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登陆后台添加(banner)标题

公告

2013年第五十三期《每周信息速递》(总第367期)-政策快讯

2013年第五十三期《每周信息速递》(总第367期)-政策快讯

* 来源: * 作者: admin * 发表时间: 2013-02-04 0:00:00 * 浏览: 724
                 
 
2013年第五十三期《每周信息速递》
总第367期
2013年2月4日(星期一)
 
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全面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发〔2012〕6号),全面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办公厅之制定并发布了《关于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全面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的意见》。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3年归口工业产品行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
根据我国城乡建设与建筑工业行业发展的需要,经与有关单位协商,国家住建部制定并发布了《2013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归口工业产品行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三、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行政复议工作的意见
为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行政复议工作,提高国土资源行政复议工作水平,根据《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国土资源行政复议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家国土资源部制定并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行政复议工作的意见》。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四、关于印发《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的通知
为了规范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为,促进财政部门依法、公平、公正实施行政处罚,提高财政行政执法水平,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规定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的要求,结合财政执法实际,国家财政部制定并发布了《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五、关于发布《进口废塑料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的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家环境保护部制定了《进口废塑料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现予以公布,自2013年4月1日起施行。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六、关于印发东莞市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12〕124号),经研究,东莞市外经贸局、东莞市财政局联合发出了《关于印发东莞市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七、关于加工贸易手册到期提醒的通告
根据《海关总署、商务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加工贸易逾期未核销手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署加发〔2006〕402号)的有关规定,东莞海关将进一步规范加工贸易手册核销工作;现予以公布 2013.02.28 到期核销的电子化手册名单,以提醒各企业及时报核。
各企业应当在手册有效期内办理完毕余料结转、内销征税等所有海关手续,并在有效期三十日内办理核销完手册。核销期(即有效期后三十日内)仅受理核销手续。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八、2013年2月1日东莞市部分废旧物资收购参考价
为规范东莞市废旧物资的市场价格,打造公平的交易市场,东莞市供销社每天公布部分废旧物资收购参考价。各镇街废品回收商的回收价格原则上不得低于市场指导价,若低于市场指导价,企业可致电东莞市供销合作联社86-769-22221885咨询及投诉。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九、近期活动
1、会员优惠——我会委派专人免费协助您申请成为海关A类管理企业
享受海关A类管理企业的通关便利措施有:属地报关、口岸验放,便捷通关、按规定实行银行保证金台帐“空转”或不实行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优先办理加工贸易手续等。
近年,海关不断深化企业分类通关改革,给予A类、AA类企业更多的通关便利。为了协助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来料加工会员企业除外)申请成为海关A类管理企业,我会与东莞各海关关区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共识:海关欢迎全部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成为A类管理企业。根据海关要求,我会委派专人免费指导企业完成有关申请材料及办理相关手续;海关委派专人负责,集中审核,加快办理相关手续。
我会开展此项服务已近两年,并成功协助了近二十家会员企业获得海关A类管理企业资格。此项服务长期接受申请,如欲了解详情或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秘书处肖国林86-769-22881826。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