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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信息速递》总第489期-政策快讯

《每周信息速递》总第489期-政策快讯

* 来源: * 作者: admin * 发表时间: 2015-09-25 0:00:00 * 浏览: 254

 
《每周信息速递总第489期
2015年9月25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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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家质检总局:征求《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
自即日起至10月18日,国家质检总局就《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请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左侧的“部门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2、登陆国家质检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aqsiq.gov.cn),进入主页“草案意见征集”栏点击“《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二、市科技局:组织申报2016年市科技项目
2016年市科技项目的申报受理工作现已开始,敬请根据项目要求进行申报。
1、各专项项目的申报领域和条件等具体要求见各项目的申报指南(详见市科技局网站上左边的“科技项目”蓝色图标,网址:http://www.dgstb.gov.cn/business/htmlfiles/dgkj/s42970/list.htm
2、联系方式
1、市科技局
地址:东莞市莞城汇峰路1号汇峰中心H座7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详见附件。
2、市科技局科技业务受理大厅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元美中路2号东莞市技术博物馆1楼
联系人:谢凤娟 李桂雯
联系电话:22830056  22830059
3、广东开普互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支持)
联系人:何包稳
联系电话:86117075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后有关管理问题的公告
为加强后续管理,国家税务总局现就部分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后有关管理问题进行公告。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四、国家住建部: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
为推进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支持缴存职工异地购房需求,保障缴存职工权益,现就部分问题通知如下:
办理流程
(1)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2)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3)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4)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5)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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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国家财政部:轻工、纺织、机械、汽车等四个领域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
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的有关决定精神,现就有关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进行通知。部分内容如下:
1.对轻工、纺织、机械、汽车等四个领域重点行业的企业2015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可由企业选择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2.上述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2015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由企业选择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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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国家工商总局:调整新版营业执照打印技术标准及有关事项
国家工商总局对《关于启用新版营业执照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附件2《新版营业执照打印标准》进行调整,部分内容通知如下:
1、将营业执照正副本照面加载的15位注册号调整为18位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除外),其标识方法由“注册号”字样,调整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营业执照名称、经营范围等照面记载事项右边距统一规范为:正本记载事项内容右侧边缘距离营业执照内边框右边缘15毫米;副本记载事项内容右侧边缘距离营业执照内边框右边缘14毫米。
各地已经发放的“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继续有效,在办理变更登记时再按本通知要求一并换发新版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注册号”字体等按原打印标准执行。
从2015年10月1日起,《企业集团登记证》印制的“母公司注册号”调整为“母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按照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码规则赋号,编号由15位的注册号调整为18位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标识方法由“注册号(Certificate No.)”字样,调整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Credibility Code.)”,登记证样式、内容等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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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国家工商总局:公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执法监督规定》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执法监督规定》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1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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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国家税务总局:征求《全国税收征管规范(1.0)》修订事项意见
国家税务总局对《全国税收征管规范(1.0)》部分涉及纳税人业务事项进行了修改,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敬请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税务总局网站
网址:http://www.chinatax.gov.cn ,进入主页点击“
《全国税收征管规范(1.0)》修订事项征求意见”提出意见。
2.电子邮件:zhengguanguifan@163.com
3.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国家税务总局征管科技司(邮编:100038)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29日。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九、国家商务部:征求《电子商务商贸服务标价通用要求(征求意见稿)》意见
自即日起至2015年10月31日,国家商务部对《电子商务商贸服务标价通用要求(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敬请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标准查询方式:商务部官网/内设机构/电子商务司/工作通知
回函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5号
邮政编码:100801
联系人:商业科技质量中心计量与标准化处 黄中军、尚卫东
电  话:010-66094011
邮  箱:
sy66094011@126.com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十、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征集2015中国(广东)知识产权投融资项目的通知
自即日起至10月31日,省知识产权局征集2015中国(广东)知识产权投融资项目,部分内容通知如下:
1.征集范围
属于以下范畴的项目,均可推荐参加本次对接会。
(1)国务院《中国制造2025》中确定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电力装备、农机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等十大重点产业领域。
(2)省政府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布局和项目规划确定的“智能制造装备、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节能环保装备、轨道交通装备、通用航空装备、新能源装备、汽车制造、卫星及应用”等产业领域。
2
、征集条件
(1)项目拥有一项或一组发明、实用新型核心专利(或该专利正处于申请阶段);
(2)项目正处于创业孵化或小批量生产阶段,有可供演示的产品样品优先;
(3)项目有融资需求。
3、扶持措施
(1)由专利检索专家和专业投资机构对征集到的项目进行综合整理,提供初步的投资参考意见。项目统一纳入全省知识产权投融资项目标准化库,经汇总编辑成特刊向投资者推介。
(2)优选10个左右重点项目,支持开展第三方风险分析补充工作(如出具检测报告、评估报告、检索报告、专家咨询意见等),并通过组织先期交流活动、促进项目与投资者开展合作对接,优先推荐进入科技、知识产权产业孵化器提供孵化扶持。
4、联系方式
“对接会”筹备组联系人:邱嘉俊,电话:0757-86281064,邮箱:kjj_qjj@nanhai.gov.cn;
省知识产权局联系人何社善,电话:020-87680624,邮箱:zscqj_cyc@gd.gov.cn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十一、省质监局:征求《广东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
自即日起至10月8日,省质监局对《广东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敬请以书面或电子文档形式反馈该局食品相关产品处。
联系人及电话:冼嘉雯,020-38835571(可传真)
电子邮箱:spxgqs@163.com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363号(510630)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十二、省经信委:关于2015年省财政新增扶持中小微企业资金(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融资租赁贴息资金、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基金)项目安排计划的公示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联合组织开展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融资租赁贴息资金、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并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提出2015年省财政新增扶持中小微企业资金(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融资租赁贴息资金、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基金)项目安排计划,自即日起至9月28日,对此计划进行公示。
对安排计划如有异议,请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技术进步处)和省财政厅(工贸发展处)反映。
联系电话:020-83133319(省经济和信息化委),020-83170273(省财政厅)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十三、省质监局:征求《广东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
自即日起至10月8日,省质监局对《广东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请各有关单位和个人通过以下方式将意见以书面或电子文档形式反馈该局食品相关产品处。
联系人及电话:冼嘉雯,020-38835571(可传真)
电子邮箱:spxgqs@163.com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363号(510630)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十四、省商务厅:公示2014年省级广货网上行专项资金(电子商务支撑服务体系模式创新专项)安排计划
省商务厅会同省财政厅拟将2014年省级广货网上行专项资金(电子商务支撑服务体系模式创新专项)按因素法切块至有关市(详见后附),资金额度4300万元。现将各市获得资金额度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5年9月22日-9月27日(共6天)。
如对支持项目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省商务厅020-38816432;省财政厅:83170877。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十五、省商务厅:公示2014年度广货网上行专项资金(宣传推广、配套活动和公共信息平台等项目)安排计划
省商务厅会同省财政厅拟对南方日报社等单位承担的2014年度广货网上行相关活动及工作项目拨付资金,资金额度5692.4749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5年9月23日-9月28日(共6天)。
如对支持项目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省商务厅 020-38816432;省财政厅:020-83170877。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十六、省商务厅:公示2015年招商引资专项资金(第二期)明细分配计划
自9月24日至9月29日,省商务厅就2015年招商引资专项资金(第二期)明细分配计划进行公示,敬请通过以下方式或途径内向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
省商务厅联系电话:020-38819988;
省财政厅联系电话:020-83170381。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十七、省财政厅:公示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修编和排污权交易管理信息系统项目计划
2015年9月23日至9月28日,对省环保专项资金和排污权交易出让金中安排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修编项目615.05万元,安排排污权交易管理信息系统项目276.31万元,进行项目公示。公示期间,省环境保护厅和省财政厅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并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联系方式:省环境保护厅 020-87531870
E-mail: yangzhongpu@gdepb.gov.cn
省财政厅 020-83170438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十八、市住房公积金:关于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中如何填写组织机构代码的通知
为配合“三证合一”的改革,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设立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时,相关做法明确如下:
1、使用新版营业执照的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业务,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8位代码中,取9-17位作为组织机构代码证用于单位开户业务办理。如下图: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位数)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代码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组织机构代码)9位

2、在过渡期间,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仍可继续用于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业务。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十九、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东莞市关于加快发展服务外包产业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现对《东莞市关于加快发展服务外包产业的指导意见》进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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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东莞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
现对《东莞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规划(2015-2020年)》进行通知。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二十一、活动
1、“东莞外商高尔夫球队”入队邀请函
为了建立外商协会健康活泼的形象,扩大外商协会社会活动的范围,推动外商协会不断发展壮大,同时,打造一个了解营商资讯和投资商机的交流平台。现外商协会拟成立“东莞外商高尔夫球队”(以下简称“高球队”),立足高球,服务外商,有关事项拟安排如下:
高球队制:高球队实行个人会员制
队    费:2800元/年。用于每年派发统一的球衣,球帽、球包、高尔夫球等;高球队部分后勤经费(例如:餐费、奖杯、奖品、等)。
打球费用:果岭、球僮、球车、更衣柜及其它费用均由队员自理。
比赛安排:每年六场。拟安排2015年7、8、10、12月;2016年3、5月。
入队程序:1、填写、提交入队申请表并请公司负责人或推荐人签名作实;
          2、入队申请表提交高球队秘书处,经理事会讨论通过或经队长核准同意;
3、缴交队费;
4、由秘书处颁发队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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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东莞外商高尔夫球队第三次邀请赛”邀请函
“东莞外商高尔夫球队第三次邀请赛”值此秋高气爽,树叶花草大地万物转变之际,诚邀各位队员/各监理事/各分会/各会员或 您的同事 或 好友高球爱好者参加,共同享受大自然及晚宴。安排如下:
日期:2015年10月15日(星期四)
参赛人数:72人(9洞同时开球)
地    点:东莞观澜湖高尔夫球会奥拉沙宝球场
费    用:非球会会员RMB1180元/位;球会会员RMB360元/位(东莞金卡、东莞红宝石卡、商务卡、商务通除外)
(包括果岭费、球车、更衣柜及颁奖晚宴费用)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3.转发香港工业总会参选「中银香港企业环保领先大奖」的邀请函
香港工业总会(以下简称“工总”)与中国银行(香港)(以下简称“中银香港”)于2015年携手设立「中银香港企业环保领先大奖」,旨在鼓励香港及泛珠江三角洲从事制造业及服务业的企业推行环保措施,致力减少有关地区的环境污染。
工总于2005年开始创「一厂一年一环保项目」计划(以下简称“壹-壹-壹计划”),让香港及泛珠三角地区的制造业同业肩负企业社会责任,减轻环境负担。中银香港作为香港主要的上市商业银行集团,一向致力支持及推动环保减碳工作,与“壹-壹-壹计划”的宗旨配合,希望能推动更多业界机构参与,同为环保贡献一分力。为吸纳更多企业参加,由本年度开始“壹-壹-壹计划”将升级为「一企一年一环保项目」计划。
结合「一带一路」国家经济发展策略,计划亦首次设立一带一路环保领先嘉许奖」,以表扬在沿线地区提倡和推动环保的企业。特此,该会诚邀我会会员公司参选「中银香港企业环保领先大奖2015」。有关奖项安排如下:
截止报名时间:2015年12月31日
主要奖项:
制造业及服务业各设以下奖项:
1.「中银香港企业环保领先大奖2015」金奖(一名)  奖 金 港 币 120,000元
2.「中银香港企业环保领先大奖2015」银奖(两名)  各获奖金港币50,000元
3.「中银香港企业环保领先大奖2015」铜奖(五名)  各获奖金港币10,000元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