海关办理核销手续。
通告中详细列示了纸质手册到期、电子化手册到期、超有效期尚未报核的纸质手册以及超有效期尚未报核的电子化手册提醒名单,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三、国际政策
1、欧洲联盟:对源自中国内地的若干预应力和后加应力非合金钢线及钢缆(PSC钢 线及钢缆)征收确定反倾销税
欧盟理事会公布一项规例,对源自中国内地的若干预应力和后加应力非合金钢线及钢缆(PSC钢线及钢缆)征收确定反倾销税,于2009年5月14日生效,为期5年。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2、美国:《2008年消费品安全改进法》下的含铅量上限对于存货的适用性
美国《2008年消费品安全改进法》(Consumer Product Safety Improvement Act of 2008)制定的更严格的含铅量上限,由2009年8月14日起生效,而新的含铅量上限将适用于存货。新含铅量上限不但适用于生效日期后制造的产品,也适用于生效日期前制造的产品。由2009年8月14日起,如儿童产品含铅量超过百万分之三百的水平,来自存货或商店货架的有关产品均不得在美国出售。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