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信息速递》总第491期-政策快讯
* 来源: * 作者: admin * 发表时间: 2015-10-10 0:00:00 * 浏览: 265
2015年10月10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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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制定了《2016年粮食进口关税配额申领条件和分配原则》和《2016年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申领条件和分配原则》,现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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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家海关总署:关于实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有关事项的公告
自10月1日起,海关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已经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海关办理注册登记有关业务的,应当凭登记管理部门发放、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编码的新登记证(照)办理,海关不再验核未转换的旧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等证(照)。相关格式文本中涉及填写上述证(照)号码的,应当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2015年10月1日前已在登记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继续使用未转换的旧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等证(照)向海关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1、已经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海关办理注册登记有关业务的,应当凭登记管理部门发放、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编码的新登记证(照)办理,海关不再验核未转换的旧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等证(照)。相关格式文本中涉及填写上述证(照)号码的,应当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2015年10月1日前已在登记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继续使用未转换的旧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等证(照)向海关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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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决定将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拓展至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以下简称“特殊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自公告之日起,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方式适用于特殊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内企业在各口岸进出境的货物。
2、企业可根据实际需要,自主选择口岸清关、转关、区域通关一体化等任何一种通关方式。
3、特殊区域和保税物流中心(B型)企业对采用区域通关一体化方式的进境货物应向主管海关办理申报,企业可根据物流实际需求,自主选择在特殊区域或进境口岸实施查验,但海关查验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4、特殊区域和保税物流中心(B型)企业可以采用自行运输方式将进境货物运至特殊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B型)。对需转运分流至特殊区域实施查验的,进境货物及其运输工具应符合海关途中监管的要求。
5、特殊区域通关一体化的备案清单审核、查验、转运分流、备案清单修改撤销、应急保障等操作均参照现行区域通关一体化规定办理。
6、保税物流中心(A型)、保税仓库和出口监管仓库的进出境货物参照现行区域通关一体化方式操作。
7、海关通过“中国海关网上服务大厅”和海关“12360”服务热线,为企业提供通关、舱单状态查询、疑难咨询等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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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国家商务部:关于《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使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通知
按照《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要求,《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中的进出口企业代码将调整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下简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有序推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自2015年10月15日起,全国各级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机关向新备案企业、变更企业发放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同时向存量备案登记企业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在“进出口企业代码”一栏上方打印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再填写“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注册号”两栏。企业办理变更备案登记、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时,应收缴其原发《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2、进出口企业代码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应在2018年3月31日前完成。2018年3月31日以前,未换发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可继续使用;2018年3月31日后,一律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未换发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不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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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市国税局:免抵退税所需的2015年10月的汇率
美元: 100:635.05 欧元: 100:714.44
日元: 100:5.2945 港币: 100:81.942
英镑:100:973.34 新加坡:100:450.52
加拿大:100:486.44 澳元:100:45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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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活动
1、“东莞外商高尔夫球队”入队邀请函
为了建立外商协会健康活泼的形象,扩大外商协会社会活动的范围,推动外商协会不断发展壮大,同时,打造一个了解营商资讯和投资商机的交流平台。现外商协会拟成立“东莞外商高尔夫球队”(以下简称“高球队”),立足高球,服务外商,有关事项拟安排如下:
高球队制:高球队实行个人会员制
队 费:2800元/年。用于每年派发统一的球衣,球帽、球包、高尔夫球等;高球队部分后勤经费(例如:餐费、奖杯、奖品、等)。
打球费用:果岭、球僮、球车、更衣柜及其它费用均由队员自理。
比赛安排:每年六场。拟安排2015年7、8、10、12月;2016年3、5月。
入队程序:1、填写、提交入队申请表并请公司负责人或推荐人签名作实;
2、入队申请表提交高球队秘书处,经理事会讨论通过或经队长核准同意;
3、缴交队费;
4、由秘书处颁发队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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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东莞外商高尔夫球队第三次邀请赛”邀请函
“东莞外商高尔夫球队第三次邀请赛”值此秋高气爽,树叶花草大地万物转变之际,诚邀各位队员/各监理事/各分会/各会员或 您的同事 或 好友高球爱好者参加,共同享受大自然及晚宴。安排如下:
日期:2015年10月15日(星期四)
参赛人数:72人(9洞同时开球)
地 点:东莞观澜湖高尔夫球会奥拉沙宝球场
费 用:非球会会员RMB1180元/位;球会会员RMB360元/位(东莞金卡、东莞红宝石卡、商务卡、商务通除外)
(包括果岭费、球车、更衣柜及颁奖晚宴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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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转发香港工业总会参选「中银香港企业环保领先大奖」的邀请函
香港工业总会(以下简称“工总”)与中国银行(香港)(以下简称“中银香港”)于2015年携手设立「中银香港企业环保领先大奖」,旨在鼓励香港及泛珠江三角洲从事制造业及服务业的企业推行环保措施,致力减少有关地区的环境污染。
工总于2005年开始创「一厂一年一环保项目」计划(以下简称“壹-壹-壹计划”),让香港及泛珠三角地区的制造业同业肩负企业社会责任,减轻环境负担。中银香港作为香港主要的上市商业银行集团,一向致力支持及推动环保减碳工作,与“壹-壹-壹计划”的宗旨配合,希望能推动更多业界机构参与,同为环保贡献一分力。为吸纳更多企业参加,由本年度开始“壹-壹-壹计划”将升级为「一企一年一环保项目」计划。
结合「一带一路」国家经济发展策略,计划亦首次设立一带一路环保领先嘉许奖」,以表扬在沿线地区提倡和推动环保的企业。特此,该会诚邀我会会员公司参选「中银香港企业环保领先大奖2015」。有关奖项安排如下:
截止报名时间:2015年12月31日
主要奖项:
制造业及服务业各设以下奖项:
1.「中银香港企业环保领先大奖2015」金奖(一名) 奖 金 港 币 120,000元
2.「中银香港企业环保领先大奖2015」银奖(两名) 各获奖金港币50,000元
3.「中银香港企业环保领先大奖2015」铜奖(五名) 各获奖金港币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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