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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第二十二期《每周信息速递》(总第385期)-政策快讯

2013年第二十二期《每周信息速递》(总第385期)-政策快讯

* 来源: * 作者: admin * 发表时间: 2013-07-01 0:00:00 * 浏览: 803
                 
 
2013年第二十二期《每周信息速递》
总第385期
2013年6月28日(星期五)
 
一、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2013年6月20日公布上述《办法》,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主要内容包括: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条件包括: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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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企业转型升级过程中劳资纠纷预防处理工作的意见
为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企业在改制、搬迁、股权变更、转型等(以下简称“转型升级”)过程中发生的劳资纠纷,维护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决定》(粤发〔2008〕4号)和省政府《关于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粤府〔2008〕69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出了《关于做好企业转型升级过程中劳资纠纷预防处理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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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我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参加工伤保险有关办理事项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条例》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我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规〔2012〕6号,以下简称粤人社规〔2012〕6号文)的有关规定,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发出了《关于我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参加工伤保险有关办理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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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的通知
就《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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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国家税务总局对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进行了调整,并发布了《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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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东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全文失效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市级国税机关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国税函〔2012〕614号)要求,东莞市国税局对截至2010年12月31日本局机关发布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东莞市国家税务局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东莞市国家税务局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和《东莞市国家税务局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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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关于印发《东莞市专利促进项目资助办法》的通知
东莞市政府于2013年6月20日印发上述《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主要内容包括:获得港澳台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资助12,000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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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关于印发《东莞市科技计划项目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
东莞市政府于2013年6月20日印发上述《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主要内容包括:科技计划项目包括产学研合作项目、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科技服务业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工业攻关项目、社会发展项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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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关于印发《东莞市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东莞市政府于2013年6月19日印发上述《方案》。主要内容包括:东莞将以造纸、印染、玻璃、水泥、制革、电镀等行业为重点,着力建立高能耗、重污染、低效益行业的退出补偿机制,加快推进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淘汰落后产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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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2013年6月28日东莞市部分废旧物资收购参考价
为规范东莞市废旧物资的市场价格,打造公平的交易市场,东莞市供销社每天公布部分废旧物资收购参考价。各镇街废品回收商的回收价格原则上不得低于市场指导价,若低于市场指导价,企业可致电东莞市供销合作联社86-769-22221885咨询及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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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近期活动
1、会员优惠——我会委派专人免费协助您申请成为海关A类管理企业
享受海关A类管理企业的通关便利措施有:属地报关、口岸验放,便捷通关、按规定实行银行保证金台帐“空转”或不实行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优先办理加工贸易手续等。
近年,海关不断深化企业分类通关改革,给予A类、AA类企业更多的通关便利。为了协助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来料加工会员企业除外)申请成为海关A类管理企业,我会与东莞各海关关区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共识:海关欢迎全部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成为A类管理企业。根据海关要求,我会委派专人免费指导企业完成有关申请材料及办理相关手续;海关委派专人负责,集中审核,加快办理相关手续。
我会开展此项服务已近两年,并成功协助了近二十家会员企业获得海关A类管理企业资格。此项服务长期接受申请,如欲了解详情或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秘书处肖国林86-769-2288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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