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信息速递》总第529期-政策快讯
* 来源: * 作者: admin * 发表时间: 2016-07-22 0:00:00 * 浏览: 390
2016年7月22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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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提出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部分内容如下:(1)企业为主,政府引导。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创新机制,畅通渠道。统筹兼顾,协同推进。(2)改善企业投资管理,充分激发社会投资动力和活力。(3)完善政府投资体制,发挥好政府投资的引导和带动作用。(4)创新融资机制,畅通投资项目融资渠道。(5)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提升综合服务管理水平。(6)强化保障措施,确保改革任务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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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国务院办公厅公布《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71号),根据各相关部门职责,对各项重点任务进行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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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务院: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有关行政法规、国务院文件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规定
国务院决定,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等18部行政法规、《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等4件国务院文件、《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等4件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目录请见原文)。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天津市、上海市、福建省、广东省人民政府要根据上述调整情况,及时对本部门、本省市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作相应调整,建立与试点要求相适应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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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商务部 财政部 海关总署:联合公告2016年第29号编制《服务外包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指导目录》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67号),明确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导向,培育对外贸易竞争新优势,商务部会同财政部、海关总署等有关部门编制了《服务外包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指导目录》,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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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国家工信部:工业绿色发展规划(2016-2020年)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中国制造2025》,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工业绿色发展,国家工信部制定了《工业绿色发展规划(2016-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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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国家安监局: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了《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定》,现予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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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国家交通部:落实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服务贸易协议》有关事项
国家交通部落实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服务贸易协议》有关事项,部分内容如下:(1)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可在内地设立独资企业,经营国际船舶运输业务。;(2)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可在内地设立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经营公共国际船舶代理业务,港澳资本股比放宽至51%;(3)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广东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经营国际船舶管理、国际海运货物仓储、国际海运集装箱站和堆场业务由广东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审批;(4)由福建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承担本辖区内企业经营福建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至香港、澳门航线普通货物船舶运输(不含油品、化学品、集装箱货物以及旅客运输),以及福建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至香港、澳门航线在航船舶变更船舶证书上的数据后继续从事港澳航线船舶运输的审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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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就有关问题进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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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省国税、省地税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试点上线
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全国优化纳税服务,省国税局和省地税局共同研发了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系统,并已于2016年6月29日试点上线运行,现对该系统上线有关事项进行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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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省发改委: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工作方案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发改委印发《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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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改造部分执法系统
为了用户能够更快捷的使用电子口岸执法系统,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对以下3个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
1、出口退税(海关端、外经贸端、税务端);
2、进口增值税(银行端、税务端);
3、报关申报(原浏览器版企业端)。
2016年7月20日,上述3个系统将对外停止原技术架构的服务。现有新技术架构系统仍可以正常使用,不影响业务。
如有疑问请联系当地数据分中心热线或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热线010-95198。
1、出口退税(海关端、外经贸端、税务端);
2、进口增值税(银行端、税务端);
3、报关申报(原浏览器版企业端)。
2016年7月20日,上述3个系统将对外停止原技术架构的服务。现有新技术架构系统仍可以正常使用,不影响业务。
如有疑问请联系当地数据分中心热线或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热线010-95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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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黄埔海关:启用“跨境电子商务进口统一版信息化系统”
为落实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及相关监管要求,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有序发展,黄埔海关定于2016年7月25日在广州市黄埔区状元谷启用“跨境电子商务进口统一版信息化系统”。系统启用后,“黄埔海关跨境电子商务辅助管理系统”将不再接受卸货地代码为“黄埔区状元谷”的清单申报。在黄埔区状元谷开展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业务的企业,请按照附件要求尽快办理信息登记、系统接入及联调等相关手续。如需业务咨询,可向现场海关咨询或拨打黄埔海关12360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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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市商务局:公布《东莞市商务局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6年)》
市商务局现整理并公布了《东莞市商务局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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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市科技局:组织申报2016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
市科技局现开始受理2016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申报工作,请有意向申报的企业按照《通知》的具体要求,做好相关材料准备工作,部分要求通知如下:
1、2016年高企培育库入库企业工作采取常年申报、集中受理、定期评审、定期报备的方式进行,2016年高企培育库入库企业评审工作共分3批次。
2、截止受理时间
第一批:企业在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ov.cn/,以下简称“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8月1日,受理纸质申请材料截止时间为8月8日。
第二批:企业在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9月27日,受理纸质申请材料截止时间为10月10日。
第三批:企业在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11月25日,受理纸质申请材料截止时间为12月7日。
3、联系方式
1、东莞市科技创新企业协会:郭志刚 22992438;
2、东莞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
何建忠、林锦俊2283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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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活动
1、东莞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电子商务委员会邀请函
为搭建政府与会员企业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沟通的平台,及时传递最新的电商资讯,落实政府相关的帮扶政策,进一步推动我市电商企业的快速健康发展,我会成立了电子商务委员会,由副监事长杨志雄担任荣誉主席,常务副会长王亚明担任主席。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传递电商发展新资讯,推广政府扶持政策,培训电商电商人才,组织参观考察先进电商企业等。
为切实发挥电子商务委员会的作用,扩大其影响力,现诚邀已发展电子商务或
对发展电子商务感兴趣的会员企业加入电子商务委员会,并委派负责电商有关工作人员为代表加入该委员会。该委员会将帮助企业发展电商业务、培养实干电商人才,为企业及时推送最新的电商和相关补贴政策、信息,共同推动我市电商企业的快速健康发展。入会工作步骤(暂行办法)如下:
(1)遵守东莞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章程。
(2)必须是东莞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会员企业。
(3)加入电子商务委员会后,在秘书处登记联系方式、公司基本资料,加入微信群组,共同参与电子商务委员会活动。
(4)如果申请成为委员会副主席、主任、副主任、委员等职级,请向秘书处登记,秘书处将提交电子商务委员会干部审议。
(5)无需缴交“加入电子商务委员会”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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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东莞外商高尔夫球队”入队邀请函
为了建立外商协会健康活泼的形象,扩大外商协会社会活动的范围,推动外商协会不断发展壮大,同时,打造一个了解营商资讯和投资商机的交流平台。现外商协会拟成立“东莞外商高尔夫球队”(以下简称“高球队”),立足高球,服务外商,有关事项拟安排如下:
高球队制:高球队实行个人会员制
队 费:2800元/年。用于每年派发统一的球衣,球帽、球包、高尔夫球等;高球队部分后勤经费(例如:餐费、奖杯、奖品、等)。
打球费用:果岭、球僮、球车、更衣柜及其它费用均由队员自理。
比赛安排:每年六场。拟安排2016年6、8、10、12月;2017年3、5月。
入队程序:1、填写、提交入队申请表并请公司负责人或推荐人签名作实;
2、入队申请表提交高球队秘书处,经理事会讨论通过或经队长核准同意;
3、缴交队费;
4、由秘书处颁发队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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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东莞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青年委员会入会邀请函
为更好地凝聚外商投资企业家新生代和新一代的力量,我会成立了青年委员会,由常务副会长兼副秘书长何啟文先生担任委员会主席,并于我会2016年春茗晚宴上进行了授旗仪式。青年委员会是我会的一个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是招募具有共同目标、有冲劲、勇于创新、敢于承担的青年企业家,以外商协会的资源、人脉及活动为基础,促进青年的成长和发展,栽培新一代企业接班团队,为东莞工商界及社会作出贡献。其开展的具体活动有:
一、参观高新科技项目及自贸区运作等活动;
二、培训、交流和实习;
三、与其他地区青年委员会作拜访交流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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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为在粤就读的香港学生提供工作机会的通知
为协助在广东省内大学就读的香港学生于在学期间及毕业后,在广东找寻实习和工作的机会,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驻粤经济贸易办事处(以下简称“香港驻粤办”)特邀请我会会员企业,提供适合香港在粤就读学生/毕业生的招聘资料,让有意申请实习和职位的学生/毕业生与企业直接联系。同时,也特别欢迎企业在将至的2016年暑假期间,为在粤的香港学生提供短期实习及工作机会。学生可以透过实习了解企业的运作,同时为企业作出贡献。
欢迎有兴趣的企业填写回执表格,香港驻粤办会将相关资料交予广东省内大学,作为招聘在粤就读或毕业香港学生之用。此活动长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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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转发「粤港服务业交流会」暨《2016在粤香港服务业企业名册》发布会
《CEPA服务贸易协议》于今年6月1日实施,令内地和香港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香港的服务业界对此非常关注。乘此机遇,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驻粤经济贸易办事处(驻粤办)联同香港贸易发展局及中国香港(地区)商会-广东将于2016年8月11日联合举办「粤港服务业交流会」暨《2016在粤香港服务业企业名册》发布会。《2016在粤香港服务业企业名册》由驻粤办、香港贸易发展局及中国香港(地区)商会–广东联合汇编,涵盖珠三角九市内的香港服务业企业的联络方法和业务范围,方便内地和香港的企业寻找和联系。
「粤港服务业交流会」邀请广东省港澳事务办公室的负责人员讲解《CEPA服务贸易协议》及粤港服务贸易自由化的最新措施;香港交易所代表介绍香港证劵市场的最新发展;香港生产力促进局的顾问为大家讲解如何提升客户经验;以及香港业界代表分享他们发展内地市场的成功经验。有关安排如下:
日 期:2016年8月11日(星期四)
时 间:14:30-17:00(14:00开始签到)
地 点:广州海航威斯汀酒店五楼宴会厅I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林和中路6号(近广州火车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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