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五期《每周信息速递》(总第415期)-政策快讯
* 来源: * 作者: admin * 发表时间: 2014-02-17 0:00:00 * 浏览: 677
2014年第五期《每周信息速递》
总第415期
2014年2月17日(星期一)
一、商务部公告2014年第12号 关于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适用标准的暂行规定
为了明确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的适用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商务部制定了《关于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适用标准的暂行规定》。现予公布,自2014年2月12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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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2014年继续免收出口商品检验检疫费的通知
为减轻外贸企业负担,促进出口稳定增长,决定2014年继续免收出口商品检验检疫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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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15号(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报关单填制规范的公告)
为促进通关便利,自2014年2月10日起,根据《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归类规则,零部件按整机或成品归类的进出口商品,其对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商品目录》中的法定计量单位为非重量的,应按报验状态申报法定数量,不再填报为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报关单填制规范》(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6号附件)第三十八条第六项同时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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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14号(关于内销保税货物审价问题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内销保税货物完税价格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11号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13号发布)的有关规定,就海关在审查确定内销保税货物完税价格时的有关事宜,海关总署发布了《关于内销保税货物审价问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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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12号(关于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的公告)
为促进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业务发展,方便企业通关,规范海关管理,实现贸易统计,决定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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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11号(关于发布《dotNET编码规范》等3项海关行业标准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海关总署批准《dotNET编码规范》、《海关信息系统运维服务保障等级定级规范》、《海关骨干网带宽管理规范》三项标准,现予以公布(标准编号名称见附件,标准文本由中国海关出版社出版),自2014年2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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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9号(关于启用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系统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方便知识产权权利人向海关总署办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以下简称“备案”),提高备案信息的可靠性和准确性,海关总署近日在原“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系统”(以下简称“原系统”)的基础上,开发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新系统将于2014年3月1日正式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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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关于划定禁止燃用高污染燃料区域的通告
为加快我市城市能源结构调整步伐,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规定,结合东莞市实际,市政府决定划定禁止燃用高污染燃料区域(下称禁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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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广东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发展总体规划(2013—2030年)》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广东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发展总体规划(2013-2030年)》(以下简称《发展总体规划》),高水平规划建设广东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以下简称“水乡经济区”),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省政府常务会议有关精神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特制订《广东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发展总体规划(2013—2030年)》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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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关于调整堤围防护费征收标准的通知
根据《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关于取消、免征、降低部分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粤价〔2013〕223号)文件的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费款所属期)起2年内,我市堤围防护费按现行征收标准下调20%;对月营业额2万元(含2万元)以下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征堤围防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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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2014年2月14日东莞市部分废旧物资收购参考价
为规范东莞市废旧物资的市场价格,打造公平的交易市场,东莞市供销社每天公布部分废旧物资收购参考价。各镇街废品回收商的回收价格原则上不得低于市场指导价,若低于市场指导价,企业可致电东莞市供销合作联社86-769-22221885咨询及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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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近期活动
1、会员优惠——我会委派专人免费协助您申请成为海关A类管理企业
享受海关A类管理企业的通关便利措施有:属地报关、口岸验放,便捷通关、按规定实行银行保证金台帐“空转”或不实行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优先办理加工贸易手续等。
近年,海关不断深化企业分类通关改革,给予A类、AA类企业更多的通关便利。为了协助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来料加工会员企业除外)申请成为海关A类管理企业,我会与东莞各海关关区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共识:海关欢迎全部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成为A类管理企业。根据海关要求,我会委派专人免费指导企业完成有关申请材料及办理相关手续;海关委派专人负责,集中审核,加快办理相关手续。
我会开展此项服务已近两年,并成功协助了近二十家会员企业获得海关A类管理企业资格。此项服务长期接受申请,如欲了解详情或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秘书处肖国林86-769-2288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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