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二十一期《每周信息速递》(总第431期)-政策快讯
* 来源: * 作者: admin * 发表时间: 2014-06-09 0:00:00 * 浏览: 510
2014年第二十一期《每周信息速递》
总第431期
2014年6月9日(星期一)
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加强节能减排,实现低碳发展,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必由之路。“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了单位国内生产总值(GDP)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量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的约束性目标,但2011-2013年部分指标完成情况落后于时间进度要求,形势十分严峻。为确保全面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降碳目标,制定本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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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的指导意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经营者集中申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达到申报标准的经营者集中,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商务部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为方便经营者申报,商务部反垄断局对其于2009年1月5日公布的《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的指导意见》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公布,供经营者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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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开展2014年度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根据《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和《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善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审批与管理工作的通知》(商资函[2013]657号)的要求,各地应在6月30日前将本行政区域内2013年12月31日前批准设立的外资融资租赁公司上一年的业务经营情况报告(具体格式见附件)和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汇总报送商务部(外资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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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37项电子行业国家标准报批公示
根据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相关标准化技术组织等单位已完成《蜡烛火焰对音/视频、通讯和信息技术设备的意外引燃》等37项电子行业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在以上标准批准发布之前,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1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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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32项电子行业标准报批公示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相关标准化技术组织等单位已完成《真空开关管用陶瓷管壳》等32项电子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在以上标准批准发布之前,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1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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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41号(关于公布2014年7月1日起港澳CEPA项下新增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及相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简称“香港CEPA”)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简称“澳门CEPA”)及其相关补充协议,海关总署制定了《2014年7月1日起香港CEPA项下新增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表》、《2014年7月1日起澳门CEPA项下新增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表》和《香港CEPA项下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修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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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42号(关于拓展内贸货物跨境运输试点业务范围的公告)
为落实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战略部署,促进利用境外港口开展内贸货物跨境运输合作,海关总署决定拓展内贸货物跨境运输试点工作的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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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国家质检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优惠原产地证明签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优惠原产地证明签证管理工作,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制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优惠原产地证明签证管理办法》。现将公开征求意见稿(见附件)予以公示,欢迎各有关单位或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14年7月6日前反馈国家质检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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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关于做好2014年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商务厅及财政厅联合发出了《关于做好2014年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准备专项资金申报资料一式两份,连同《企业预算拨款印鉴表》按时报送至市外经贸局四楼财务室。联系人:李俊杰,联系电话:22817920。研发机构项目、自主品牌与知识产权项目的申报材料于6月10日前提交,项目支持期间为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4月30日。加博会电子商务平台项目于10月10日前提交,项目支持期间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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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广东海关今起实施商品归类互认
从海关总署广东分署获悉,《广东省内海关商品归类互认与协调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即日起全面实施。该《办法》明确要求省内各海关对相同商品的归类结果实施共享和互认,企业对商品归类有异议的也可通过海关热线和邮箱申请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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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关于《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和文书规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深化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规范我省市场主体登记和管理,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年修订)、《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内资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和〈内资企业登记文书规范〉的通知》(工商企字〔2014〕29号)、《工商总局关于修订外商投资企业登记书式的通知》(工商外企字〔2014〕31号)等规定,组织起草了《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和文书规范》。现向社会征求意见,欢迎大家通过邮件、来信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止至2014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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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关于组织在莞韩企参加2014中韩科技深圳IT洽谈会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促进中韩IT企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韩国大韩贸易投资振兴公社(KOTRA)将于2014年6月17日在深圳丽思卡尔顿酒店举办IT Inside China 2014中韩科技深圳IT洽谈会。
请有意参加的企业于6月12日前将报名表反馈至大韩贸易投资振兴公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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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关于取消“工业设计奖备案”和“广东省国(境)外专利申请资助项目初审”事项的公告
根据《关于公布实施<东莞市人民政府2014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三批)>的通知》(东府〔2014〕67号),取消由我局实施的日常管理事项(2项):工业设计奖备案和广东省国(境)外专利申请资助项目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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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2014年6月9日东莞市部分废旧物资收购参考价
为规范东莞市废旧物资的市场价格,打造公平的交易市场,东莞市供销社每天公布部分废旧物资收购参考价。各镇街废品回收商的回收价格原则上不得低于市场指导价,若低于市场指导价,企业可致电东莞市供销合作联社86-769-22221885咨询及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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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近期活动
1、会员优惠——我会委派专人免费协助您申请成为海关A类管理企业
享受海关A类管理企业的通关便利措施有:属地报关、口岸验放,便捷通关、按规定实行银行保证金台帐“空转”或不实行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优先办理加工贸易手续等。
近年,海关不断深化企业分类通关改革,给予A类、AA类企业更多的通关便利。为了协助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来料加工会员企业除外)申请成为海关A类管理企业,我会与东莞各海关关区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共识:海关欢迎全部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成为A类管理企业。根据海关要求,我会委派专人免费指导企业完成有关申请材料及办理相关手续;海关委派专人负责,集中审核,加快办理相关手续。
我会开展此项服务已近两年,并成功协助了近二十家会员企业获得海关A类管理企业资格。此项服务长期接受申请,如欲了解详情或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秘书处肖国林86-769-2288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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